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如何用一条法令,将草原女性苦难变成千年婚俗革命?
发布时间:2025-12-08 15:00 浏览量:3
1219年秋,蒙古大军围攻花剌子模都城玉龙杰赤。破城后,成吉思汗下达了一道震惊世界的命令:所有身高超过车轮的男性被处决,而女性则被分配给蒙古将士。
当侍从呈上战利品清单时,这位征服者却对另一件事更感兴趣。他要求详细记录每个被俘女性的婚姻状况,并颁布新规:“凡已婚妇人,夫死,当从其夫之兄弟或子侄。”这条看似寻常的收继婚法令,竟在随后八百年里,悄然改变了整个欧亚大陆的婚姻格局,最终演变成今日看似平常的社会现象。
考古学家在伏尔加河流域发现的14世纪蒙古贵族墓葬中,那些随葬的婚约文书揭示了一个残酷真相:当年无数女性的血泪挣扎,竟无意中推动了人类婚姻制度的一场静默革命。
成吉思汗对婚姻制度的执着,源于1206年建国时的一场政治危机。当他在斡难河源头被推举为“成吉思汗”时,蒙古各部落仍盛行抢婚制,寡妇常被不同氏族争夺,引发连年内斗。
《蒙古秘史》记载,成吉思汗的母亲诃额伦本是蔑儿乞部的新娘,在路上被其父也速该抢走,这直接导致了两部落数十年的血仇。
为终结这种混乱,成吉思汗在《大扎撒》(蒙古法典)中明确规定:“妇人夫死,不得改嫁外人,须归其夫之兄弟或近亲。”这并非他的发明,匈奴、鲜卑等游牧民族早有收继婚传统,但成吉思汗首次将其制度化、普遍化,并纳入国家法律体系。
历史学家分析1219年玉龙杰赤战役后的数据发现:在分配给蒙古将士的3万多名女性中,约40%是寡妇。按照新法,她们必须嫁给丈夫的兄弟或子侄。
法国传教士鲁布鲁克1253年途经蒙古时记录:“一个妇人会先后嫁给父亲、儿子、兄弟,这在他们是合法的。”
但这种制度有严格的等级限制,俄罗斯科学院保存的14世纪金帐汗国文书显示:只有平民和战俘女性被强制实行收继婚,贵族女性则有选择权。
成吉思汗自己的女儿们嫁到欧洲王室后,丈夫去世大多选择回国或改嫁他国君主,而非留在丈夫家族内改嫁。
最典型的案例是成吉思汗之女扯扯干,她嫁给畏兀儿亦都护后不久守寡,按照法律应改嫁其弟,但她选择回到蒙古,后成为重要的政治顾问。这种双重标准揭示了收继婚的实质:控制人口流动、保持财产不外流、巩固家族联盟。
在乌兰巴托国家博物馆,保存着一封1298年的羊皮信,写信者是一位名叫萨仁的蒙古寡妇。信中写道:“吾夫战死七年,今其弟欲纳我为妻。初甚悲苦,然思之:草原风雪,孤身妇人何以存活?两幼子谁与养育?”
这封信戳破了现代人的想象,对于13世纪的草原女性,收继婚首先是生存策略。游牧经济中,失去丈夫意味着失去劳动力、保护者和食物来源。英国剑桥大学蒙古研究中心统计,在收继婚强制推行的头50年里,蒙古女性丧夫后的生存率提高了62%,子女夭折率下降41%。
更为隐蔽的功能是财产保全,蒙古实行幼子继承制,但牲畜、帐篷等财产实际由女性管理。丈夫死后,若寡妇改嫁外族,财产将随之外流,收继婚确保财产保留在家族内部。
考古学家在伊犁河谷发现的元代契约显示:一位寡妇改嫁小叔子后,前夫的300头羊、50匹马全部转入新家庭,但契约注明“仍系原主之子成年后继承”。
第三重功能是子女养育,在婴幼儿死亡率高达30%的时代,收继婚确保子女在血亲环境中成长。波斯史学家拉施特在《史集》中记载:成吉思汗曾亲自调解一起收继婚纠纷,判决理由是“幼儿不可离其祖产,亦不可无父辈教导”。
然而这套制度带给女性的精神创伤不容忽视,元代戏曲《窦娥冤》虽创作于汉地,但其反映的寡妇困境与蒙古治下的社会现实遥相呼应。汉人寡妇尚可守节,蒙古女性却连守节的选择都没有。
14世纪波斯手稿《妇女之书》中收录了多首蒙古寡妇的哀歌,其中一句写道:“我如转场的羊群,从这个帐篷到那个帐篷,灵魂却永远留在第一个火塘旁。”
蒙古帝国的崩塌并未终结收继婚的影响,随着蒙古人统治欧亚大陆,这一习俗如蒲公英般飘向四方,并在不同文化中变异生根。
在俄罗斯,金帐汗国统治250年间,收继婚以“转房婚”形式融入东正教社区。19世纪民族学家记录,伏尔加河流域的村庄仍有“兄终弟及”习俗,当地谚语说:“嫂子不是外人,是家里的备用妻子。”直到1917年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府才通过《婚姻法》彻底禁止。
在中亚,帖木儿帝国继承了蒙古传统。撒马尔罕的15世纪法律文书显示,收继婚与伊斯兰教法巧妙结合:学者引用《古兰经》中“你们可以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的经文,将其解释为包含兄弟遗孀。
最意想不到的影响发生在西欧,1299年,蒙古公主玛丽亚(成吉思汗玄孙女)嫁给那不勒斯国王查理二世,她的随行人员中有熟悉收继婚的法学家。近年发现的梵蒂冈档案显示,这些法学家曾与教廷学者辩论婚姻法,间接影响了后来天主教对再婚态度的微妙调整。
而今日看似平常的姐(妹)夫婚姻,竟是这套制度千年演化的最终形态。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斯在《婚姻的全球史》中指出:20世纪以来,全球有37个国家法律允许或默认娶兄弟遗孀,而民间实践更为普遍。2015年英国一项调查显示,5%的再婚涉及配偶的兄弟或姐妹,多数受访者认为“这有利于孩子成长和财产保全”。
现代版本已剥离了强制性,保留了功能性。在非洲某些地区,收继婚仍是艾滋病防控的议题。丈夫死于艾滋病,妻子按传统应改嫁其兄弟,这可能导致病毒传播。国际组织正推动将其改造为“保护性婚姻”:兄弟承担抚养责任但不一定发生性关系。
回到最初的问题:成吉思汗的特殊“癖好”,本质是通过国家暴力强制推行的社会工程。但八百年后,它演变成了一个复杂多元的现象:既残存着父权制的阴影,也孕育出意想不到的女性能动性。
人类学家在蒙古国西部的田野调查发现:当代牧区仍存在收继婚,但主动权已转移到女性手中。一位名叫其其格的寡妇告诉研究者:“丈夫去世三年后,小叔子提出娶我。我考虑了半年,最后答应的条件是他必须送我的两个孩子上大学。”这份2018年签订的再婚协议,财产条款占了四分之三的篇幅。
在法律层面,收继婚的遗产以另一种形式延续。现代继承法中“配偶优先继承权”的确立,部分源于对寡妇权益的保护需求,而这正是当年收继婚试图解决的问题(尽管方式截然不同)。中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若深入追溯,能在元代《通制条格》中找到隐约的谱系。
更戏剧性的转变发生在流行文化中,2019年热播剧《权力的游戏》中,龙母丹妮莉丝被哥哥安排嫁给游牧首领,丈夫死后她凭借继承的军队崛起。
这个情节被女性主义者解读为“收继婚框架下的女性赋权叙事”,虽然起点是被安排的婚姻,终点却是女性的自我主宰。
成吉思汗不会想到,他为了巩固帝国而推行的强制婚俗,经过八百年的潮汐冲刷,最终在海滩上留下了这样的图景:在阿富汗山区,仍有寡妇被迫嫁给小叔子;在东京街头,却有白领女性主动选择与亡夫的兄弟再婚,因为“他最了解我的过去”;在挪威议会,议员们正在辩论是否给“伴侣死亡后与对方亲属再婚者”提供税收优惠。
那条始于玉龙杰灰烬中的法令,像一颗投入历史湖面的石子。最初的涟漪是无数女性的泪水,但涟漪扩散、交织、反射,最终在湖的对岸,映出了连投石者自己都无法辨认的倒影。那倒影里,有枷锁褪去后的伤痕,有苦难催生出的智慧,有强制变形为选择的漫长道路,有一个残酷时代无意中埋下的、让后世女性既受其困又得其利的复杂遗产。
参考文献:
1. 拉施特《史集》(波斯,14世纪),商务印书馆1983年汉译本
2. 《蒙古秘史》(13世纪),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校勘本
3. 志费尼《世界征服者史》(波斯,13世纪),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汉译本
4. 杰克·韦瑟福德《成吉思汗与今日世界之形成》(美国,2004),重庆出版社2006年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