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刘文艺:当爱情神话破产时,女性主义如何照见婚姻的真相丨律新对话

发布时间:2025-11-26 18:28  浏览量:2

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每一位妇女都是主角。

2025年10月,在全球妇女峰会开幕式上,全面回顾了30年来全球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和中国妇女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这让我们捕捉到并再次确认了一个熟稔的观点——无论性别,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尊重。

无独有偶,近段时间中国顶尖民营企业娃哈哈继承人宗馥莉“早期成长、接班之路及当下抗争”的经历,亦引发了广泛的公众关注和讨论。她的起点,是典型的在男性主导的商业帝国中成长的女性;她的职业路径,并非简单的“继承”,而是一场漫长的“证明之路”;她的最新动向,更是充满了女性与结构性力量抗争的隐喻。“宗馥莉的经历几乎涵盖了女性主义讨论的所有核心议题。她的轨迹,为中国当代女性,尤其是那些身处传统商业环境中的女性提供了一个强大的精神样本;她的故事,不是一个‘公主顺利继承王位’的童话,而是一个‘破局、重构与自立’的叙事,堪称一个绝佳的女性主义分析样本。”“女性主义”这个议题再度引起关注。

“如果用一句话解读我对‘女性主义’的理解,其实就是‘追求一种性别平等’。在婚姻生活中,很多女性为了家庭而放弃个人职业发展,或在工作之余承担起更大量的家庭事务,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补偿,这是我们在办理婚姻家事案件中看到的一些真相。”据民政部官网公布,2025年上半年离婚登记133.1万对,较2024年上半年同比增加5.7万对。而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法院的有关统计数据显示,离婚案件中约70%的原告是女性。“在办理婚姻家事案件过程中,我们看到很多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深陷困境,女性处于偏弱势地位的事实显而易见。基于此,我们很希望能为这些处于困境中的弱势女性做些事情。”近日,律新社大湾区研究中心深度对话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继承部主任、家和婚姻家事调解中心负责人、律师团队创始人刘文艺

刘文艺专注婚姻家事法律领域多年,办案数百起,擅长灵活运用情理法与当事人、法官等进行沟通;善于处理婚姻家事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房产、股权分割及涉外港澳台等疑难复杂案件,在婚姻、继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大众普及法律、传递司法温暖。其团队在办案之余,专注研究和分享女性主义话题,广受关注。

当爱情神话破产时,女性主义如何照见婚姻的真相?对话中,刘文艺从女性主义视角来谈婚姻家事,从女性律师的角度来解读女性主义,给我们带来了不一样的感悟和思考。

律新社:文艺律师好!记得有一次交流时您提到过,您的团队长期坚持研究女性主义。在您心目中,什么是女性主义?能先给我们定义一下“女性主义”的概念吗?

刘文艺

如果用一句话解读我对“女性主义”的理解,其实就是“追求一种性别平等”。

律新社:非常精炼的概述。“女性主义”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且不断发展的概念,究其核心则是“追求在政治、经济、个人和社会等所有领域的性别平等,并挑战和消除造成女性从属地位的系统性权力结构”。请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涉足“女性主义”的?当时是想通过这个走专业化路线吗?

刘文艺

我们团队关注和研究女性主义的初衷,更多的是想唤醒一些尚处于蒙昧状态的女性,期望起到促使女性意识觉醒的作用。

从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法院有关数据统计中可以看到,离婚案件中约70%的原告是女性。也就是说,现实中主动提离婚的通常是女性,那就意味着来委托我们办理案件的,包括目前我们的客户都是女性更多。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看到很多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处于困境,的确,相对来说女性处于偏弱势地位是真实的现状。加上我们本身也是女性,对一些事情和情境更能感同身受,就觉得女性权益相对男性来说更需要保护。研究女性主义,其实跟我们走专业化道路是两码事,跟我们的业务拓展也不相干,不能给我们带来案源。关注和研究的初心是很纯粹地想帮助一些弱势女性,唤醒她们的女性意识,使她们懂得保护自己、勇于争取自身权益。我们不奢望每个人都能像宗馥莉这么强大、这么硬气,但期望至少能唤起她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意识。

其实,做自媒体走网红路线和走案源路线完全是不同的打法,结果也天差地别。做自媒体,真正能够吸引粉丝的,不一定是很中规中矩的账号,有时候需要有争议,争议越大可能引流越大。比如很多律师在网上发布穿搭、化妆类视频,虽然看起来平台上有百万粉丝,但其实接不到案子。而我们的案源账号是实实在在地进行法律专业输出、发布我们的办案记录,这部分转化过来的案源就会比较多。

律新社:唤起女性觉醒,唤醒女性意识。挺有想法的,并有行动。妇女运动历史悠久。站在历史的当下,如何合理扬弃社会主义妇女解放运动的历史遗产?如何反思当前极端女权运动的失衡,并在政治行动上找到女权运动的多元主体——在当下城市女权运动中比较边缘的女工群体,以及在整个漫长20世纪女权运动中都没有自身主体位置的农村妇女群体?这些问题的确值得今天中国妇女运动或者说女权主义者、女性主义倡导者深思。能谈谈您在“女性主义”这方面的认识吗?

刘文艺

回顾中国妇女运动历史,研究者普遍认为中国的女权主义运动肇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梁启超等主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妇女受教育权等观念。新中国成立后,自上而下推动了妇女解放运动,主张男女平等,女性享有和男性一样的政治社会权利,通过推动妇女成为社会人,建构出男女平等的制度条件和社会空间,如新中国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主等法律政策,缩小性别角色对女性的异化,帮助女性在经济、政治、人格上的自主与独立,中国妇女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在改革开放阶段,中国女权主义深受美国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影响,主要表现为NGO在中国的合法化,诸如“性别平等”“女性赋权”“社会性别主流化”等概念为中国女权主义者提供了新的话语资源,同时中国大陆陆续向以福特基金会为代表的国际基金会开放,推进与社会性别有关的各类发展项目,促成高校开设与社会性别相关的课程和研究项目等。这个阶段很多中国女权主义者对西方的借鉴是把纷繁复杂的女权主义理论简化为可操作性的性别理论,抽空了中国妇女运动实践的政治能量,突出表现为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虽然某种程度上契合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但是只在既有制度框架下争取妇女的个人权益,对消费主义和市场机制本身缺乏警惕和反省,对新自由主义丧失了批评的武器。

律新社:新中国成立初期,“妇女能顶半边天”就已成为国家口号,76年一晃过去了,难道时至今日还有女性没有觉醒吗?

刘文艺

在中国,1949年后,“妇女能顶半边天”成为国家口号。国家通过立法,如1950年以《婚姻法》、1954年以《宪法》形式确立了男女平等原则,大规模动员妇女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在就业、教育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转型,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妇女保障体系削弱,市场环境中出现了新的性别问题,比如就业歧视、物化女性的商业宣传、回归家庭的讨论等。受全球女权主义影响,草根的女权主义组织和声音开始出现并活跃起来,关注性骚扰、家庭暴力、性别平等等更为具体的议题。

但时至今日,我们办案的时候,还经常频繁地碰到一些女性,尤其是一些全职太太,完全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懂得爱护自己,真的令我们很心痛。举个例子,之前我有一个客户,她老公多次出轨、家暴,她想离婚但又不敢,因为结婚后她一直做全职太太,与职场、社会脱轨太久,经济上不能独立。她跑来向我咨询:“如果离婚,我可以分他的财产吗?”这让我很吃惊,她也是一个大学毕业生,我不知道这是长期被男方PUA的结果,还是她完全不懂法律。这虽然是个案,但其实社会上有很多类似的女性,她们在婚姻家庭中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但自己意识不到,直到被逼入困境中才惊惶失措,有些人知道寻求法律援助,有些人完全就手足无措,甚至根本不知道还能争取到自己应得的权益。

我个人认为,提倡妇女解放,其实最重要的是观念的解放、思想的解放。所以我们团队把办理离婚案件中我们对婚姻家庭命题的理解和感悟跟广大女性朋友分享,希望能够唤醒一些尚在蒙昧状态的女同胞。做这件事情,我们完全是出于公益传播的初心,只是单纯地想为妇女同胞们做点事。

律新社:能展开来谈谈你们如何研究和推广女性主义吗?

刘文艺

我们其实是通过自媒体传播关于女性权益和权利方面的一些理念。在办理婚姻家事案件时,我们会接触到一个个很具体的、很生动的个体,大家都是女性,有时候一对一深聊,客户会更直接地表达。比如长期担任全职太太的女性在家庭和婚姻关系中常处于结构性弱势地位。由于其劳动属于无酬家务范畴,经济上依赖配偶供给,形成“手心向上”的被动供给模式。这种经济依附性导致其在婚姻关系中议价能力受限,在面临离婚情境时往往陷入多重困境:财产分割缺乏优势举证能力、职业中断导致再就业困难、社会保障缺失加剧生存压力。这种状况折射出家庭劳动社会价值认可不足及性别分工不平等的社会结构性议题。这些女性不懂法律,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合法权益,也不知道如何去保护和争取自己的权益,一旦婚姻危机来临,她在离婚的时候处境很被动。在做女性主义这个账号时,我们通过一些案例,也通过讲述我们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获得的一些体会和认识,普及一些常识,帮助这类女性朋友提升认知。

比如离婚时在孩子抚养权争取上,全职妈妈没有收入,法官会担心把孩子判给她后,她不具备物质条件和抚养能力,这就导致她从小带到大的孩子在离婚的时候她可能争取不到抚养权。及早了解这一点后,她们就可以早一些准备、留些储蓄,或者不会完全跟社会脱节,持一技傍身,给自己留一条退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在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中明确指出,“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都属于共同财产,但在实操层面上,挣钱的人通常更能控制钱,如果他想转移财产或把财产藏起来,很容易。尤其有一些人如果在很早期就开始有这种想法,真的很难追查,不挣钱的一方非常被动。离婚的时候,在抚养权的争取和财产的分割上,虽然法律规定是均等分割,但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状态,连分的基础都没有。

关于家务补偿。《民法典》的出台肯定了“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并明确规定在离婚时,对家庭负担更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请求补偿。它认可了所有为家庭默默付出的劳动,包括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如打理家庭让对方无后顾之忧,以及其他家务劳动。这种价值的认可不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发工资”的形式体现,而是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以“经济补偿”的形式予以实现。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弱势方的权益,是一件好事。但在实务当中,家务补偿的金额非常低,就几万元钱,哪怕一辈子包揽了家务活,超过10万元补偿的都很少,整体来看金额很低。这和请一个会做家务、会英语,还带小孩的全职住家保姆的费用比起来,完全没有可比性。但法律上,不按这个折算。这些法律知识我们都希望女性朋友们能知晓,或者至少能有些许了解。

律新社:在您接触的离婚案当中,女性对相关法律完全不懂的多不多?

刘文艺

其实并不多,这主要跟我所在城市有关。深圳是改革开放前沿城市,人们的思想和理念都很前卫,而且深圳年轻人居多,我们获客的来源又主要是小红书,客户群体以80后、90后为主,很多都受过高等教育,有一定认知。现在网络信息很多,客户一般会自己先在网上搜,再找律师-相互印证-提要求。网络最大的作用就是平权,打破了信息差,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

当然,也有很多女性受影视剧误导,觉得一方出轨了就应该净身出户。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出轨的现象挺常见,一般是男性出轨更多。女方在遭遇另一半出轨后,来找律师时提要求时,大多是想让对方净身出户。她们觉得婚姻过错和财产分割挂钩,但其实在法律上两者没有必然的、很大的联系。不过,现在自媒体传播的作用显现出来了——很多律师在网上普法,说出轨不能导致净身出户。客户可能自己上网搜到相关信息,多少了解一些,所以我的感受是,早几年客户找律师的时候都是说“我老公出轨了,我要让他净身出户”,现在他们都知道净身出户很难,预期就没那么高了。自媒体其实起到提前教育和普法的作用。

律新社:刚才说到,您的客户以女性居多,其中好多离婚是因为男性出轨导致的。当然,您也有男性客户,而且找上门来的以高端客户居多。假如您接了一个男性委托人的案子,他要办理离婚,但过错在他自己——他出轨了,且女方已知悉。作为委托人,您肯定还是要最大程度维护客户的利益,因为这是您的职责所在。像这种情况,请问您怎么做到职业道德和人性道德上的平衡?这跟您推崇的女性主义有冲突吗?

刘文艺

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特别不认可客户的价值观或行为,那么我会拒绝接受委托。一旦接受委托了,那就得以职业道德优先。

如果客户在婚姻当中有瑕疵或过错,作为律师,我只顾着对他进行评判,而不维护他的利益的话,我认为极其不专业、不敬业。就像医生一样,有人送来一个杀人犯,送来的时候他已命悬一线、生命垂危,作为医生,救还是不救?治病救人,是医生的职责,是医生的职业道德。

站在我的角度来讲,我的确也帮有过错的男性客户打过官司,但我没有心理负担。第一,我觉得律师理应把职业道德摆在优先位置;第二,法律的核心意义之一,在于它为不确定的利益和权利争议提供了一个可预测的、非暴力的解决框架。这个框架通过严格的程序正义和证据规则,确保各方能在公平的舞台上,理性地争取其权益,从而将社会冲突纳入秩序化的轨道,而非依赖于强权或暴力。假设这个人可能有过错,但对方没有证据,难道这人会主动承认自己有过错吗?我想表达的意思是,有时候我们追求的正义,是一种程序上的正义,而不是事实上的正义。也就是说,现实中并不是只要这人可能是个渣男,就应该受到惩罚,因为法律定义了“何为正义”(实体正义),而程序则规定了“如何抵达正义”(程序正义)。程序存在的深刻意义在于它承认人类的认知有限且权力可能被滥用,因此必须通过一套公平、中立、理性的规则来限制追责过程本身,以此捍卫人的尊严与权利。

在办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我一直秉持一个理念:家事纠纷一定要以和为贵,要和平解决家事纠纷,而不能激发或激化双方矛盾。比如在家庭纠纷中,当一方(如男方)承认过错并愿意承担补偿责任时,另一方(如女方)因深受伤害可能产生强烈的惩罚性情绪,要求其承担超出合理范围的后果。此时,若双方陷入情绪对立,采取非理性的对抗姿态,将会严重阻碍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并可能对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造成二次伤害。此时,我们会采取有效的解决路径,引导双方从情绪对抗转向在合理框架,如法律、心理咨询或调解下,就补偿方案与关系修复进行务实沟通。在跟客户沟通的过程中,我们会引导和疏导客户的情绪,避免加剧双方矛盾。但我们不会劝客户放弃利益,而是洞察他真正的需求,如果他愿意给对方一些补偿,但只是因为情绪上自己没办法疏解的话,我们就会给他做一些疏导。总的来说,以和为贵,化解社会矛盾,是我们处理这类案件的原则。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在法庭上,法官的一切判断都必须基于证据。她说对方出轨,但如果没有证据来证明,那么从法律上讲,这个“事实”就不存在。她心里可能有猜测,但猜测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因而以和为贵去调解,这对婚姻家事案件来说很有必要。

律新社:在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过程中,有给您留下特别深刻印象的女性吗?

刘文艺

有的。我就结合女性主义这个主题分享一个印象特别深刻的案例吧。这是一个女当事人做原告的离婚案件,我在她的身上看到了女性的力量。

第一,对于离婚的态度,她很达观,没有离婚羞耻感。她的履历很优秀、学历比较高、又会投资,结婚之前就在深圳拥有价值上千万元的房产了。生娃后她做了全职妈妈,多年后老公出轨,她依然有勇气结束婚姻。一般女性谈离婚时,总有一种羞耻感,觉得离婚是一件丢人的事情,但在帮这位女性客户打离婚官司的过程中,我发现她没有这种感觉,她能够很坦然地跟人交流她离婚这事。

第二,我在她身上看到了一种女性的生命力和向上生长的力量。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她带着两个还处于婴幼儿时期的孩子。我们都知道,这个时期妈妈的付出非常多,是很疲累的一个时期。但这位女性客户在此期间还不断考取各类证书来增加自己的竞争力。40岁出头,她发现老公出轨了,所以有危机感,就不断考证书,在打离婚官司的过程中重新就业了,进入与证书相关的行业工作。她经常跟我分享她的工作进展,最近做了什么项目、赚钱怎么样等,我觉得特别励志。她没有宗馥莉那么耀眼,但她有普通人不甘沉沦、逆境进取的拼搏精神。现实中,很多女性在遭遇婚姻变故、家庭变故的时候,受到很大打击,整个人状态不是很好,这种情况我觉得至少60%,甚至80%的人是这样;还有一部分处于比较平静的状态。但像这样特别进取的状态,真的是少数,仅占10%或20%,很少见。我很佩服她,她身上有我们特别推崇的女性主义的特质。

律新社:我看过你们女性主义账号的一些内容,有这样一种感觉,如果我不知道你们婚家律师因为接触太多所谓的“渣男”或“渣家庭”不懂得尊重女性,有歧视或隐性欺负或压榨女性等行为的话,作为一个普通人看了,会不会认为有些观点有点偏激呢?

刘文艺

账号粉丝量一旦做大,就很容易引发舆论、争议,也很容易受到平台的监管。客观地说,吸引了相当多的一群人,但也不是人人都认可。我前面提到过,我们一开始做这账号内容的时候,初心并不是为了接案子赚钱,初衷一是想着在网上分享自己的观察、想法和观点;二也有一定的公益心,想呼吁大家关注女性,当作一种公益传播。因为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女性没有自我,不懂得保护自己,当然,这类人群主要是集中在一些乡村、小城镇或四五线城市等。所以女性主义这个账号,很多粉丝是下沉市场的,四五线城市或乡村女性关注比较多。这个群体的认知相对没那么高,她们看了,确实唤起了她们的意识觉醒,她们才知道原来很多习以为常的行为模式和思想观念其实是隐含着一些对女性的歧视。比如大家习惯说“他帮老婆做家务,帮老婆带孩子,真是模范丈夫”,一个“帮”字,就暗示了家务和育儿的主体责任是女性的,将女性的无偿劳动视为理所当然;再比如“大龄剩女”这一说辞,其实是在暗示“这女孩是被挑剩下的”,而同等情况下的男性则被称为“钻石王老五”等等。

我们通过女性主义账号,从日常生活“习以为常”的现象中保持觉察,挑战刻板印象,促使反思,唤起她们的觉醒、觉悟,这就是我们做女性主义账号的初衷。而我们的女性主义账号,对于一部分人群确实起到了一些作用,唤醒了一部分女性朋友。当然,对于认知程度比较高的一、二线城市人群来说,有些人可能就不太理解了,更多的是来看热闹。所以目前我们也在调整,慢慢把内容进行优化,使它更切合社会需求,也不那么偏向一边,让更多受众接受。

律新社:您认为,女性主义理念怎么样去融入法律实践当中?

刘文艺

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能看到一些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一些困境。比如一名职业女性,她需要平衡工作和生活;一名全职妈妈,无论是在婚姻中还是在离婚时都陷于很被动的处境。通过观察,我看到了一些性别上不平等的现象,这对我触动很大。对女性主义怎么融入法律实践,我觉得主要有两方面体现:

第一,作为一名职业女性,我始终关注自己的职业发展,把事业当成我人生中一个主线任务。用当下比较流行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我们女性不下牌桌”,真正做到自尊、自爱、自立、自强。

第二,也因为关注到了在婚姻家庭中女性的一些弱势和困境,我在代理案件时,一直致力帮助这些女性。我在团队中立过一个规矩,凡是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想离婚,或者遭遇出轨、家暴的女性想离婚,都由我来接待。我团队中以年轻律师居多,办理这类案件,相对来说我更有经验,我也自信自己有足够的爱心和能量帮助她们。同时,我也想更多地运用女性主义的力量来帮助这些女性中的弱势群体。

结 语

中国律师行业基于其“权利的守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看门人”的特殊定位,一直致力于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推动妇女解放运动。加之,近年来全国女性律师比例显著上升,目前已占律师总数的50%,这一结构性变化不仅改变了行业的人口构成,也推动了女性主义视角在律师行业中获得前所未有的关注与探讨。当爱情神话破产时,女性主义如何照见婚姻的真相?一群高知女律师正以其仁爱之心和独特的方式,尝试唤醒一些尚处于蒙昧状态的弱势女性朋友,告诉她们,“无论性别,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