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恋爱为名控制两女性,敲诈54万获刑14年

发布时间:2026-01-16 03:12  浏览量:1

1月15日,记者从浏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以恋爱为名实施精神控制、敲诈勒索的朱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8年6月,已婚的朱某隐瞒婚姻状况,与被害人许华(化名)相识后迅速发展为亲密关系,以各种理由向对方借钱。当许华得知朱某已婚真相提出分手时,这段“感情”彻底沦为朱某的勒索工具。

朱某威胁许华,如果分手就把两人关系公开,还要传播她的不雅照,并报复其家人。不仅强制要求许华保持亲密关系,更变本加厉索要钱财。长期的精神控制让许华深陷恐惧,不敢向他人倾诉,直至2024年因病重住进ICU,朱某仍不知收敛,拨打被害人电话继续敲诈,这才被家属发现端倪,随即报警。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朱某涉嫌敲诈勒索罪移送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初步认定涉案金额11万余元。

“案卷里的微信账单流水繁杂,时间跨度长达数年,往来资金明显不止11万余元。”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时察觉到疑点。经逐页逐笔梳理数年的微信转账记录,完整的证据锁链逐渐形成,最终将朱某敲诈勒索的犯罪数额精准锁定为54万余元。

令人震惊的是,检察官在审查海量电子数据时,发现朱某与另一女性存在异常频繁的经济往来和联系。顺着这条线索,侦查机关补充取证查明,2018年以来,朱某以同样手段与该女性交往,通过公布不雅照、报复家人等方式威胁索财,即便被抓获后,还试图通过信件继续勒索。最终,检察官成功追诉了这起遗漏的犯罪事实。■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谭玉芳 周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