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拉车门泼水、针对性骚扰女性!警方出手:锁定涉事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发布时间:2026-04-25 22:57  浏览量:1

前不久,在云南西双版纳泼水节期间,接连出现高压水枪恶意喷射、强行拉拽车门围堵泼水、借节庆名义肆意滋扰他人等不文明行为。

据央视新闻24日报道,当地公安部门近日通过全面核查、复盘还原现场,已锁定相关涉事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其他参与人员进行训诫教育没收违规危险水具。

此前,在相关短视频中,不少参与者漠视公共边界与民俗礼仪,使用高压水枪、大功率水炮近距离无差别喷射路人,甚至针对性骚扰女性、无视他人抗拒意愿;部分人员占道聚集,强行拉扯行驶及停靠车辆门窗肆意泼水,造成车辆内饰受损、电路故障等财产损害。

云南各地在节前曾发布文明泼水相关通告,倡导市民游客以枝叶轻泼等温和方式传递节日祝福;同时提出:主动避让老人、孕妇、婴儿、病患及正在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不携带、不使用高压水枪、水气球、车载储水装置等具有攻击性或容易造成伤害的工具泼水,不向行驶中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泼水,不堵截车辆强行泼水,不借泼水之名骚扰他人或实施低俗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称,违背他人的意愿,向别人强行泼水、损害他人的财物、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一定伤害,这种情况有可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非常严重,比如猥亵的情节比较严重,构成强制猥亵罪,另外还有可能情节严重的情况,构成寻衅滋事罪,这些行为可能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石佳友还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专门针对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组织者、工作人员不及时到位,及时对游客予以施救,提供必要的帮助,同样承担法律责任。

日前,中青评论发文称:糟糕的泼水节体验,不仅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破坏他们对这个节日的美好感受,也会在无形中“劝退”更多游客,玷污当地的文旅招牌。加强执法约束,坚决向“恶意泼”说“不”,才能让人们安心而非忐忑地参与泼水节,让善意在节日中自然流淌。

(综合央视新闻、中青评论、中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