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穿瑜伽裤爬山,与之同行真的有点接受不了
发布时间:2026-04-17 13:21 浏览量:1
瑜伽裤,一条紧身的裤子。
穿上瑜伽裤可以衬托出女性美好的身材。四面弹力的面料能紧贴腿部、臀部和腰腹,清晰展现身体线条,能凸显腿型和臀型。
采用高腰设计的瑜伽裤,能抬高腰线,在视觉上拉长腿部。同时,其包裹感能对臀部产生向上的提拉效果,塑造更饱满的臀线。
以前,瑜伽裤还停留在健身房,跟跑步机、杠铃片、瑜伽垫做伴。不知道从哪天开始,街上遛狗的、逛超市的……都穿上了,紧身瑜伽裤取代牛仔裤成为街头标配。
以前也没觉得瑜伽裤有什么不好,就是女性穿的衣服嘛。
可自从爬过几次山,遇到过几次穿瑜伽裤的女性以后,就有点接受不了了。
爬山的时候,一扭一扭地往上爬。真不是谁想看她,在她后面,都不敢抬头,也没法抬头。
这种衣服本来它就勒得紧,加上爬山动作大,有的甚至能看到那个形状,前面一小沟,后面一大沟,轮廓分明,毕露毕现。
那裤子太紧了,好歹加一个长一点的上衣给它遮一下。
一路同行,想不看都不行,就在跟前,直戳眼睛,躲就躲不过。看了又不好,别人会说思想不纯,弄得浑身不自在。
真是:
只要自己觉得自在,不自在的就是别人。
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思想不健康的人,才会乱想。
穿衣自由,想穿就穿,市场有卖的,就是买着穿的。
有什么好看的,有什么好说的,就是身上刷层油漆出去,也不需要旁人说三道四。
不过,既然能这么穿了,也应该不在乎别人议论。
2012年6月20日,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发布一张穿透视装女孩的背影照片,并配文“穿成这样,不被扰才怪。姑娘,请自重啊!””该言论迅速引起争议。
我们反对受害者有罪论。这种观点把犯罪行为的发生归因于受害者自身特征或行为,认为受害者的言行举止或穿着存在问题导致受害行为发生。
受害者的言行举止不是加害者违法犯罪的理由,不会因此减轻对加害者的处罚。
2012年6月24日,微博用户“@想起的花开”策划,两名女志愿者在上海地铁二号线内进行了行为艺术表演。 她们手持彩色标语板,上面写着“我可以,你不能扰”和“要清凉不要色狼”。
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公民的权利自由。“我可以骚”表达了一种穿着清凉、穿着性感的权利自由,“你不能扰”是在给旁人划清一条明显的界线,可以有想法,但不能有行为。
她们有诱惑人的权利,而旁人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
中国有句古话“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意为财物保管不谨慎会招致盗窃,女子过度修饰容貌易引发不当行为。这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有人说门上挂锁,只能防君子,不能防真小偷,的确是这样,如果别人真要偷,挂个锁没多大用,挂多大锁都能撬开。但是,门上挂锁一定会让那些临时起意、见钱眼开的人,减少犯罪意愿,增加犯罪难度,“顺手牵羊”的概率会大大降低。
虽说穿衣自由,但大庭广众之下,穿着得体一些是不是更好!
朋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