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矿坑恶魔张华子落网:专挑落单女性下手,作案后直接将尸体丢进废弃矿井,被捕后向民警下跪求饶
发布时间:2026-01-03 14:55 浏览量:10
安徽省广德县独山镇因为盛产煤炭,经济一直比较富裕,在周边乡镇里算得上数一数二的。镇子交通便利,位置又特殊,来来往往的人特别多,治安情况因此非常复杂。
2001年3月2日晚六点左右,广德县公安局的领导带着一支由刑侦和技术骨干组成的队伍,紧急赶到独山派出所。
事情起因是镇上的向阳村有人在重新开挖一口1993年就封填的老煤井时,无意中挖出了人的尸骨。
民警到达后,立刻在废井周围四百米范围内拉起了警戒线。一边按照井下作业的安全要求,请来矿山救护队配合侦查和技术人员,连夜展开现场勘查;一边抓紧时间在附近走访群众。
同时,把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请求增援。各项工作的推进有条不紊,节奏很快。
现场勘查的过程异常艰难。井底空间狭窄,空气不流通,部分井壁已经坍塌,还不断渗水,加上又是晚上,下井作业的风险很大。每次只能安排一名侦查技术人员和一名救护队员一起下去。
首批下井的同志很快发现了零散的尸骨和一些衣物。经过整整一夜的轮流作业,大家终于把井底的尸骨和遗留物品全部取出。
尸检人员对提取的尸骨进行了仔细检查,确认死者是一名女性,身高大约1.62米,年龄在21岁左右,死亡时间距案发大约一年半,死因是机械性窒息。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死者腰间别着一把折叠伞,下身内侧还塞着一件折叠好的胸罩。这些细节表明,这是一起强奸后杀人的案件,而这口废井只是犯罪分子抛尸的地点。
案件情况上报后,各级领导都高度重视。安徽省公安厅把这起案件列为重大疑难案件,专门派来资深刑侦专家王嗣书到广德指导侦破工作。
宣城市委领导也作出明确批示,要求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力量,尽快侦破此案,绝不能让犯罪分子继续逍遥法外,危害社会。
3月3日,“3·2”白骨案专案组正式成立,由县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指挥部就设在独山派出所。
专案组以刑警大队和技术中队为主要力量,同时抽调各派出所的刑警和独山派出所的民警参加。
侦办这类陈年白骨案件,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确认死者身份。
负责查找尸源的民警翻看了独山派出所的失踪人口登记档案,发现1999年8月1日失踪的李雪梅情况与死者特征非常吻合。
22岁,是独山镇东范村人。1999年8月1日早上,她像往常一样独自步行去独山街道的灯泡厂上班,此后再也没有回家。
家里人担心出事,四处寻找无果后,向派出所报了案。据家人回忆,李雪梅出门时随身带了一把折叠伞。
这一线索立刻得到了当时参与调查的老刑警的证实。当年接到报案后,刑警队做了大量工作。
群众反映,李雪梅走的是马鞍山和乌龟山之间的一条小路,有人看见她在山口这一侧过去,但山口另一侧却没有人看见她出现。就这样,李雪梅仿佛在山间凭空消失了。
刑警们沿着李雪梅的行走路线,仔细走访了附近的村庄和厂矿,她的亲属也把山口周边的隐蔽角落搜了个遍,可惜一无所获。
过了一段时间,因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侦查工作只好暂时搁置下来。
现在,专案组指挥部当即下达指示,所有曾经参与李雪梅失踪案的民警,立刻放下手头其他任务,调入专案组。
同时,把当年的所有案件资料、侦查记录和工作日志全部收集起来,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另外,马上组织李雪梅的亲属前来辨认相关物品。
当晚七点左右,在独山派出所的会议室,专案组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
会上,大家全面通报了李雪梅失踪案的细节,初步确定“3·2”白骨案的受害人就是李雪梅,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事项。
第一项是继续清理废井中的可疑物品,争取找出更多能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为最终确认死者身份打下基础。
第二项是以废井为中心,以受害人失踪时的路线为主线,结合点和线的方式,由内向外辐射开来,全方位开展摸排。
摸排对象包括区域内所有熟悉现场环境的本地居民,以及案发前后暂住在这里或在附近厂矿打工的外来人员。目标是把所有可能有作案时间的人都纳入视线,一个都不放过。
就这样,一场大规模的摸排行动在废井周围二十多个村庄和厂矿迅速展开。民警们分成小组,分头行动,日夜不停地走访询问,记录每一个细节。
让人没想到的是,3月10日,在这口废弃的煤井中,又挖出了一具尸骨。这次尸骨和遗物是在井下五十米深处发现的。
尸检结果显示,尸骨相对完整,但腐败程度比李雪梅的要高。死者是一名女性,身高大约1.60米,年龄在21岁左右,死亡时间距今四年以上,死因同样是机械性窒息。
死者衣着还算完整,不过上衣前侧都被向上推移,留下了明显的皱褶痕迹。
这些特征表明,这同样是一起强奸杀人案,而且犯罪嫌疑人又选择了老友废井作为抛尸地点。
指挥部经过综合分析,认为受害人的情况与1997年1月29日东范村失踪的刘亚丽完全吻合。
专案组的民警们彻底震惊了,没想到同一个废井里竟然抛了两具尸体,竟然有这么胆大妄为、丧心病狂的犯罪分子存在。如果不破这个案子,怎么对得起独山的老百姓。
3月11日晚,专案民警们通过对案情的综合分析,达成了几点共识。
首先,通过亲属辨认,已经基本能确定“3·2”和“3·10”两起白骨案的受害人就是李雪梅和刘亚丽。
为了更准确,还要进一步搜集死者生前的照片以及尸体的毛发等样本,利用颅像重合和DNA亲子鉴定这样的高科技手段,来最终确认身份。
其次,两名死者都是独自行走的年轻女性,行走路线相同,失踪时间也都在人烟稀少的时候,一个是夏天清晨,一个是冬天黄昏。
而且,案件性质、作案手段和抛尸地点都高度一致,完全符合串案并案的条件。所以,应该把两起案件合并侦查,作为一个整体来推进。
第三,在并案的基础上,给犯罪嫌疑人画个像。
第四,分析认为,嫌疑人是个有较好体力的成年男性,性欲很强,很可能有过性犯罪前科。在1996年冬天和1999年夏天,都应该在现场附近活动过。李雪梅失踪后,他可能会有一些反常的表现,比如行为异常或突然离开当地。
案件破获后,大家总结经验时发现,并案侦查的工作思路和对嫌疑人的准确画像,最终成了破案的关键因素。
19992日,对刑警小余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那天早上他刚上班,天上就下起了蒙蒙细雨,像回到了梅雨天一样。连续几天的阴沉天气,让人觉得有点喘不过气。
小余一进办公室,就接到出警任务:独山有个少女失踪了,让他马上跟车去现场。
失踪案也要勘查现场?这让他心里有点纳闷,但他还是带上勘查器材出发了。
到了独山派出所,他才搞清楚情况:8月1日清晨,东范村一个叫李雪梅的姑娘像平时那样,去街道上的灯泡厂上班,谁知一去就没了消息。亲属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就报了案。
尽管报案时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刑警们还是不敢怠慢,立刻展开工作。
下午,小余接到新任务:去乌龟山和马鞍山之间的山口勘查现场。原因是李雪梅消失在山口不久后,有个叫小秀的姑娘抄近路上班,也从那里经过。
据小秀回忆,她隐约听到靠近马鞍山的山坡上传来哭声,当时吓得要命,赶紧连走带跑地穿过山口,往厂里赶。
后来听说李雪梅失踪了,小秀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她家人。这样,山口那一带自然就被当成可疑的事发现场。
小余他们赶到山口,只见通往山口的小路两边,满山都是两人高的杉树。阴沉的天气加上阴森的树林,带路的人也板着脸,让人觉得浑身不自在。
山口两边的山顶上,怪石林立,石缝里长满了人高的灌木和茅草。当时很多人正在山上搜寻。
小余先拍了山地照片,然后也加入搜寻的队伍。大家做了大量工作,但李雪梅失踪案最终还是没结果。小余因此记住了这个奇怪的现场,也记住了这个阴沉的日子。
时间到了2001年3月6日,小余再次来到马鞍山和乌龟山之间的山口。这时,杉树林已经被砍伐干净,附近的村民们正在挖树桩和树根,准备把地开垦成旱田,种上果树。
村民们私下里说,他们觉得这片杉树林不吉利。
看着光秃秃的山坡,小余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如果当时李雪梅不走这条近路,如果当时杉树林早就被砍了,或许事情就不一样了。
因为两名死者遇害的时间距离现在已经很长,现场周围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居住的人员也换了好几茬。
走访的时候,民警们听到最多的话就是“都好几年了,谁还记得?”“李雪梅失踪的事还有点印象,她家里人来问过!”“人都烂成骨头架子了,你们能破得出来?”
事情过去太久,记忆已经模糊,无从查起,一系列难题一个接一个冒出来。就连专家们都直言难度很大。犯罪嫌疑人好像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
负责具体指挥调查走访工作的徐大队长,给民警们理出了几条思路:
一要回访两名受害人的亲属和社会关系人,特别是那些参与过搜寻失踪者的人员,帮他们唤起记忆;
二要查找厂矿企业的在档务工人员名单,从1996年年初开始,尤其关注两名受害人失踪的时间段;
三要走访划定区域内的常住人口,特别是废井现场附近的村民,从1993年煤井封填时起询问,包括井边人员的居住情况和周围环境的变动等。
徐大队长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每个访问对象都要形成侦查备忘录,要定时定人定去向,一查到底、人人见面,原则是谁查谁负责,不能有半点含糊。
思路明确后,刑警们找人就上手了。白天不在家就晚上找,暂时外出就预约找,已经离开的就查档案找,各小组各显其能。
到3月7日,调查走访组一共调查了2554人。经过仔细排查和反复筛选,专案组初步锁定了几个疑点较多、有作案可能的人员。
3月12日上午9点左右,在“3·2”和“3·10”特大强奸杀人案指挥部,坐镇指挥全盘工作的刘局长,听说排除了一号嫌疑对象后,第一反应有点意外。
但凭着多年丰富的公安工作经验和指挥侦破诸多疑难案件的经历,他已经能避开案件波折带来的负面影响,面对困境从容应对。
过去几天,他和刑侦专家们对案件反复推敲过,认为侦查思路正确,摸排方案科学全面细致,关键是怎么从人海中捞出重点嫌疑人这根针。
他从一大摞案件材料里找出摸排对象名单,逐人逐项看下去。忽然,一个叫张华子的青年吸引了他的目光。
张华子,男,31岁,农民,广德县独山镇人,有强奸前科。李雪梅失踪案的原始排查资料显示,当时他正在废井旁的向阳煤矿上班。
刘局长点上一根烟,陷入沉思:案件分析中,有一条重要提示,就是犯罪分子有较强的性需求,可能有强奸前科。从两起案件的综合信息看,最突出的一点就是性侵害。
在县局档案室,张华子的强奸未遂案卷宗被调了出来。
1991年8月9日11点左右,张华子在省国营祠山岗茶场8连摘茶回家,走到大红包松树林处休息睡觉一个多小时。
醒来后看到女青年小娥一个人摘茶回家,他顿起歹念,尾随她两华里到大新塘处,见四周无人,就跑上去从身后抱住小娥,把她拖到松树林,按倒在地骑在身下,撕碎上衣和胸罩,扯破长裤纽扣,企图奸污。
小娥拼命挣扎呼喊救命,张华子怕被发现,慌忙逃走。
案发后,张华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5年8月9日刑满释放。
据此分析,张华子选择单身年轻女性为侵害目标,选择野外有树林的地点作案,采用突然袭击、撕扯衣裤的暴力手段,而且1995年他已经被释放出狱。
外围调查张华子出狱后的生活情况,渐渐勾勒出他的大致轮廓。他服刑前娶了一个贵州籍妻子,服刑期间妻子改嫁别人,还生了个儿子。
释放后他一直没能再婚,到现在还是单身,和父母、弟弟以及11岁的儿子住在一起。性格比较内向,不爱说话,身体结实,主要靠打工维持生计。
1996年下半年,张华子在亚丽失踪路段旁边的一个石矿打工,经常住在老友废井边上的旧办公室里。
到了1999年,他转到向阳煤矿上班。8月1日那天,他本该上早班,从早上6点到中午12点,可他没去。
第二天他又来上早班,却没给出任何正当理由。现在,他跑到浙江省安吉县的一个砂场打工。
另外,出狱后张华子还跑到祠山岗乡,试图强奸一个精神有问题的妇女。
从他出狱后的这些活动看,他有过性生活经历,又是单身,身体强壮,服刑后还有再次犯罪的企图和举动。
亚丽和雪梅失踪的时候,他正好都在现场附近务工,尤其雪梅失踪后,他的表现有些反常。
指挥部根据反馈上来的大量信息,仔细分析后认为,张华子的各项条件都和犯罪嫌疑人的画像极为吻合。他很可能就是杀害两名年轻女性的罪魁祸首。
2001年3月23日清晨,在微微凉意的春风中,张华子被带到独山派出所。
3月24日凌晨3点左右,这是个正义得到伸张、邪恶终于被击溃的时刻,会永远留在刑警们的记忆里——张华子突然站起来,扑通一声跪在审讯人员面前求饶,开始交代一切。
据张华子交代,1997年1月29日傍晚5点左右,他去要账,路过东范村到独山街道的林间小道时,天已经黄昏了,路边茂密的杉树林把光线挡得严严实实。他突然看到孤身回家的亚丽,亚丽窈窕的身材勾起了他的歹念。
见四下无人,他就从身后抱住亚丽,捂住她的嘴,拉进路边杉树林,对她实施奸淫。因为害怕亚丽报案,他丧心病狂地将亚丽勒死,趁天黑把尸体移到早已废弃的老友煤井中。
1999年8月1日早上5点左右,他本该上早班,却遇见独自一人上班的李雪梅。李雪梅眉目姣好,又引得他兽性大发。
他骑车提前潜到她必经的林间小道,等李雪梅过来,将她拦住,拖入路边杉树林实施奸淫,并残忍地将她掐死。
他逃离现场后,觉得不放心,当晚又潜回现场,如法炮制,把李雪梅的尸体也抛进老友废井。
张华子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以为他种下的恶果会被深深的井洞永久掩藏,没想到在有生之年,还是没躲过法律的严惩。
广德县公安局“3·2”和“3·10”专案组的100多名民警,历经22个昼夜的连续奋战,攻坚克难,终于将这个强奸杀人的色魔张华子抓拿归案。
沉冤数年的两名被害人,总算可以安然瞑目了。
本以为到这里,案件就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谁也没想到,罪孽深重的张华子还给刑警们留了一手。
5月7日下午1点左右,正在休“五一”长假的技术中队王法医接到单位电话:赶紧到局里集合,准备出现场,独山又发现白骨了。
案发现场位于独山镇朱湾村一片竹林里,在宣城至杭州的铁道北侧,距张华子家有两公里多。
据报案人介绍:是邻村的几名妇女采竹笋时发现的,林间有一条一人多长的地沟,沟边有衣服、头发、骨头什么的,妇女们吓得要死,赶紧找村干部反映。
村干部一听,立即联想到3月份张华子的事,赶紧向独山派出所报案。
在金副大队长的统一指挥下,现场勘查人员像考古一样,一点一点地发掘尸骨和遗物。临近傍晚时分,现场勘查工作结束。初步结论和“3·2”、“3·10”案件现场分析意见极为接近。金副大队长立刻作出决定:一方面向领导汇报案件情况,另一方面安排人到看守所提审张华子。
1997年夏天,张华子在屋后山上干活,休息时,看见宣杭铁路上,从杭州方向来了一个年轻女子(后查明叫黄美子,27岁,浙江省长兴县人,系回娘家路过朱湾),看上去是走亲戚。
张华子见前后无人,遂像一头恶狼一样扑向美子。
可怜的美子就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铁路上,被张华子拖进竹林强奸杀害。
后张华子回家拿工具,在竹林深处挖了坑,将美子和她的随身物品全部掩埋。
至此,张华子系列特大强奸杀人案件才算真正意义上办结。公安机关为人民群众铲除了一个危害一方的色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