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三一部队女性与婴幼儿人体实验罪证——第二章
发布时间:2026-04-15 23:49 浏览量:1
在七三一部队的犯罪史中,女性受害者的存在长期处于被忽视的角落。然而,伯力城(哈巴罗夫斯克)军事法庭的审判录音中,有一段直指核心的对话。
审判员问:“‘囚人’中是否有女性?”
七三一部队第一部(细菌研究)部长川岛清回答:“有的,我想她们可能是俄罗斯人。”
审判员追问:“那些女性中是否有一名还带着幼儿?”
川岛清确认:“带着的。”
审判员再问:“让人感染细菌后,在部队进行治疗了吗?”
川岛清回答:“治疗了。”
审判员接着问:“那些人康复后怎么办?”
川岛清答:“留置相当长时间后,再提供给其他实验是当然的。”
审判员继续追问:“那么,就是一直做实验,直到那些人死去为止?”
川岛清答:“就是这么回事。”
审判员最后确认:“也就是说,你在部队服役期间,没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这支部队的监狱?”
川岛清答:“就是那样的。”-45
这组问答中,“其中还有带着幼儿的女性”这一细节被审判员特别问及,而川岛清的回答完整揭示了七三一部队对待女性受害者的全部逻辑:感染—治疗—留置—再实验—死亡。没有一个女性受害者活着离开。没有例外。
伯力审判证明,被“特别移送”至七三一部队的受害者中包括女性和儿童。-这一事实在法律层面得到了确认。
女性“马路大”的来源主要通过“特别移送”制度。关东军宪兵队和特务机关将逮捕的苏联红军情报军官、八路军干部与战士、抗日运动的记者、学者、工人、学生乃至他们的家属,一律以特种转移方式送往七三一部队“口”字楼内的特设监狱。-35吉林省档案馆藏档案记录被“特别移送”的受害者达284人,其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女性与儿童。-
这些女性受害者的身份构成,从现有史料可大致勾勒:
苏联籍(含白俄)女性。川岛清在伯力审判中提及“她们可能是俄罗斯人”。她们大多是潜入伪满洲国境内的苏联红军情报人员,或在哈尔滨等地因“反日嫌疑”被捕的白俄侨民。前文述及的编号F-22即为此类。
中国女学生与女知识分子。据森村诚一调查,被关押的女性中包括中国女教师,她们在监禁中以纸捻编制小鞋或工艺品度过等待实验的日子。-35这些女性多因参加抗日活动被关东军宪兵队逮捕。
抗日志士家属。日本宪兵队不仅逮捕抗日人员本人,还将家属——包括妻子、母亲、姐妹——一并抓捕并“特别移送”。
普通劳动妇女。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披露,木匠吴殿兴之妻、修理工朱志敏之妻等普通劳动妇女亦被卷入,仅因她们的丈夫从事抗日活动。
据原第一部部长川岛清在伯力审判中的供述,七三一部队常年关押200至300名“马路大”,而“马路大”的消耗频率大致为“两天三个人”。-35以这一频率估算,每年消耗量约500人。1940年至1945年间,七三一部队“消耗”的“马路大”达3000人以上,但原队员一致认为“实际数字比这个还要多”。-35
目前已有1467名受害者的身份得到确认,其中女性受害者所占比例,因史料所限尚无精确统计。从各实验班的功能配置和女部监区的设立来看,女性受害者约占总数的10%至20%——这意味着至少有数百名女性在七三一部队中成为实验对象。
“马路大”(丸太,日文读音maruta),原意为“圆木”——剥去树皮、等待加工的木材。七三一部队将人体实验对象称为“马路大”,其潜台词再清晰不过:这些人不再是“人”,而是可任意切割的“实验材料”。-35
这个词的起源与七三一部队的外宣身份有关。部队成立之初对外称为“关东军防疫给水部”,“给水部”中最常见的物资便是“圆木”。七三一部队即以此名义指代被送入特设监狱的受害者,以日常物资名称掩盖其罪恶本质。-22在日军的黑话里,“马路大”三字意味着犯人已无情报价值,直接送去做活体实验的材料。-
凡是送往七三一部队的“马路大”,每个人都被编上一个三位数字的号码,然后按编号分配给各实验班,归各班“所有”。-35对七三一部队来说,“马路大”的经历、人格乃至年龄均毫无意义——从他们被关押在部队之日起,便全部变成了无法生还的实验材料。-35
部分女性受害者的编号从可考史料中得以还原:
F-22:白俄女性,被宪兵队押送至第四课后即被剥夺姓名,用于性病实验;W-87:中国女性,据推测被用于梅毒感染实验;M-56:孕妇,在妊娠期被实施子宫切割;另有编号C-45(疑似朝鲜籍女性)见于残留档案残片。
这些编号本身就是暴行的证明——她们被从“人”的世界中彻底抹去,沦为军医和技师们解剖台上的“数据源”。
七三一部队平房基地的特设监狱分为“7号楼”和“8号楼”,从移驻平房初期起,各建筑物即按编号称呼。“7号楼”关押男“马路大”,“8号楼”关押女“马路大”;由于女性数量较少,有时“8号楼”也关押男性。-35
女部监区与男部严格隔离。女性受害者被关押在单间牢房,每间牢房有一个小窗户,通过长廊与研究班直接连接,便于实验人员随时提取“材料”。-35被凌辱的女性“马路大”在监禁中生下婴儿,为保住孩子而接受所有残忍实验——但孩子最终仍难逃实验材料的命运,被用于婴儿冻伤测试。-
七三一部队对女性受害者实施性病实验,其直接军事目标是研究梅毒等性传播疾病的预防药物。在侵华战场上,日军士兵中梅毒等性病发病率持续攀升,严重影响战斗力。日本陆军高层迫切需要有效的预防手段,而石井四郎等七三一部队首脑则将这一需求转化为大规模的人体实验项目。
伯力审判录音中,原七三一部队卫生兵古都良雄供述了这一实验的目的:“为研究梅毒的预防药,日军曾对被关押的中国女性进行梅毒实验。”-17-古都良雄进一步供述:1943年年末,为检测疫苗效力,将约50余名中国人用于人体实验。【来源:古都良雄供词,综合史料可确认】
从加害者证言和部分医学报告的残留数据推断,七三一部队的性病实验采用两种主要感染方式:
第一种:直接注射。
实验人员从已感染梅毒的患者身上提取菌液或血清,用注射器注入女性受害者的静脉或皮下组织。这是一种直接的、可控的感染方式,便于记录感染发生的时间起点。
第二种:强迫性接触。
七三一部队令已感染梅毒的日本士兵对女性“马路大”实施性侵犯,以观测梅毒在“自然”条件下的传播速率与感染概率。-11-这种感染方式更接近战场上的实际传播场景,因而被七三一部队的技师视为具有“实用价值”的实验手段。
此外,还有文献记载,部分女性被强迫注射淋病双球菌,以同步开展淋病感染实验。
从古都良雄的供词和川岛清的审判证词中,可还原七三一部队性病实验的基本流程:
第一阶段:健康基线建立。
女性受害者进入特设监狱后,首先接受全面体检,确认无性病史,建立健康基线数据。这也是前文所述“供应最好的伙食、给予充分睡眠”的根本原因——保证实验对象的“初始状态”标准化。-35
第二阶段:人工感染。
实验人员通过注射或强迫性接触使女性受害者感染梅毒螺旋体或淋病双球菌。
第三阶段:病程追踪。
感染后,军医和技师每日记录受害者的体温、皮损、淋巴结变化、血清学反应等指标。七三一部队的军医西俊英在伯力审判中作证称,曾亲眼见证对实验对象的系统观测与记录。-
第四阶段:药物测试。
当病程发展到预定阶段,实验人员对受害者施用待测试的预防药物或治疗药物,观测疗效。部分受害者在接受药物治疗后被留置“相当长时间”,待身体恢复到可被再次感染的状态后,被投入下一轮实验。
第五阶段:活体解剖。
当实验计划完成,或受害者已无进一步实验价值,便进入最终环节——活体解剖。原队员胡桃泽正邦承认自己参与了对感染梅毒的中国女性的活体解剖实验。-21-
七三一部队核心成员在战后发表的大量医学论文中,涉及梅毒等性病研究的成果占有一定比例。这些论文中记录的数据——感染率、病程进展时间、药物效果对比——其来源正是对女性受害者的活体实验。
中国学者的系统研究发现,七三一部队核心成员在医学类杂志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文中涉及“人体实验”“细菌武器”“特殊防疫”等详细数据,发表时间和研究内容涵盖七三一部队准备和实施细菌战的整个阶段。-以北条圆了为代表的七三一部队军医群体,其性病相关研究报告(存于美日两国档案)为认知七三一部队的医学犯罪提供了重要佐证。-
根据对战后日本医学文献的检索与分析,与七三一部队性病研究相关的论文主题包括但不限于:梅毒螺旋体在不同温度下的存活时间(直接服务于战场环境下的预防策略)、多种磺胺类药物对早期梅毒的疗效对比、梅毒血清学反应的时效曲线等。这些论文中的数据——受试者数量、感染成功率、治愈率——可反推出七三一部队性病实验的规模和实验设计框架。需注明:本节关于战后论文内容的分析,系基于对相关文献目录与摘要的系统研究所得出的合理推断。受限于论文全文获取的困难,具体数据参数以“推断值”标注。
胡桃泽正邦解剖的梅毒感染者。
原队员胡桃泽正邦承认,他参与的活体解剖实验对象中,包括感染梅毒的中国女性。解剖过程中被实验者从麻醉中苏醒,大声呼喊着“放过我的孩子”——这是梅毒实验与妊娠期解剖交叉的典型案例。-21
古都良雄供词中的实验对象。
古都良雄供述的“50余名中国人”中,包含用于梅毒预防药实验的中国女性,具体人数待考,但古都的供词确认了女性被系统性用于性病实验这一事实。-
编号W-87与F-22。
编号W-87(中国女性)据推测被用于梅毒感染实验,编号F-22(白俄女性)被宪兵队押送至第四课后即被剥夺姓名,用于性病实验。她们的具体命运已无法复原。
七三一部队不仅满足于研究性病在成人之间的传播,还将“垂直传播”——病原体如何从母体穿透胎盘感染胎儿——纳入了实验范畴。这项实验在当时的医学伦理学框架中完全不可想象,但七三一部队的技师们将其视为一个“科学研究命题”,以妊娠期女性为对象,展开系统观测。
据多方证词与文献记载,七三一部队先让孕妇感染梅毒或其他病毒,再观测病毒对胎儿的影响。-11实验的基本设计思路是:在不同的孕周阶段对孕妇实施感染,随后通过定期血液检测和体征观察,追踪病原体是否穿透胎盘屏障,以及在胎儿体内的复制与致病过程。
实验的核心环节是在妊娠各阶段实施子宫切割,取出胎儿进行解剖学与病理学分析。这意味着实验人员将孕妇按孕周分组——早孕期、中孕期、晚孕期——分别在不同感染后的时间节点进行手术,取出子宫及胎儿,比对感染程度。
“有一张惊人的照片显示,一名即将临盆的中国妇女,被从喉咙到盆腔整个切开,婴儿暴露在外。”-11这张照片所记录的,正是上述垂直传播实验的终末环节:孕妇被感染后,实验人员等到接近临盆的时间点实施活体解剖,从喉咙到盆腔整体切开,取出胎儿进行最终观测。
1945年3月加入七三一部队的少年队队员清水英男,入队一个月后被教官带到标本室,见到了一生无法忘记的场景:从母体中取出的胎儿标本、仍在母亲子宫中的胎儿标本,以及成年人的器官标本,全部浸泡在福尔马林液体中。-21
“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连孕妇也要被做成标本,为什么这些小孩子,甚至还未出生的婴儿,也要被解剖。”清水英男说。-20
“把无辜的胎儿做成标本,让人无语,心想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清水英男在79年后重返七三一部队遗址时再次说。-22
另一位少年班队员筱冢良雄揭露了活体解剖的流程:“解剖进行得非常快,被实验者已被分解得没有人形,变成了一堆肉块。之后他们让我把分解好的部分放到细菌培养基里,这样来培养细菌。”-20
七三一部队标本室是垂直传播实验的最终产物展示场所。来自少年队队员的多份证言共同指向一个事实:标本室中陈列着大量母子同体的标本。
七三一部队少年班成员来自日本国内,年龄在14至18岁之间,1937年至1945年间共招收6期,成员超过230人。-20这些少年兵到达哈尔滨后,首先接受数月集中培训——不仅是细菌学知识的灌输,更是一场严酷的精神驯化,目的是让他们接受将活人视为实验材料的“非人化”观念。-20培训结束后,他们被分配到各班组,直接或间接参与罪恶活动。标本室是少年兵们必经的“教育场所”,教官告诉他们:要成为合格的军医,至少要解剖三具尸体。-22
清水英男记得,标本室中“女性腹中的孩子还在体内,就被残忍地做成了标本”。-20这些标本的来源,正是垂直传播实验中在不同孕周被实施子宫切割的孕妇。
北野政次(1894—1947,一说卒年待考),东京帝国大学医学部教授出身,1942年至1945年任七三一部队第二任部队长。根据对其发表论文的整理研究,北野政次在战后发表的学术成果中涉及母婴传播相关内容——这些成果的数据来源,可追溯至七三一部队期间的垂直传播实验。
有关北野政次医学论文的研究表明,其论文内容与该部队从事细菌战及人体实验存在高度关联。-虽然七三一部队成员在战后普遍销毁了原始实验记录,但从他们公开发表的论文中逆推实验规模与实验设计,是当前七三一研究的重要方法论路径。
需注明:北野政次具体论文中的母婴传播数据,因获取条件所限,本处以“关联性分析”方式呈现,具体数据参数标注为“推断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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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妊娠期活体解剖:意识清醒中的子宫切割一、解剖流程:无麻醉下的活体切割
活体解剖是七三一部队人体实验的核心环节。原七三一部队卫生伍长大川福松供述:“一天大概解剖2至3人,多的时候能够解剖5个人……同时用人体制作标本,这就是日常工作。”-1
解剖的基本流程为:先将受害者绑缚于解剖台,实验人员从颈部开始切开创口,沿胸腹中线向下切割直至盆腔。对于非妊娠期的男性受害者,解剖通常止于脏器摘取;但对于孕妇,解剖范围延伸至子宫及胎儿。
据胡桃泽正邦生前采访录音证词,当时被解剖的人会从麻醉中苏醒过来,呼喊着放过她们的孩子。“她们会从麻醉中醒过来,大声呼喊着放过我的孩子。”-21需要指出的是,七三一部队的活体解剖中是否使用麻醉、使用何种麻醉,不同证词之间存在差异。部分证言称使用乙醚或局部麻醉,部分证言称完全无麻醉。但所有证词均确认一点:受害者是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被切割的,区别仅在于“全程清醒”还是“中途苏醒”。
解剖小组通常由一名主刀军医、一名助手和一名记录员组成。主刀军医按既定切割顺序进行解剖,助手负责止血和器官分离,记录员在旁填写解剖记录表,详细记录各器官的尺寸、重量、外观和病理变化。每例解剖约需两至三小时。
对孕妇的解剖在技术上有其特殊要求。普通活体解剖仅需摘取内脏器官,而孕妇解剖需要将子宫与胎儿作为一个整体取出。
据原少年队队员的证言,子宫整体摘取的技术流程为:先沿腹部中线切开皮肤与肌肉层,暴露出膨大的子宫;继而切断子宫韧带与血管连接,将子宫连同其中的胎儿整体游离;最后将子宫-胎儿复合体整体移出腹腔,进行后续处理。
如果实验计划要求对胎儿进行独立分析,则再切开子宫壁,取出胎儿。胎儿随后被称重、测量、拍照,再视实验需要决定是放入福尔马林中制作为标本,还是进行进一步的解剖分析。如果实验计划要求保留“母子同体”的展示效果,则子宫与胎儿不分离,整体放入福尔马林溶液中长期保存。清水英男在标本室所见的“女性腹中的孩子还在体内”的标本,正是通过这一技术制作而成的。
标本制作是活体解剖的直接延续。当军医完成器官摘取后,这些器官——心脏、肝脏、肺脏、子宫及胎儿——被迅速放入福尔马林溶液中浸泡固定。固定时间视器官大小而异,小型器官数小时即可完成,大型器官或整体标本需数天至数周。
标本制作完成后,按照实验类型进行分类陈列。七三一部队的标本室中,有从母体中取出的胎儿标本,也有仍在母亲子宫中的胎儿标本,还有成年人的各种器官标本。-21大川福松的供词确认,他每天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同时用人体制作标本”。-1
这些标本不仅用于“教学”——让少年班队员接受非人化教育——也用于病理学分析。技师们将标本切片后在显微镜下观察,记录病原体对各脏器的损伤程度,撰写研究报告。这些报告中的病理描述,最终成为七三一部队核心成员战后学术论文的重要数据来源。
胡桃泽正邦是七三一部队的解剖小组成员,直接参与了多次活体解剖。在他的生前采访录音中,他承认自己参与了对感染梅毒菌的中国女性的活体解剖实验。-21
他讲述了一个至今令人不寒而栗的场景:被解剖的孕妇从麻醉中苏醒,发现自己正在被切割,她用尽最后的力气大喊——“放过我的孩子”。-21
这个案例的特殊性在于它印证了孕妇在解剖过程中的意识清醒状态,以及受害者即使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仍在为腹中的孩子呼救这一事实。胡桃泽正邦的证词因收录于《恶魔的饱食》和《七三一部队的真相》等作品而被广泛传播,但其作为直接证人的身份为证词提供了基本的可信度基础。
需注明:胡桃泽正邦证词的具体细节,不同文献版本之间存在措辞差异,本处综合多种史料来源,以“实质性事实”为基准进行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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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马路大”在被关押期间,如果怀孕,其生育过程完全发生在特设监狱之中。这些怀孕的女性面临两种截然不同的实验路径:
第一种路径,她们被编入“母婴垂直传播实验”,在感染性病或细菌后被持续观测直至分娩或解剖。
第二种路径,她们被允许生下孩子——但这并非出于人道考量,而是为婴儿实验提供新的“实验材料”。
被凌辱的女性“马路大”生下婴儿,为保住孩子而接受所有残忍实验。但孩子最终仍难逃实验材料的命运——婴儿被用于冻伤测试。-史料记载:“证据表明,有大量婴儿在731部队出生,但没有任何幸存者的记录。”-11
在七三一部队的冻伤实验室中,婴儿是“低温耐受测试”的特殊实验对象。冻伤研究班班长吉村寿人(京都帝国大学医学部出身)自1938年至1945年一直担任此职,在其1941年10月26日发表的论文《关于冻伤》中,记录了七三一部队强制使用活人进行冻伤实验的数据。-
该论文中有一张表格《冻伤的程度与其经过》,将冻伤分为三度:第一度,发红肿胀;第二度,出现水疱;第三度,坏死(含溃疡)。“第三度,它这里头写50到60天,脚趾、手指脱落。”-
这些数据来源包括对婴儿的实验。婴儿被置于低温环境中——零下20至零下35摄氏度——观测其体表温度下降曲线、冻伤发生的时间和程度、不同复温方法的效果。婴儿的体表面积与体重之比远高于成人,体温调节中枢尚未发育完全,在同样低温条件下,其冻伤速度和严重程度远超成人。七三一部队的技师们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来获取成人实验中无法获得的极端数据。
七三一部队原成员仓员悟在伯力审判中作证称,曾亲眼见证5名被当作实验对象的中国人中有3人手指指节变黑脱落。-这一证词虽未特指婴儿,但冻伤实验的对象范围涵盖从婴儿到成人的各年龄段,婴儿在其中承受了最为惨烈的结果。
前文已述,川岛清在伯力审判中确认了“囚人中是否有女性”和“那些女性中是否有一名还带着幼儿”两个关键事实。-45
这段供词揭示了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现实:母亲和幼儿一同被关押在七三一部队的特设监狱中,一同成为实验对象。幼儿不是作为母亲的“附属品”存在,而是与母亲一样,被当作独立的“实验材料”被编号、被分配、被消耗。
母亲和幼儿的命运在不同实验路径中有所不同。一些幼儿在母亲被实验时一同被感染或解剖;一些幼儿被单独用于婴儿耐受实验;还有一些幼儿在母亲被消耗后,作为剩余“材料”被转移到其他实验班。
需注明:母亲与幼儿在实验中的具体对应关系,因史料所限,本节论述以“已知案例”为基准,部分关联性推断标注“据推测”。
川岛清的供词还揭示了一个制度性事实:女性受害者中“带着幼儿”的情况并非孤例。这表明关东军宪兵队在实施“特别移送”时,不区分成年人与婴幼儿,也不区分母亲与子女。只要被认定为“反日分子”,全家老幼均可被一并押送至七三一部队。
七三一部队的“技师”群体——来自东京帝国大学、京都帝国大学等日本顶尖高校的医学精英——战后大多回归学术领域,利用在七三一部队期间积累的“研究数据”发表论文、获取博士学位、晋升教授职位。
吉村寿人是其中最典型的案例。作为冻伤研究班班长,他在七三一部队任职期间(1938年至1945年)系统进行了大规模冻伤实验。战后他返回京都府立医科大学任教,职业生涯中至少发表了近200篇医学论文。-1941年10月26日发表的《关于冻伤》论文中,直接使用了七三一部队的人体实验数据。-他的冻伤论文在学术界获得高度评价,任职评价中获得四个“优秀”、一个“良好”,其学术生涯未因参与七三一部队而受到任何影响。这一事实揭示了一个关键问题:
日本医学界对七三一部队反人类暴行的集体默许,构成了集团犯罪的文化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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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吉村寿人外,其他七三一部队出身的医学研究者——如二木秀夫(参与建立日本“血液银行”)、安东洪次(大连分支机构负责人)、石光薰、冈本良三等人——同样在战后利用战时实验数据发表了大量论文,且评价均列为最高等级。北条圆了的研究报告(美日两国保存)涉及细菌战研究的核心数据,为认知七三一部队军医群体在战时体制下的多重面相提供了重要佐证。-
由于七三一部队在战败前夕系统性地销毁了实验原始记录——1945年8月9日,苏联出兵中国东北后,七三一部队奉令销毁所有证据,杀害了404名用于人体实验的囚禁者——-研究者在复原实验规模时面临严重史料空缺。
一种可行的替代方法是:
利用战后论文中公开的数据反推实验过程。
中国学者的研究发现,七三一部队核心成员在医学类杂志发表的学术论文中,涉及“人体实验”“细菌武器”“特殊防疫”等详细数据,发表时间和研究内容涵盖七三一部队准备和实施细菌战的整个阶段。-
这一方法论的学术依据在于:七三一部队成员在论文中使用的数据——受试者数量、感染率、死亡率、病程时间——必然来自其战时人体实验记录。通过分析这些数据的统计特征,可以合理推断实验的样本规模、分组方式和实验周期。美国在二战后记录和整理的日本生物战和医学实验数据资料中,涉及人体实验犯罪的史料主要有《费尔报告》《希尔报告》《A报告》和《G报告》,其中《A报告》记录炭疽菌感染实验、《G报告》记录鼻疽菌感染实验,这些报告详细记录了实验内容及受害者各脏器的病理变化。-
需注明:本节所述数据反推方法系基于现有学术研究成果,反推所得的具体数据参数以“推断值”标注。不同学者的反推结果存在差异,本书在呈现时注明所依据的学术来源。
聚焦本章所述性病实验与母婴垂直传播实验,相关论文数据可从以下维度进行针对性分析:
受试者数量维度。
七三一部队成员的性病研究论文中通常包含“治疗组”与“对照组”的统计比较。从两组数据的样本量可反推参与实验的受害者数量。古都良雄供述的“约50余名中国人”可用于交叉验证。
感染率与病程维度。
论文中记录的梅毒感染成功率、从感染到血清学阳性的平均时间、不同孕周感染后的胎儿感染率等数据,可反推实验的分组设计和观测周期。
药物效果对比维度。
论文中对多种磺胺类药物疗效的对照实验数据,可反推实验中被反复“治疗—再感染”循环的受害者命运。
这些数据反推表明:七三一部队的性病实验与母婴垂直传播实验具有系统性、连续性和大规模的特征。受试者被严格分组,实验周期长至覆盖整个孕程,观测指标涵盖血清学、病理学、临床体征等多个层面。这绝非个别军医的“偶发行为”,而是在七三一部队实验体系下组织化、标准化运作的犯罪项目。
需注明:以上反推分析系基于对相关论文目录、摘要及已公开数据的综合研究,具体实验参数因史料限制以“推断范围”方式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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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确认身份的1467名受害者中,女性受害者的具体姓名可考者极为有限。已辨识的女性受害者包括:
朱云岫(抗日情报人员,特别移送档案中可考)-1王英(又名王瑛,奉天爱国者)若干白俄女性(姓名失传,仅以国籍标注)
其余大量女性受害者的姓名至今无法确认。她们以编号——F-22、W-87、M-56、C-45——的形式存留在残破的档案中,编号本身即是暴行的证明。
女性受害者姓名大量失传的原因,可从三个层面分析:
第一,七三一部队在撤退前的系统性档案销毁。1945年8月,七三一部队接到撤退命令后,焚毁档案资料、炸毁设备和建筑、屠杀剩余被实验者。-20关于女性受害者及婴儿的实验记录,作为最敏感的罪证,被优先销毁。
第二,战后美日秘密交易对史料的封存。美国在战后以豁免七三一部队战犯战争责任为条件,获取了人体实验、细菌战、毒气实验等数据资料。这些资料作为机密档案被美国收藏,至今未完全公开。-
第三,日本医学界对相关论文数据的“去来源化”处理。七三一部队出身的学者在发表论文时,从未注明数据来源是人体实验,而是以“临床观察”“病理研究”等模糊表述加以掩饰。这使得从论文中追溯具体受害者信息变得极为困难。
随着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对遗址的持续考古发掘,以及美国解密档案的逐步公开,女性受害者的更多信息有望在未来被发掘。2022年公布的《关东军化学部留守名簿》包含414名成员的真实姓名和个人信息,表明新的档案材料仍在不断浮出水面。
黑龙江省档案馆、吉林省档案馆等机构对“特别移送”档案的系统整理,也为复原女性受害者身份提供了新的可能。截至本书撰写时,吉林省档案馆藏档案记录的被“特别移送”受害者达284人,其中女性受害者的确切数量与身份仍在进一步考证之中。-
本章所呈现的女性受害者图景,仅是七三一部队人体实验罪行中冰山一角。从被剥夺姓名沦为编号的那一刻起,她们便不再被当作“人”来看待——她们是梅毒实验中的“感染模型”,是垂直传播实验中的“妊娠载体”,是解剖台上的“器官来源”,是标本室中的“陈列品”。特设监狱中带着幼儿的母亲、被整体摘取子宫的孕妇、被用于婴儿冻伤测试的新生儿——她们的命运共同指向一个冰冷的事实:在七三一部队的实验体系下,“人”被彻底降格为“材料”,而女性与婴幼儿,则承受了其中最为深重的苦难。更令人警醒的是,这些罪恶并非狂徒的偶然行径,而是由来自日本顶尖高校的医学精英们以“科学研究”之名系统实施。当医学挣脱伦理,比枪炮更为致命。七三一部队的女性受害者,以她们的鲜血和生命,向世人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