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买卖”的婚姻该停了!两会重磅,蒋胜男为心智障碍女性发声!
发布时间:2026-03-04 23:15 浏览量:1
2026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聚焦农村精神、智力障碍女性被迫结婚这一长期被忽视的社会痛点,提出专项治理建议,迅速引发全网热议。
“不仅要物质脱贫,也要精神脱贫”,网友们的留言刷屏评论区,共同让这个沉默的群体被更多人看见。
文 | Hms Kido
编辑 | Zoey_hmm
图 | 网络
据中华网、凤凰网、观察者网2026年3月3日报道,蒋胜男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当前农村部分地区仍存在买婚、收买精神智力障碍女性为“妻”的强迫婚姻现象。
这些女性极易成为性侵、虐待、转卖的受害者,且相关违法行为成本极低,面临多重治理难题。
针对这些问题,她提出了一套可落地的核心建议。
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精智障女性强迫婚姻专项治理行动,覆盖预防教育、发现解救、安置康复、司法救济全环节;纠正婚姻登记中“唯监护人同意”的弊端,不再机械采信监护人意见,必须评估当事人真实意愿与民事行为能力,从源头杜绝“被合法化”的强迫婚姻;建立联合强制报告机制与公职监护预警联动机制,压实村社、民政、医院等主体责任,对流浪、受困残障女性快速介入;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收留”行为的法律责任,降低取证与定罪难度,提高违法成本;设立强迫婚姻危机干预中心和举报热线,为受害女性提供匿名求助、应急庇护、法律支持通道。
精准的建议直击社会痛点,网友纷纷留言 “终于有人为这个群体发声了”,而这些直击人心的真实案例,也正是大家感慨 “确实值得关注” 的核心原因。
作为长期关注心智障碍群体的权威平台,大米和小米的编辑曾亲身经历过一次令人不适的奇葩 “求助”:
一位陌生网友开门见山要求帮忙介绍低智力女孩或自闭症女孩,被问及原因时,对方的回答直白又冷漠:“高智力的三天就跑了,低智力的听话。”“有自闭症女孩吗?帮我介绍一个”,编辑收到特殊"征婚"请求,看完却毛骨悚然…
这样的想法,并非个例,而现实中,无数心智障碍女性正遭遇着被物化、被强迫、被当作 “包袱” 转嫁的命运。
智力二级残疾、仅有 6 岁孩子智力的小芳,先后在家人安排下结过一次婚、两次被性侵、生过一个男孩、打过一次胎,六七年后,家人又为她物色好下一任丈夫,彩礼加定金接近 23 万。
在家人眼中,她必须再婚的理由充分且正当:女儿大了必出嫁,留在娘家坏风水、影响弟弟婚事,嫁人生子才能有人养老。
而男方也直言,不在乎小芳 “脑子笨、会离家出走”,坚信 “生一两个孩子就不怕了”。
2025年6月16日,海口4名孩子赤身出现在三轮车上,其中一孩子疑似被锁在铁笼中,路人发现后报警。警方介入后排除拐卖,后将一家八口送回家乡。海口“铁笼锁娃”事件:谁来救助那位33岁生了6个孩子的智障母亲?
但公众不禁追问:33岁智障母亲杨某如何结婚、并生育了6个孩子?杨某在结婚登记时是否是自愿?她是否能理解自己作为“妻子”与“母亲”的角色?谁来救助她?六个孩子的生存权与健康权,又该如何保障?
在媒体的零星报道中,我们能窥见更多被“无形牢笼”囚禁的人生:
2008年四川,痴呆女子曹小青被多次拐卖转卖,身怀六甲仍被倒手,最终蜗居土屋肮脏土炕;
2019年广东,12 岁智力障碍女孩小文 8 个月内两次被性侵、两次怀孕;
2021年河南,20 岁智障女孩在婚礼上全程哭泣,55 岁新郎却称 “征得女方家长同意”;
2024年上海,33 岁轻微智力残疾的傅女士,婚后被丈夫欺骗卖掉房产,卷走 430 余万元……
全国各地也不乏类似案例,心智障碍女孩被父母安排嫁人,婚后遭遇性侵、家暴,最终被婆家退婚,这样 “被安排” 的人生,在农村心智障碍女性中并不少见。
传统观念将女性价值捆绑于生育与顺从,“低智力好控制”“自闭症女孩单纯”,这些看似“褒奖”的标签,实则是将她们物化为 “生育工具”与“附属品”的遮羞布。
残疾=无能的刻板印象,让她们在婚恋市场中被视为 “打折商品”,而部分女方家庭,或急于甩锅、或迫于经济压力,往往选择妥协,早早将女儿打发出去。
这些女性婚后即便遭遇家暴、囚禁、财产侵占,也常因无法清晰表达、无人撑腰,陷入求助无门的绝境。
心智障碍群体的婚育问题,一直是家长和社会关注的问题:能不能结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结婚?哪些情况下结婚可能触犯法律?结婚后能不能生孩子?生了孩子过后怎么办?……
在大米和小米的过往报道中,也不乏有成功的案例,也有期待找到伴侣却一直在等的心智障碍人士:
“死也要生下孩子!”智力障碍夫妇不顾反对坚持生育,14年后……
父母相继离世,43岁智障儿子独居8年,现在只想结婚
但这些案例,都有共同的特点,即作为心智障碍人士的主角们,是在其法定代理人的协助下、本人明确表达了结婚意愿、并且得到了家庭和社会大力支持的情况下,才得以结婚的。
而一些明确把心智障碍女性当婚育工具,或者极少数心智障碍女性的家长主动将其作为婚育工具推向婚恋市场的,显然都不在此列。
2024年底,有人在民政部网站留言:“被认定为无行为能力人,但是现在可以清晰表达自己的情况和结婚意愿,是否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想找个人照顾他。”
民政部的回复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对于智力低下、精神病人及精神抑郁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如能
清晰地表达个人的结婚意愿,提供《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形式要件材料,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的程序
,就可为其办理结婚登记。
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写结婚登记申请等内容的,可由其监护人或本人指定的其他关系人代为填写;但
当事人不能清晰地表达结婚意愿的,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