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真的大门不出?唐朝女性太飒了:离婚自由、逛街赚钱等

发布时间:2026-01-11 11:21  浏览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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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以为古代女性都是锁在深闺、逆来顺受的,那唐朝的姑娘 们可能要让你大吃一惊了。在一千多年前的长安,女性不仅能协议离婚、互道珍重,还能开店赚钱、骑马打球,活出了令人惊叹的洒脱模样。

那她们凭什么能这么活?这份让人惊叹的从容,背后有三层稳稳的基石托着:白纸黑字的法律撑腰,自己赚来的经济底气,还有整个社会开明的风气。

这份底气的源头,首先在于白纸黑字的国家法律。很多人印象中古代女性没有离婚权,但在唐代,感情不和的夫妻是可以通过“和离”好聚好散的。

唐代的根本大法《唐律疏议》写得明白:“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意思是,如果夫妻确实过不到一块儿,自愿离婚,官府不仅允许,还不会处罚任何一方。这就在最高法律层面,为和平分手开了一道合法的口子。

法律有了依据,民间便形成了成熟的实践。上世纪初,敦煌藏经洞中发现的一批唐代放妻书,让我们看到了这种实践的温情细节。这些离婚契约格式规范,语气却平和理性。它们通常会客气地回顾夫妻缘分,写明“结缘不合,比是怨家”之类的原因,然后清晰分割财产、安排子女。最令人动容的是文末的祝福,例如那句著名的:“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选聘高官之主。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这哪里是冷酷的休书?分明是一封充满人情味的告别信。

那么,有了这样的法律和契约,女性的处境是否会改善呢?从历史资料来看,答案是肯定的。离婚或守寡后再嫁,在唐代社会,特别是中上层,并不罕见。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在丈夫薛绍去世后,便改嫁给了武攸暨。文学家韩愈在文章中也记述过为他守寡的侄女安排再婚的事,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

当然,我们必须要清醒的知道,“和离”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需要双方家族的同意,它的普及程度也多限于有一定社会地位的阶层。但无论如何,这种相对务实和宽松的法律环境,确实为部分唐代女性提供了结束不幸婚姻的合法途径和一丝难得的体面。

当然,一纸放妻书能给的是离开的体面和权利,但离开之后,想要真正活得自在,又是另一回事了。这就引出了第二层,也是更实在的基石。

没错,法律开了口子,但迈不迈得出去,还得看腰杆硬不硬。在唐代长安,女性手里还真有“硬通货”——自己能挣钱。

正史对市井女子的记载不多,但宋代编纂的《太平广记》里收录了不少的唐代故事,为我们留下了一些线索。书中提到,长安西市有一家规模很大的“窦家店”,店主就是一位姓窦的女士。这类故事或许有演绎成分,但能流传下来,本身就说明女性有能力经营大型产业的事迹,在当时是能被社会接受甚至传颂的。

比传奇故事更真实的,是无数普通劳动女性的日常。天没亮,炊饼铺的老板娘已经生起了炉火;日上三竿,酒肆里的女掌柜正笑脸招呼客人;还有那些走街串巷贩卖杂货、依靠手艺接活的女性……她们忙碌的身影,构成了唐代市井经济最坚实、最生动的底色。

这些市井中的忙碌身影,是大多数唐代劳动女性的日常。而对于那些读过书、有才华的女性,长安这样的名利场还提供了另一种活法:把才名直接“变现”。其中玩得最转的,莫过于中唐的“流量诗人”兼“文创老板”——薛涛。她晚年寓居成都浣花溪畔,诗名远播,更有一双巧手。她创制了染成深红、裁剪精巧的小幅笺纸,这就是名动天下的“薛涛笺”。这种纸雅致独特,一推出便成了文人墨客争相购买的爆款。依靠售卖薛涛笺的收入,她得以在浣花溪畔维持体面的独立生活,与元稹、白居易等诗坛巨擘唱和往来时,也无需依附于人。薛涛的例子或许特殊,但它揭示的道理很朴素:经济自主,才是人格独立最实在的基石。

正是有了这份经济上的底气,唐代女性,尤其是都市里的女性,才能挺直腰板,拥抱那个时代独一无二的开放气息。这第三层基石——社会风气,让她们的洒脱从内而外,彻底绽放。

手里有了钱,心里有了底,女性们才更能昂首挺胸地享受那个时代相对开放的社会空气。这一层,最为外显,也最让人印象深刻。

唐朝国力强盛,胡汉交融,从西域传入的“胡风”深刻影响了中原生活。最直观的改变就是日常装扮。传统的宽袍大袖固然优雅,但行动不便。于是,翻领窄袖、干净利落的胡服,甚至女扮男装,成了长安城里的时髦选择。衣衫不再束缚手脚,参与更活跃的户外活动便少了第一道障碍。

衣服利落了,心思和脚步也就野了。因此,在长安或洛阳的街头,看到女子身着胡服、骑马而过,在当时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但这还算“入门级”的飒爽。更有胆识的女子,直接冲进了当时最激烈、最刺激的贵族运动——马球场。在陕西乾县章怀太子墓的壁画上,历史为我们定格了这样一个瞬间:几位宫女俯身挥杆,纵马争球,姿态矫健,丝毫不输男子。这幅壁画并不是艺术想象,而是现实生活的写照。马球运动对抗激烈,危险重重,能上场驰骋,本身就证明了她们拥有精湛的骑术和过人的胆魄。

现实中的女子都这么飒,文人笔下的世界自然也得跟上。因此,我们在唐代的传奇小说里,看到了许多飒爽果敢的侠女形象。比如《红线传》里的女主角红线,身为婢女却身怀绝技,夜行七百里为主人化解兵灾,事成之后便飘然隐去。这样的故事能被广泛传颂和欣赏,说明豪侠之气与独立之行,在唐代同样是一种备受推崇的女性魅力。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幅生动的画卷有它鲜明的时代和地域边界。唐代女性的这份洒脱,她的光芒主要照耀在长安、洛阳这样的大都市,惠及的也多是贵族、官宦、商人家庭的女子,或是像薛涛那样自身才华极其出众的女性。对于广大乡村和底层的女性而言,生活依然是艰辛而束缚众多的。

这股自由之风,深深植根在唐朝鼎盛期独特的胡汉交融背景、强盛自信的国力以及相对务实的社会治理。它并不是中国古代历史的常态。唐朝以后,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对女性的规范在形式上发生了改变,整体社会观念趋于内敛。

然而,正是这道并不是“常态”的流光,显得格外珍贵。它彻底打破了我们“古代女子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单一想象。所以,下次再有人这么说时,你可以告诉他:在一千多年前的长安,真有那样一群女子,她们的生活,就建在这三层稳稳的基石之上。这段历史提醒我们,女性的天地能有多宽广,从来与整个社会的制度、经济与风气息息相关。

读到这里,唐朝女性的哪种自由最让你羡慕或惊讶?是法律上的“一别两宽”,经济上的“薛涛笺”,还是马球场上的英姿?评论区聊聊吧!

1. 敦煌文书《唐代放妻书》(如S.0343、S.6537等号文书)。

2. (唐)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户婚律》,“和离”条。

3.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宋)欧阳修等:《新唐书》相关人物列传。

4. (唐)李翱:《故朔方节度掌书记殿中侍御史昌黎韩君夫人京兆韦氏墓志铭》。

5. 陕西乾县章怀太子墓壁画“打马球图”考古报告。

6. (宋)李昉等:《太平广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