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京城色魔张双立被枪毙:专挑独身女性下手,1年作案4起,被捕后表示杀了人心里痛快
发布时间:2026-01-06 07:29 浏览量:3
2004年8月24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涉嫌故意杀人的张双立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被告人张双立,男,36岁,汉族,初中二年级文化程度,农民,河北省定州某驻京工程队木工。
他被控在2002年至2003年间,先后犯下四起故意杀人案,每起都先将受害人杀死,然后侵犯尸体,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第一起案件发生在17日晚上11点左右。张双立携带斧子等凶器,将一名女子骗到北京市朝阳区北京鸿华绿苑高尔夫球场会馆规划用地西北侧的草丛里。
他用斧子反复打击受害人的头部和颈部,导致她因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之后,张双立对尸体进行了奸污。整个过程发生在偏僻的草丛中,受害人被骗到那里后,完全没有防备的机会。
第二起案件发生在2003年3月7日上午10点左右。张双立在北京经济开发区金地格林小镇建筑工地生活区附近寻找妇女。他以卖铁卡子为名,将偶遇捡废品的邢某骗到荒草地中。
在要求发生性关系被拒后,他趁邢某不备,用砖块猛砸她的头部数下,导致邢某因颅脑损伤死亡。之后,张双立侵犯了尸体,并在几天后再次返回现场侮辱尸体。
第三起案件发生在2003年8月2日晚上8点左右。张双立还是在北京经济开发区金地格林小镇建筑工地生活区附近,以卖铁卡子为名,将付某骗到树林中。他用同样的方法将付某杀死后,侵犯了尸体。
第四起案件发生在2003年9月16日上午8点左右。张双立再次在北京经济开发区金地格林小镇建筑工地生活区附近,以卖铁卡子为名,将刘某骗到荒草地中。
他用砖块猛砸刘某的头部数下,导致刘某因颅脑损伤死亡,然后侵犯了尸体。
四起案件的手法高度相似,张双立总是先用低价废品作为诱饵,将受害人带到无人区,提出性要求被拒后立即行凶。
鉴于张双立目无国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四人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提起公诉,要求法院从严处理。
张双立在大兴区犯下的第一宗命案,是将捡废品的邢某先杀后奸。
2003年3月7日上午10点多,张双立那天休息,没去干活。他在工地生活区东边闲逛,看到一片空地上有个中年妇女正低头捡塑料袋。
他走过去搭话:“你要扣件吗?”扣件是工地常用的建筑配件,捡废品的人一般都收。
邢某一听有废品可捡,立刻说要。
张双立说:“10个扣件,15块钱,都在那边草地里,你跟我去拿吧。”
他随手往西南方向一指,那里立着一块大广告牌,后面就是一人多高的荒草丛。
邢某没起疑心,骑着她的小三轮车跟在后面。
张双立在前头领路,邢某骑着她的小三轮车跟在后面。她当时完全没料到,这条路会让她再也回不来。
那片荒草地里的草长得有一人多高,一旦钻进去,从外边的大路上根本看不见里面的人。张双立之前就盘算着附近哪里能跟她亲热,脑子里很快就闪过这片草地。
他直接拐上草地里的一条小道,向南走了下去,一直走到离北边广告牌大约五十米的地方。觉得这里离大路够远,不会有人看见,他就停住了脚步。
邢某骑着三轮车跟上来,看见他不走了,便问:“扣件在哪儿呢?”
“就在草地里放着,你跟我来取吧。”张双立说着,从小道的西侧钻进了草丛。
通往草地深处的地方,有一条窄窄的小道,似乎是别人踩出来的。张双立沿着这条道往里走。邢某把三轮车扔在小道上,手里拿着一个白色的编织袋,也跟了进去。
走到离小道七八米远的地方,张双立见周围草不多,还有块空地,就停了下来。邢某一直紧跟着他。
一停下,张双立就直奔主题,对她说:“我这儿没扣件,给你二十块钱,你跟我玩玩怎么样?”
邢某回道:“要玩就给五十块。”
张双立讨价:“那二十五块行不行?”
她摇头:“那就算了。”说完,转身就往草丛外走。
张双立一看她要走,赶紧从后面抓住她的衣服,说:“别走啊,二十五块还少吗?”
邢某急了,大声喊起来:“有贼!”她喊了好几声,同时挣脱他的手,往外跑去。
张双立听见她喊,心里慌了,顺手从地上捡起一块水泥块,从后面冲上去,用右手拿着那块东西砸在她头上。只砸了一下,她就侧身倒在地上。
倒在地上脸朝上的邢某更害怕了,喊声越来越大:“救命!有贼!”
张双立一听更慌,赶紧从地上捡起砖头和石块,朝着她的头狠命砸过去。
当时他脑子里也没多想什么,就想着不能让她再喊了。砸了七八下后,他发现邢某不动了,也不发出声音了。
张双立还是不放心,又捡起砖头之类的东西往她头上扔了十几下。最后看见她两眼翻白,满脸是血,嘴巴还张着,他确定她已经死了。
尽管当时张双立自己也挺害怕,但脑子里还是想着要对她下手。
地上血流得太多,他就拽着刑某的腿往北拖了四五米,把她头朝西南的方向放在地上,然后就开始对她实施侵犯。
事后,他翻了翻邢某的衣服,也记不清是从哪个口袋里找到的七块钱,就把钱收起来带走了。
张双立从草地走出来,来到小道上邢某停三轮车的地方,把车子用力往东一推,直接推进了小道东侧的草丛里。然后,他就回到了工地。
两天后的晚上,大约七点半左右,张双立又起了念头,想去对那个捡破烂的女尸下手。
他一个人从工地溜出来。那时候,尸体已经僵硬了,但他还是又侮辱了尸体一次。
又过了四天,那天张双立吃过晚饭,喝了点酒,心里又起了那个念头,想再去碰那具尸体。
他走到那条斜斜的小马路上,天忽然下起雨来,雨点越来越密,他就没敢再往前走,转身回了工地。
在张双立的回忆里,那个被他害死的邢某三十多岁,身高大概一米六,头发扎着两个辫子。他已经记不清她外套是什么颜色,只记得里面穿着一件红色的秋衣。
裤子有两条,外面的浅灰色,里面的灰色,内裤是红色的,上面还带花。她骑的那辆小三轮车到处是锈,原来的颜色完全看不出来了。
2003年3月23日下午四点左右,在北京打工的四川木工刘某和王某路过一块荒地时,闻到一股很刺鼻的臭味。
那块荒地紧挨着他们住的地方,他们顺着味道往前走了五米左右,在离自己大约五米远的地方看到了那具女尸。
两人吓得魂飞魄散,赶紧跑出荒地,拨打了110报警。
邢某的尸体被发现后,张双立心里有顾虑,接下来的几个月再没作案。案子线索本来就少,警方调查了好一阵子,也没有太大进展。
到了20日早上八点多,河南来北京打工的周某刚从博达国际大厦附近的垃圾场捡完东西往回走,一个男人忽然叫住她,问:“你是捡垃圾的吗?”这人正是张双立。
周某答:“是。”
“你要铁卡子吗?我有十个。”
“多少钱?”
“十五块,要不要?”
“要,在哪儿?”
“就在南边草丛里。”张双立说。
“你把三轮车锁在这儿,跟我去拿吧。”
周某一听,心里立刻紧张起来。她一个人跟着陌生男人去草地,太不安全了。
这附近前不久刚出了两起命案,还有一个一起捡破烂的刘某到现在下落不明。出门前,家里人反复叮嘱她千万小心。所以她不敢一个人去。
正好这时,和她住同一个院的李某和王某也捡完东西,骑着三轮车朝这边过来了。
周某就对张双立说:“你等一会儿,等我那两个同伴来了,我们一起去跟你拿。”
张双立本来还挺和气,一听这话,脸立刻沉下来,说:“那我不卖了,你走吧。”说完转身就往南走了。
周某看着他背影,心里越发觉得不对劲。这个男人反应这么大,肯定有问题。她甚至怀疑,他会不会跟刘某失踪有关系。
听说刘某也是因为要去买铁卡子才不见的。可她又不敢一个人跟着他,就站在原地等同伴。
等李某和王某骑车过来时,那个男人又从南边慢慢溜达回来了,站在向南的路口那儿。周某想再试探试探他,看看这人到底靠不靠谱。
她走过去说:“你那铁卡子一块六卖给我行不行?”
他说:“最少两块。”
周某又说:“那一块八吧。”
张双立忽然换了语气:“铁卡子不要钱都行,你陪我玩玩,我就白送给你。我有钱。”
说着,他从上衣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像电话本那样大小,翻开给她看:“你看,我有钱。”
周某听了他的话,心里更觉得不对劲,就说:“现在不行,我那两个同伴还在旁边呢。我先回家去,一会儿再过来吧。”
张双立说:“那你十点过来。”
周某又说:“等我吃完饭,十二点我过来,你把电话留给我一个。”
他说:“我没电话,就在这儿等着你。”
周某说:“行。”
她骑车往回走,路过之前遇见他的那个路口时,看见他站在广告牌南边不远的草地里。周某没敢停留,赶紧骑车回家了。
周某回家后,立刻把事情告诉了同伴和刘某的家人,又一起去了派出所报案。等他们带着民警赶到那个路口时,张双立已经不在那儿了。
后来,周某从两个同伴那儿听说,那天张双立一直在广告牌旁边等着,直到快中午十二点才离开。
几天后,周某在开发区捡垃圾时,又专门向警方反映了这次遇见的情况。
她仔细描述了那个男人的模样:四十多岁,一米七左右,不胖不瘦,体型中等,皮肤不算黑也不白,长方脸,脸挺干净,没胡子茬,是双眼皮,说话外地口音很重。上身穿一件绿色的旧上衣,像过时的军装,衣服虽然旧但不脏,看打扮像个民工。
民警听完觉得,这个男人的借口和作案动机跟已发的几起案件很吻合,他说的铁卡子存放的地方,也离案发地不远。
只要找到这个人,把他的血样跟现场提取的DNA比对一下,就能确定他是不是嫌疑人。
根据周某提供的相貌特征和案件情况,侦查员们开始全力查找这个男人。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联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大兴分局,多方调查,很快锁定了目标。
10月25日,民警在开发区一处案发现场附近,抓获了一名外貌跟周某描述很像的男子。
此人叫张双立,36岁,河北定州人,当时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个工地做木工,妻子和孩子都留在老家。
民警抽取了他的血样送去检验,结果显示,他的DNA跟三起案件现场提取的精斑完全一致。至此,警方认定张双立就是系列杀人案的嫌疑人。
在后续讯问中,张双立起初对三起抢劫、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死不开口。
就在这时,法医的DNA鉴定报告出来了,结论明确:张双立的样本与现场样本来自同一人。铁证摆在面前,张双立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再也无法抵赖。
面对确凿证据,他终于交代了全部犯罪过程,如实供述了自己如何实施抢劫、强奸和杀人。
张双立的心理扭曲并非一时形成。他1967年2月出生,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里条件不好,从小就让他感到自卑,心里也变得孤僻冷淡。
成年后,他来到北京,在河北定州某驻京工程队做木工。工作比较清闲,又远离家人,精神生活空虚。
他跟工友们聊天时,最常说的就是男女那些事,慢慢地听得多了,自己也开始着迷。
后来又迷上了一些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在性方面越来越走偏,欲望也变得特别强烈,越陷越深。
1990年,张双立经人介绍,和家乡一位女工结婚,后来生了一个儿子。婚后,他把从各种渠道听来的那些歪门邪道的方式,用在妻子身上,只为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
落网后,张双立知道自己难逃死罪,便又交代了几起杀人奸尸的旧案,但只有一起能够查实。
那是2002年8月17日晚上11点多,他带着斧子一类凶器,把一名女子骗到北京市朝阳区鸿华绿苑高尔夫球场会馆规划用地的西北侧草丛里,用斧子反复砍击她的头部和颈部,导致她颅脑损伤并失血过多死亡。之后,他又对尸体进行了奸污。
他向检察官交代,看到满地鲜血的场面时,自己会涌起一种说不清的强烈快感。警方问他为什么非要杀人后再奸尸,他反复强调:“我喜欢杀人,杀了人我心里痛快。”
这句话让办案的民警和检察官都感到不解:张双立难道有精神病?怎么会有这么疯狂的想法和行为?
同村的老乡说,张双立的木工活不算好也不算差,干活速度挺快。工地上时间紧,没空出去闲逛,要是偷懒跑出去,活干不完,老板就会扣钱。他和大家一样,每月工资一千元左右,但平时结不清,要到年底才算完。
另一位同村老乡告诉警方,张双立平时话不多,也不怎么爱开玩笑,看上去脑子很正常,和大家没什么两样。他不常洗衣服,只有衣服脏得受不了才洗,衣服就那几件,换着穿。
他的老板说,张双立每天早上六点多上班,中午12点下班,下午1点再上,晚上六点半左右收工。工地管理严格,不许随便出去,除非他偷偷溜走。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结论显示,张双立没有精神病。作案时动机清楚,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都完整,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张双立的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对社会危害极大,他必须为自己的暴行付出生命代价。
2004年10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双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