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闯女澡堂殴打妻子!多名女性被看光,店家赔偿方案引发众怒

发布时间:2026-01-31 12:44  浏览量:2

私密空间一旦被撕裂,没有任何赔偿能缝合伤口。

1月28日深夜,河南周口鹿邑县四季和园洗浴中心,8名女性正在洗澡,一个男人突然冲了进来。 他不是走错了门,而是专门来找自己老婆的。 接下来的5分钟里,这个男人在女浴区对妻子拳打脚踢,周围7名女性只能惊恐地抓起毛巾遮挡身体。 事后店家给出的赔偿方案更让人窒息——每人20张澡票。

那天晚上11点多,女浴区里热气腾腾,大家各自泡着澡放松。

突然一个男人冲了进来,工作人员想拦,直接被推倒在地。 这人目标很明确,冲着其中一个女的就扑过去,上来就是一顿打。

尖叫声瞬间炸开。有人慌忙抓毛巾挡身子,有人缩到角落不敢动,还有人到处找衣服但根本来不及。 整整5分钟,没人成功把他拉出去,直到警察赶到才控制住局面。

后来大家才知道,被打的是这男的老婆。 两口子到底啥矛盾没人清楚,但不管啥矛盾,跑到女澡堂打人,这性质就变了。

事情传开后,店家的处理方式直接把网友气炸了。

他们最初的方案是:给每位受影响的女顾客赔20张澡票。

就这?"谁还敢去你家洗澡啊?""20张澡票值几个钱?""这是赔偿还是二次羞辱?"评论区骂声一片。

说白了,8个女性的身体被陌生男人看光了,那种恐惧和羞耻感可能要跟很久。 店家的态度却是:再送你几次免费洗澡。

这不叫解决问题,这叫糊弄人。

舆论发酵后,店家才改口说重新协商。 但信任这东西,碎了就是碎了。

很多人盯着打人的男子骂,但我更想问这家店:你们的人呢?

女浴区不让男的进,这是常识,是底线。 结果一个大男人冲进去待了5分钟,还在里面动手打人,居然没人能把他弄出来?

店员说"反应不及",说他冲得太快。 那好,就算第一时间没拦住,5分钟里总能想点办法吧?喊人、报警、几个人一起拉,怎么就愣是没成功?

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平时的安全管理根本不到位。

《民法典》第1198条写得很清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要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洗浴中心收了钱,就得让人洗得安心。 门禁、巡查、应急预案,这些基本功如果都做了,一个男的怎么可能在女浴区待5分钟没人管?

所以停业整顿不冤,该查。

《民法典》第1198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两口子吵架嘛,至于闹这么大吗?

最高法早就说过:家暴不是家务事,施暴就是违法,不能因为是夫妻就睁只眼闭只眼。 更别说这回,男的选的地方是女浴区,他不光伤害了老婆,还让另外7个无辜的女性隐私全曝光。

目前这人已经被行政拘留,理由是寻衅滋事。 如果他老婆的伤达到轻伤标准,还可能转成刑事案件。 另外,闯入女浴区导致他人隐私暴露,民事赔偿也跑不了。

法律能管的就这些了,但有些伤害赔不了。 那7个女性什么错都没有,就是去洗个澡,却摊上这种事。 这份心理阴影,可能很长时间都散不掉。

安全从来不是奢侈品,而是公共场所必须守住的底线。 希望以后每个女性走进浴室时,不用再提心吊胆——毕竟洗个澡这事,真不该需要勇气。

参考信源

鹿邑融媒官方通报(2026年1月30日)

中华网新闻频道报道

网易新闻相关报道

《民法典》第1198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