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生育权决定权在女性手中,不该成为生育工具

发布时间:2024-06-19 01:45  浏览量:3

热播剧《玫瑰的故事》开播至今收获了不少粉丝的关注,电视剧是由亦舒的同名小说改编的,故事讲述的是黄亦玫(刘亦菲饰)跨越二十余年的成长故事与情感心路。

开播后,网友们对主角黄亦玫的四段感情唏嘘不已。近日,最新一集中,黄亦玫的父母感觉她受了委屈,从上海来看她,她看到父母那一刻,情绪破防了,先是抱着父亲大哭,后在母亲的怀里撒娇。

在电视剧的切片中可以看到,方协文在黄亦玫痛苦生产时都因为金钱问题不愿意打无痛,黄家都非常气愤,最后黄亦玫与方协文离婚。

这里就不得不提起一个有很多争议的问题:生育权。

什么是生育权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在过去,女性的社会地位较低,秉承着“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在家中生育、抚养孩子,料理家务。至今,也有不少人有这样的想法。生育更多地被视为一种“传宗接代”的义务,甚至出现不孕不育的情况时,第一个被怀疑的就是女性。

生育权的主体并不单单是女性,男性和女性都有生育权,享有生育或者不生育的自由,但是生育的决定权在女性。因为在生产的过程中,生育的责任和风险多由女性来承担,女性在实现生育权方面付出的代价也大于男性,所以,当双方因为生育权产生冲突时,法律会优先尊重女性是否有生育意愿。

简单来说,丈夫以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当然,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男性也可以选择离婚。

女性有独立决定生育的权利,因此男性不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只是同居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没有对男性的保护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该解释明确规定妻子单方面引产的行为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丈夫无权以此要求赔偿,但夫妻因生育权产生纠纷,属于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

无痛分娩需要丈夫同意吗

在电视剧中,黄亦玫早产,方协文为了省钱甚至不愿意给她打止痛针,黄亦玫的哥哥黄振华直接打了他。

不少人也存在这样的疑问,打无痛一定要丈夫家人同意吗?产妇不能自己决定吗?

几乎所有的医院在实施无痛分娩时,之所以需要家属的同意,从法律层面看,主要源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可以剥夺产妇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产妇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有自主行使无痛分娩签字的权利。即使其家属不同意,医院也应尊重产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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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在妇女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以,只要患者坚决要求无痛分娩,即使家属不同意,医院也应当实施。

思考

不管是电视剧还是现实生活中,生育问题都是备受关注和争议的。长期追踪结婚登记数据的人口学专家何亚福表示:从长期看,受年轻人口减少、生育观念变化等影响,中国生育率和出生人口数的下降趋势难以根本改变。

为什么现在的女性不愿意生孩子了呢?女性不愿意生孩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社会经济压力、生育观念的变化、生育环境和政策支持不足、生育成本和风险等。

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虽然生育的安全性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风险。同时,生育也会带来身体上的不适和痛苦,这对于一些女性来说可能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生育还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中,许多女性可能担心生育会对自己的事业和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许多女性不愿意为了生育而放弃自己的事业和追求。

因此,在面临生育选择时,她们可能会更加谨慎和理性。不管选择生育还是不生育,都是女性的法定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我们应该尊重女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