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参与乡村旅游的 时代价值与实现路径

发布时间:2026-03-12 07:07  浏览量:2

转自:中国旅游报

□ 徐 虹 郝亚梦

从苗寨绣娘到民宿女主人,从非遗传承人到治沙志愿者,女性群体正以多元角色融入乡村振兴的广阔实践。她们不仅是支撑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更以其特有的亲和力、创造力与连接力,推动乡村旅游从“看风景”向“品生活”升级。推动女性深度参与乡村旅游,既是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活化乡村文化、实现乡村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的必然选择。

女性与乡村旅游的双向多维赋能

女性参与乡村旅游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显性的经济贡献,更在于其是推动社会性别平等、激发乡村内生动力、传承地方文化血脉、实现个体与社区协同发展的战略支点。凭借在服务细节、文化感知、生态管理、情感传递方面的天然优势,女性广泛参与到乡村旅游的多个环节,实现自身发展与乡村发展的双向赋能。

从经济维度看,女性是乡村旅游发展的生力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乡村常住人口中女性占比达48.1%,女性群体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在乡村旅游情境中,家空间与商业空间高度融合,女性在家庭领域的劳动技能得以转化为旅游服务的核心资本,从而使其“隐形”劳动显性化,并获得经济回报,提升家庭经济韧性。乡村旅游为女性提供了将本地自然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直接转化为经济资本的有效途径,助力乡村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

从文化维度看,女性是乡土文脉的守护者与传承者。女性的家庭技能和审美情趣,恰好契合游客对个性化、情感化和差异化体验的追求。非遗传承、民俗体验、手工艺制作等文化项目,往往由女性主导。女性视角的“文旅+”融合,将静态乡土产品转化为可体验、可消费的旅游商品,形成独特的地方文化标识,在实现“指尖技艺”向“指尖经济”转化的同时,创新文化表达,重塑文化自信,促进乡土文脉活态传承。

从社会维度看,女性参与乡村旅游可助力女性自我全面发展和包容性乡村振兴。从个体角度,女性从“家庭主妇”成长为产业带头人和社区管理者,不仅获得经济收入的增加,更获得自主能力的提高、决策话语权的提升、自我价值感的增强和社会地位的改善。从女性成长角度,女性在乡村旅游领域积极创业就业,能够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转变传统性别观念,带动女性群体的整体发展。从集体社群角度,女性参与乡村旅游创业,可有效缓解乡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困境,吸引乡村劳动力就近就业,激活乡村内生动力。

女性参与乡村旅游的实践探索

“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以来,形成政府主导、妇联牵头、文旅支撑、社会协同的多元实践模式。女性群体以乡村旅游为平台,充分发挥自身价值和主观能动性,不断探索参与乡村旅游的创新实践路径,在产业、组织、文化、生态等维度成效显著。

以“特色业态”为支点,用经营创新激活资源。浙江安吉探索出以女性为主体、民宿产业为特色、美丽庭院为抓手的产业振兴路径。女性以乡村民宿业态为载体,依托美丽庭院等特色资源,通过自主经营、业态组合、服务升级等方式,激活乡村闲置资源,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女性角色从家庭生产者转变为产业经营者,获得自我能力的提升。

以“柔性组织”为纽带,用集体协作整合资源。湖北谷城堰河村妇联带动组建多个特色鲜明的功能型妇女小组,在乡村振兴和幸福家园建设中大显身手。女性通过自组织载体凝聚群体力量,以共建模式整合乡村人力资源,通过分工协作、规则共建、利益共享,解决乡村旅游“谁来参与、如何协同”的问题,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女性角色从个体劳动者转变为社群组织者,用柔性组织力推动集体行动,增强社群凝聚力和工作主体性。

以“文化符号”为灵魂,用创意转化赋能旅游。重庆酉阳探索“酉女织梦+非遗工坊”模式,以苗绣为内核,通过产品化、品牌化、产业化,实现妇女赋能和文化价值变现,并延伸至旅游体验。女性角色从留守妇女转变为掌握非遗技艺的生产者和文化传承者,进而成为文创开发者,用文化创新力激活乡村内生发展动力,提升自我价值感和文化认同感。

以“生态价值”为底色,用绿色开发实现共生。甘肃民勤的“沙漠娘子军”积极参与治沙护林生态工程,将生态成果转化为生态研学、亲子教育等旅游项目,实现从生态攻坚到生态价值转化的递进。女性群体作为生态建设的主力军和绿色价值的创造者,以坚韧的实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通过产业经营、组织协作、文化赋能、生态实践四大路径,女性深度嵌入乡村旅游的全链条,既突破传统乡村旅游“男性主导、单一业态、文化空心”的局限,又实现个人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双向增益,为乡村旅游提供了“性别友好型”发展模式。

推动女性深度参与乡村旅游的对策建议

推动女性参与乡村旅游,不是单纯增加从业基数,而是需要在乡村性别结构转型与产业升级之间找到合力,在女性发展潜能与乡村文旅创新需求之间实现对接。为保障这一进程行稳致远,应依托乡村振兴战略,系统释放女性动能,从环境支撑、个体成长、业态创新、市场链接等多环节协同发力,推动女性参与从“浅层介入”迈向“深度赋能”。

一是完善制度和文化支撑体系,构建性别包容性发展环境。乡村旅游领域仍存在“女性广泛参与、男性主导”的结构性不平等,需要从制度和文化层面为女性参与提供保障。例如,推行家庭友好型支持政策,将女性生产力从家庭角色中解放出来;制定并落实包含性别视角的乡村旅游发展政策,设立专项基金与服务平台;通过赛事举办和女性故事宣传,营造尊重女性价值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是加强精准化能力建设,激发女性内生动力。教育起点劣势、技术培训与现实需求脱节,制约乡村旅游女性从业者专业技能的发展,应分层次、分类别展开持续性的能力建设。既要针对广泛乡村妇女群体进行基础性、应用性、场景化的旅游技能教学,也要为乡村旅游女性创业者和带头人,提供管理技能、战略思维等领导力建设方面的系统性、个性化、陪伴性支持,力求实现乡村旅游女性从业者“需有所学、学有所用、用有所成”。

三是驱动产业融合与业态创新,打造女性特色旅游品牌。低薪工作岗位和额外情感劳动,可能加剧乡村旅游女性从业者的心理压力。应积极引导和支持女性从业者超越传统的“开民宿、办农家乐”模式,鼓励女性将本土文化、手工艺、农业等资源与旅游深度结合,开发独具特色的产品与服务。在品牌塑造中,不仅要挖掘市场价值,更要注重提升文化品位与辨识度,打造具有女性智慧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

四是融合数字网络与全球视野,开拓市场渠道。一方面,要支持女性运用数字工具讲故事、卖产品,将一次性的线下活动转化为持续性的线上赋能。另一方面,要积极利用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将散落在乡野间的女性实践案例转化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旅游产品,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市场拓展。

女性参与乡村旅游,远不止于经济贡献,更是社会进步、文化繁荣与乡村内在生机焕发的深刻体现。从价值认同到能力建设,从政策扶持到市场链接,推动女性从受助式发展向主动参与、主导参与转变,需要构建一个包容、支持的系统。展望未来,唯有充分尊重并激发女性的创造力与领导力,使其在乡村的广阔舞台上实现个人发展与社区繁荣的同频共振,乡村旅游乃至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方能凝聚永续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