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性在中国从事婚姻诈骗现象剖析与治理对策
发布时间:2026-01-30 01:14 浏览量:1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跨国婚姻逐渐增多,但与此同时,外籍女性利用婚姻实施诈骗的案件也呈现高发态势。这类犯罪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者的财产权益,更对其情感造成巨大伤害,甚至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本文以2025年湖南娄底公安机关侦破的“7·17”跨国婚姻诈骗案为典型案例,结合多地同类案件数据,深入剖析此类犯罪的运作模式、社会危害及治理路径。
2025年2月,湖南省娄底市公安机关根据山东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推送的线索,成功破获一起组织外籍女性非法入境从事婚姻诈骗的犯罪团伙。该案自2023年5月以来,犯罪团伙通过两种方式输送外籍女性入境:一是伪造商务、旅游签证骗取合法入境资格;二是通过西南边境非设关地偷渡入境。入境后,这些女性被安排至湖南、湖北、江西等地的农村地区,通过婚介机构或熟人介绍,以“结婚”为名骗取彩礼、介绍费等财物。截至案发,该团伙已刑事打击处理63人,行政查处33人,冻结涉案资金500余万元。
该案暴露出跨国犯罪链条的三大特征:
组织化运作
: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涵盖签证伪造、人员偷渡、婚介对接、资金洗白等环节,形成“一条龙”服务。
地域性集中
:受害者多集中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这些地区男性婚配困难问题突出,成为犯罪分子重点目标。
技术化伪装
:犯罪分子利用虚假身份信息、伪造证件等手段规避监管,甚至通过社交媒体进行精准诈骗。
二、犯罪模式:从“个体作案”到“产业犯罪”的演变
(一)传统模式:以“婚姻”为幌子的直接诈骗
早期外籍婚姻诈骗多表现为个体行为,犯罪分子通过虚构身份、隐瞒婚史等方式与受害者登记结婚,短期内骗取财物后消失。例如,2024年检察机关办理的苏某某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伪造警察证、房产证,以“父亲住院”“交通事故赔偿”等理由骗取8.9万元后逃匿。此类案件通常涉案金额较小,但作案手法简单直接,易于识别。
(二)新型模式:产业化、链条化的跨境犯罪
近年来,外籍婚姻诈骗逐渐向组织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形成完整的犯罪生态:
人员输送环节
:犯罪团伙与境外“蛇头”勾结,通过偷渡或骗办签证方式输送外籍女性入境。例如,云南“3·11”案中,犯罪团伙组织毗邻国家人员偷渡入境,后转运至内地非法务工或从事婚姻诈骗。
婚介对接环节
:部分非法婚介机构充当“中介”,以“跨国婚介”为名收取高额介绍费,甚至与犯罪团伙分赃。检察机关披露,一些婚介机构虚构商务考察、出境旅游等事由,为境内人员办理签证,安排其出境与外籍人员相亲。
资金洗白环节
:犯罪团伙通过地下钱庄、虚拟货币等方式转移赃款,增加追赃难度。湖南“7·17”案中,公安机关冻结的500余万元涉案资金涉及多个账户,资金流向复杂。
三、社会危害:从个体创伤到社会治理挑战
(一)受害者层面:财产与情感的双重打击
外籍婚姻诈骗的受害者多为大龄未婚男性或经济条件较差的农村人口,他们往往倾尽积蓄支付彩礼、介绍费等费用。例如,湖南“7·17”案中,部分受害者因婚事负债累累,甚至导致家庭破裂。此外,受害者在情感上遭受严重创伤,对婚姻产生信任危机。
(二)社会层面:跨国犯罪治理压力增大
外籍婚姻诈骗涉及非法入境、伪造证件、诈骗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需要移民管理、公安、检察等多部门协同作战。然而,当前跨国犯罪治理仍面临诸多挑战:
法律适用难题
:我国《刑法》对婚姻诈骗未作专门规定,实践中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但量刑标准、证据认定等存在争议。
国际合作障碍
:外籍犯罪嫌疑人逃匿境外后,引渡、遣返等程序复杂,追逃追赃效率低下。
基层治理短板
:农村地区婚介市场监管缺失,非法婚介机构长期存在,为犯罪提供温床。
(三)国家安全层面:边境管控风险上升
外籍婚姻诈骗往往与偷渡、非法就业等行为交织,严重威胁边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例如,广西“12·26”案中,犯罪团伙组织中国公民偷渡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境内组织—境外作案—境内分赃”的闭环链条。
四、治理对策:构建“预防-打击-修复”全链条体系
(一)强化源头预防:完善婚介市场监管
立法规范
:明确婚介机构资质要求,禁止从事涉外婚介业务,对违规机构依法取缔并追究责任。
技术赋能
:推广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建立跨国婚姻背景核查机制,利用人脸识别、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防范虚假登记。
宣传教育
:通过社区宣传、案例警示等方式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尤其针对农村地区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二)深化专项打击:健全跨国犯罪协同机制
部门联动
:建立移民管理、公安、检察、外交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案件协作平台,形成打击合力。例如,国家移民管理局“獴猎-2025”专项行动中,多地公安机关联合侦破重大案件,成效显著。
国际合作
:加强与周边国家执法合作,建立跨境犯罪联合侦查、证据交换、引渡遣返等机制,提升追逃追赃效率。
重点整治
:对非法婚介机构、偷渡通道、伪造证件窝点等开展专项清查,摧毁犯罪产业链。
(三)注重权益修复:完善受害者救助体系
经济救助
:设立跨国婚姻诈骗受害者救助基金,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其渡过难关。
社会支持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受害者帮扶,通过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等方式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信用惩戒
:将参与婚姻诈骗的外籍人员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入境或居留,形成有效震慑。
五、结语:以法治护航跨国婚姻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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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女性在中国从事婚姻诈骗,是全球化背景下跨国犯罪的新形态,其治理需要法律、技术、社会等多维度的综合施策。唯有坚持“预防为主、打击为要、修复为基”的原则,才能有效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应看到,跨国婚姻本身是文化交流、民族融合的重要途径,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需避免“一刀切”式管理,为合法跨国婚姻提供便利化服务,真正实现“打击犯罪”与“促进交流”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