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成性的匪首周寿娃,欺辱600多名女性,败在四姨太的一个举动
发布时间:2025-11-23 12:32 浏览量:4
我老家在商洛,小时候听奶奶讲“周狼”的故事,她直接撩起衣角让我看大腿上一条蜈蚣疤——那是1943年她十四岁,被周寿娃手下用马鞭抽的,就因为她在村口多看了他一眼。奶奶说,那天她爹把一锅刚煮好的玉米糊全扣进灶膛,抱着她哭“别出声,出声就没命了”。所以1950年公审那天,全村人凑了四升白面,蒸了三百个馍,一人捧一个去丹江河滩,边吃边看他吃枪子,馍吃完,人散了,地上只剩一堆被踩扁的玉米叶。那一刻我才懂,老百姓记仇能记多久——直到骨血里长出牙齿。
周寿娃不是天生的魔王,他小时候也饿得啃过观音土。可穷不是通行证,穷只是他第一次杀人的借口:19岁当护兵,为了一把盒子炮,他把队长王益三骗到林子里,从背后连开三枪,子弹打穿肺叶,王益三咳出的血沫子溅了他一脸,他用手背一抹,笑了——原来杀人和宰羊一样,脖子一凉,世界就安静。那天他下山,把枪别在腰上,回家把童养媳魏梅头发拴房梁上,打了一夜,打给她一个新规矩:以后家里谁说话大声,就割谁舌头。就这样,穷小子第一次尝到“让别人怕”是啥味,比肉香。
后来他把这种味做大:开烟馆、立公堂、收“乳房税”——谁家媳妇要喂奶,得先让他捏一把,哭一声加一块大洋。最邪的一次,他听说人胆可以治眼疾,直接把郭树旺按在门板上,活剖。取胆的兄弟手抖,一刀划破苦胆,胆汁流了一盆,他嫌脏,顺手把郭家十二岁的儿子也戳了,说“凑一对,省得路上孤单”。那年月,商县人把“赶集”叫“闯营”,因为出门前得给老婆孩子提前把孝布剪好,万一回不来,邻里直接给套上,省得现买。我舅爷就是1946年去赶集,被周部当“通共”嫌疑拉去陪绑,七个人排一排,他排第三,子弹从后脑勺进去,从眼眶出来,眼珠子挂在鼻梁上,人还跪着,就那姿势埋了,连口薄棺材都没有。
所以他最后栽在四姨太手里,我一点都不意外。四姨太本名叫李引兰,周寿娃杀她丈夫那天,她怀里还抱着三个月的奶娃。周把她拖上马,奶娃哭,他嫌吵,直接扔山沟。李引兰后来学乖,给他烧大烟、点天灯,跪着递筷子,叫一声“司令”磕一次头,背地里却把每天见过的兵、枪、路线,全用绣花线记在被面上:红线是人数,绿线是枪数,黑线是他睡哪房。1950年6月,她借口下山买胭脂,把一床被子塞进包袱,直奔县大队。三天后,周寿娃在郑州药房门口被按倒时,手里还攥着给她买的红头绳,那玩意早被李引兰扔进灶膛,一把火烧成灰,她说“我嫌脏”。
公审那天我也在场,人挤人,我钻在大人裤裆里看。周寿娃被捆成粽子,脖子挂一块纸板,写“强奸六百、杀人三百”。台下此起彼伏喊“撕了他!”最靠前的是杜家寡妇,她把自家孩子举过头顶,让孩子往台上扔石头,那孩子也就五六岁,一扔一个准,额头砸出血,寡妇不哭,咧着嘴笑,笑比哭难看。枪响那下,我吓得捂耳朵,可还是听见“噗”一声,像烂西瓜掉地。人群静了半秒,接着“轰”地炸锅,大家往前拥,都想踩一脚。我鞋被挤掉,光脚丫子踩在一滩热乎乎的血上,黏得抬不起腿,那一刻我突然明白:所谓恶有恶报,不是天打雷劈,是千千万万普通人拿牙啃、拿脚碾,一点点把他磨成渣。
现在奶奶也走了,她临终前把那道疤按在我手心,说“别忘”。我没忘,我把故事写给我闺女听,她嫌吓人,我告诉她:这不是鬼故事,这是咱们家的防盗锁——记住疼,才知道别让疼再回来。周寿娃挨枪子那年,有人提议给他立块警示碑,后来没立,我觉得挺好:他的下场就该像那天丹江河滩上的血,太阳一晒,渗进沙里,不留痕迹,但走过的人,鞋底永远带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