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一男子强闯女澡堂打人,当时有多名女性在洗澡,店家:工作人员制止也被推倒,人已被警方控制

发布时间:2026-01-30 12:36  浏览量:1

1月29日,河南周口。有网友反映,在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四季和园酒店浴场,一名男子为追打妻子,强行闯入女浴池。现场视频显示,酒店大堂一片混乱,拍摄者高声指责“男的为了打媳妇冲进女澡堂,负责人态度不好”。

30日,该网友向二三里资讯记者表示:“事发晚上11点多,我妻子当时正在里面洗澡,那名男子突然冲进来,当时浴场内约有8名女浴客。”

记者随后联系鹿邑县四季和园精品酒店,工作人员证实此事属实,酒店已报警。据介绍,该男子是在前台工作人员忙碌时突然闯入的。女浴区正常情况晚上12点停止接待,“其实当时大部分女浴客已穿好衣服”。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涉事男子已于29日被派出所拘留,酒店方面也一直在配合警方调查。

对于酒店治安管理问题,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一直在整改”,目前浴场正常营业,“大家随时可以来”。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对此表示:该男子闯入私密公共场所洗浴中心,破坏秩序、侵犯他人安全感,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警方可对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此外,该男子对妻子实施殴打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警方可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赵良善强调,该男子还侵犯了妻子人身权、8名女子安全感与洗浴中心经营秩序,依据《民法典》规定,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场的女浴客应配合警方做好详细笔录,并保存好笔录回执。若因此事出现精神焦虑、失眠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保留诊疗记录,后续可向侵权男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也可向警方申请对其侵权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赵良善指出,洗浴中心应保存好现场监控、报警记录、员工及顾客证言等证据,完善安全履职记录,证明已及时采取报警、制止等合理措施。若顾客提出赔偿要求,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引导对方通过诉讼途径处理,避免无依据的赔偿,同时可就已垫付的合理费用向侵权男子追偿。此外,酒店应复盘安保漏洞,及时完善入店核验、应急处置等流程,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降低经营法律风险。

综合:大风新闻、二三里资讯、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