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离异女性注意!宅基地这4项权益,直接关系你的切身利益
发布时间:2026-01-26 09:34 浏览量:1
农村离异女性在宅基地权益上常常面临诸多困惑,今天就为大家解读国家关于农村离异女性宅基地权益的4条重要规定,每一条都与你息息相关。
一、符合条件可申请新宅基地
离婚后户口仍在本村,属于村集体成员且已单独立户,本人及子女无宅基地的,可依法按照“一户一宅”原则申请新宅基地。
二、离婚不能损害宅基地合法权益
法律明确保护农村离异女性的合法宅基地权益,任何因女性离婚而损害其在村集体中宅基地权益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三、婚姻期间共建房屋可分割宅基地使用权
婚姻期间共建的房屋,离婚时女性可要求分割。只要依法获得房屋所有权,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就有权继承使用房屋下的宅基地。
四、权益受侵害时的维权途径
若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无需慌张隐忍。可先向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反映并申请调解,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总之,户口身份和独立成户是农村离异女性主张宅基地权益的关键,大家一定要牢牢把握,别因不懂法而错失本该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觉得有用的话,赶紧点赞收藏,也转发给身边离异的农村姐妹,让更多人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