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约已婚女子酒店喝酒后强奸被判刑!女性有随时拒绝的权利!
发布时间:2026-01-14 19:05 浏览量:1
在发生性关系这件事情上,女性有随时拒绝和反悔的权利。
王某在得知李某的丈夫出差后,便约李某到某酒店吃饭喝酒,在此期间,为了博得李某的芳心,王某还给李某戴上了一条合金假冒的项链,然后王某就想“推倒”李某,然而李某对于王某突然的出格行为剧烈反抗,大声呼救,王某最终并未得逞。
后李某报警,王某被抓,最终法院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了王某1年6个月。一审判决之后,王某觉得自己很冤枉,还进行了上诉,然二审法院驳回了其上诉,维持了原判。
一个已婚女子趁着丈夫出差,和一个男人约在酒店里面吃饭喝酒,这就很让人想入非非。代入王某的视角,已婚的李某既然愿意和自己共处一室,然后在酒店吃饭喝酒,这难道不是愿意和自己发生性关系的信号吗?李某觉得自己主动一点,这难道也有问题吗?
有问题!李某可能也想过和王某发生关系,但是在见面或者交流过程中,李某又不愿意或者不确定了要不要和王某发生关系了,至少在王某对李某动手动脚的时候,李某剧烈反抗以及大声呼救的情况下,李某肯定是不想和王某发生性关系。而王某在这种情况下,硬要和李某发生关系,这无疑就是霸王硬上弓的强求,就是强奸了!
所以就本案而言,女性是否同意发生关系?在没有明示的情况下,不要去结合之前的交往情况而去揣测女方的意思,而是要考虑此时此刻女方的意思,因为在发生性关系这件事情上面,女性是有随时拒绝和反悔的权利!
反常的案件通常是因不正常的关系而产生,我们不要为了追求刺激而去进入一段不正常的男女关系,这背后是泥潭,也可能是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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