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杯多次被同事注入精液!女子3次饮用后报警,同事举动刷新下限
发布时间:2025-11-23 09:46 浏览量:4
真没想到,一杯水能掀起这么大风浪。2014年杭州那家公司,到现在还能被翻出来讨论,就是因为这事儿太让人起鸡皮疙瘩了。张某三次趁午休没人,在办公室对着女同事小红的保温杯自慰,把东西倒进去,监控拍得清清楚楚。你说多隐蔽吧,它偏偏被发现了;说多偶然吧,人家小红警觉,主管也给力,直接调监控报警,整套流程走得一点不含糊。
那天是5月5日,小红打开杯子闻到不对劲,心里发毛,立马找主管陈某。人也没含糊,马上查监控,锁定了张某。她当天就带着杯子和视频去了派出所,案子算立上了。可刚出这门,5月8日,张某的部门领导马某打来电话,话里话外劝她撤案,还说“给我个面子”。这话后来在法庭上被提了一嘴,虽然不算违法,但听着就让人火大,对吧?
不过第二天,张某自己投案了。他全认了,说就是趁人不在,干了三次。监控画面和口供对上了,铁证如山。6月11日,滨江分局出了处罚——行政拘留3日,理由是“寻衅滋事”。就这么个结果,很多人炸了:这算什么?三天?关三天就完了?公司倒是反应快,立马开除了他,动作没拖泥带水。
可对小红来说,这事儿哪能这么轻易翻篇。她在6月23日递了辞职信,还要17060块经济补偿,理由是公司没保护好她,管理还有人暗中施压,这班谁还能上得下去?仲裁不认,她告到滨江区法院,焦点就一个:企业有没有尽到防止性骚扰的义务?
法院最后判了,不支持赔偿。理由也摆出来了:张某的行为太隐蔽,公司一发现就报警、调监控、辞人,没包庇。马某那句话虽然难听,但不能代表公司整体态度。说白了,这种极端个案,法律上没法让企业背锅。你不能指望公司把每个角落都焊死,每双眼睛都盯牢。
但对比2022年深圳那个案子,就很不一样。女员工被上司长期言语骚扰,反映多次,公司装不知道,最后法院判赔快4万。差别在哪?一个是事发后处置果断,一个是压根没当回事。制度有没有动起来,一眼就能看出来。
说到底,法律划的是底线,不是上限。公司不做恶,不代表它完成了全部责任。反骚扰制度怎么建?培训能不能别光念PPT?监控死角补不补?员工丢了安全感,能不能有人主动问一句?这些事,不写在法条里,却写在人心上。
小红走了,张某三天就出来了。我们还在讨论,到底哪里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