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女子“七出” 到“半边天”:婚姻中女性地位的千年演进

发布时间:2025-11-26 10:22  浏览量:2

早上看小说,看到古代休妻“七出”。

哪“七出”呢?

《大戴礼记》中记载的 “七出”: “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这是杀人的条款啊,而且,是专门为女人设立的。

无子去。若问题是男人呢?噢,古代山好水好男人好,哈哈。另,请注意,是无子,不是无子女。没生出儿子不行。

妒去。妒谁啊?肯定是平妻、妾等了。嘿嘿,这得多有“修养”啊,这是什么事啊!

有恶疾去。女人不能得病啊!可人吃五谷杂粮,得病正常。我看过一些书,上面有古代女子得病不敢说,忍着到死也不说,现在明白了一点。

多言去。这条款太扯了,不说了吧。我怕说多了被“去了”。

新中国成立后,《婚姻法》明确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从法律层面赋予了女性与男性平等的婚姻自主权与离婚自由权。

我觉得,伟人的伟大很多,但男女平等这一项,就足以伟大到前无古人。

从 “七出” 到平等的千年演进,告诉我们:婚姻的本质应是两个人的相互尊重、彼此扶持,而非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与束缚。

当然,我不知道,如果是“母系社会”,有没有男人“七出”的打款。

我很好奇:如果有男人“七出”条款,会是哪些呢?

期待你的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