放心!“内衣大盗”落网了!

发布时间:2024-11-30 19:24  浏览量:1

“警察同志,我的内衣

居然被人偷了......”

近日

师宗县公安局丹凤派出所

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晾在某公寓

晾衣间里的内衣被偷了

接报案后

民警立即赶赴该公寓展开调查

通过工作

发现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并于当日成功将其抓获

违法行为人陈某

对其盗窃女性衣物的违法事实

供认不讳

另据陈某供述

其盗窃女性衣物

为了满足其个人特殊癖好

随后

民警对其进行了

批评教育和心理疏导

目前

违法行为人陈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