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棒了!卢麒元对参与立法人员提建议,言简意赅,直击要害
发布时间:2025-12-09 18:44 浏览量:3
卢麒元这个名字或许大多数人都比较陌生,甚至都没有听说过。但是,他提出的一个建议,一定知道,一定要关注。因为涉及参与立法的人员,也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而且,你会情不自禁的伸出大拇指盛赞,这个建议太棒了。
近期,针对一部分法律界人士盲目追崇西方法治的问题,在网络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目前,支持率最高的一个结果是,中国的法治体系不需要、也不适合过多依赖西方法系。
然而,不解决参与立法人员的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几乎不可能。
对此,香港沃德国际管理资产顾问公司董事局主席卢麒元先生提出建议,对参与立法的人员进行审查,而且,不是一次性审查,是参与一次,审查一次。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不能有任何国外背景;
2、不能有违法犯罪记录;
3、是否有国外学习交流经历;
4、参与项目是否接受海外资金支持;
5、不光查他们本人,还要查他们的亲属及利益关系人是否有接受海外资金支持。
6、如果发现有以上状况,都必须要严厉审查追查。
那么,这样的审查是否具有必要性呢?事实间给我们一个惊人的答案。
就拿遇到危险时的自卫、防卫权来说,众所周知,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同时,又警告我们不可过度防卫,否则就是防卫过当。
而大多数人或许并不知道。这些规定是如何制定的?怎么来的?
公开资料显示,在美国的法律条款中就有正当防卫。同时,也有防卫过当,只不过叫法不同,美国的法律将它定义为“不完美的自卫”。除此之外,对防卫过程中的行为要求、防卫程度等方面均高度相似。
比如,凶手持什么样的武器,你在自慰时也最多只能持与对方凶器伤害力同等的武器,而不能持比对方凶器伤害力大的武器,防止给凶手造成更大的伤害。而且美国的法律也要求,如果你没有能力完成自卫、实施自我保护。最好的选择就是逃跑,而不能在主观上故意伤害凶手。
这些要求几乎都一模一样。
对比后发现,在自卫权方面,越看越像是照搬美国的法律。
而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让坏人越来越嚣张,好人反而越来越胆小。
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再比如侵权系列,同样是西方的产物。导致碰瓷、诬告者越来越多。
难怪《红色文化网》发文怒比我们的有些法律专家根本不动脑筋。只会鹦鹉学舌,照抄西方的东西,既不考虑是否适合中国国情,也根本不考虑这样的照搬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事实表明,法律条款是否利国、利民、有利于社会,参与立法人员起着关键的作用。
目前,依赖西方法系而诞生的一些条款、规定已经展现出了不利的一面。卢麒元先生提议严厉审查参与立法人员及其关系人,不仅很有必要,已迫在眉睫。如果继续让这种被西方洗脑的法律专家制定法律条款,将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不敢想象。
卢麒元先生的建议,言简意赅,实际要害。法律既是国家的底线,也是人民的底线,还是老百姓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后希望。对于参与立法人员,必须严格筛选,严厉审查。防止一些被洗脑、被收买者利用手中的立法权危害国家、扰乱社会、祸害百姓。
总而言之,对于参与立法人员的选拔马虎不得。决不能让汉奸、叛徒、卖国贼等奸人混入其中通过立法为非作乱,破坏国家发展大局。心里没有装饰国家、没有装着人民的人,哪配拥有立法权。
大家说对吗?
你支持卢先生的提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