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男子假扮女性骗财2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5-12-01 21:16  浏览量:1

案情简介

被告人化名“李艳”添加被害人石某为好友,并以女性身份与石某频繁聊天,逐步建立“恋爱关系”。期间,“她”编造购买生活用品、缴纳话费、亲人看病、购置手机等各种借口,多次诱骗石某转账,累计金额达22487.68元。

转账数次后,石某多次提出见面请求,吕某无法推脱,竟以“李艳哥哥”的身份出面,还假意叮嘱石某“好好和妹妹相处”。也正是这次蹊跷的会面,让这场骗局初现裂痕。石某察觉异常后果断报警,这起“跨性别”恋爱诈骗案终于浮出水面。

庭审直击:认罪认罚,仍难逃法律制裁

日前,包头市东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吕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女性身份与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22487.68元,退还被害人石某。

法官说法:网恋需谨慎,警惕“甜蜜陷阱”

随着网络社交日益普及,“网恋”已成为常见的交友方式,但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的虚拟性,虚构身份实施诈骗,此类案件近年来呈多发态势。

本案中,被告人吕某正是精准抓住被害人对婚恋的渴望,通过伪装身份骗取信任,再以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索要财物,最终实现诈骗目的。尽管他试图以“哥哥”身份蒙混过关,但纸终究包不住火。

法官提示

三招助你远离网络交友诈骗

一、核实身份,谨慎交友

网络交友时,请勿轻信对方单方面提供的身份信息。建议通过视频通话、共同亲友印证、实地见面等方式核实真实情况,同时避免轻易向陌生网友透露个人隐私与财产状况。

二、守住钱袋,拒绝轻易转账

凡是网友以“恋爱交友”“家人疾病”“投资机会”等名义索要钱财、要求转账的,务必高度警惕、坚决拒绝,切莫被“感情”冲昏头脑。

三、留存证据,及时报警维权

若不慎遭遇诈骗,请第一时间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账号信息等证据,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拦截损失、打击犯罪。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企图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广大群众以此案为鉴,提高防范意识,守好情感与财产的双重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