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尾随单身女性,持刀强闯出租房“借钱”,还配合录制视频!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6-01-30 08:32  浏览量:2

光天化日,单身女子刚进出租房,身后突然闯进来一个陌生男人,掏出美工刀抵着她,张口就要“借钱”,还特意录了还款视频——你以为是借贷纠纷?实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抢劫!

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的这起案件,刷爆全网。涉案男子赵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审法院也直接维持了原判。

事情发生在2023年8月2日下午,当时赵某没有经济来源,就跑到了上海市闵行区某公寓附近游荡,专门物色单身女性下手。

很快,他盯上了女子李某,一路悄悄尾随,直到李某打开自己租赁的出租房门时,赵某猛地冲了上去,顺势闯进了房间。

进屋后,赵某立马变了脸,一边用言语威胁李某,一边掏出随身携带的美工刀在她面前晃,逼着李某“借钱”给他。

为了让李某放下戒心、乖乖给钱,赵某还主动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甚至配合李某,录制了一段同意分期还款的视频。

李某被吓得浑身发抖,孤立无援之下,只能通过网络贷款,凑齐2.8万元转给了赵某。直到赵某离开,李某才敢赶紧报警求助。

法院审理后查明,李某租赁的这间房子,除了出租方配备的电器、家具外,没有任何其他个人物品,而且案发时还没通电。

原来,李某当天是到公寓附近参加面试,只是临时进入这间房子存放随身物品,并没有实际入住。

没过多久,警方就将赵某抓获归案。到案后,赵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他的家属也代为退还了李某2.8万元,取得了李某的谅解。

2024年3月2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赵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2万元。

一审宣判后,赵某不服,提出了上诉;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也提出了抗诉,认为赵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入户抢劫”,量刑偏轻。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结论:刑法里说的“入户抢劫”,要从两个方面判断,一是能不能“供他人家庭生活”,二是能不能“与外界相对隔离”。

其中,“供他人家庭生活”要实事求是判断,必须是案发场所实际存在家庭生活才行。李某的出租房虽然有基础生活设施,但还没实际入住,算不上“供他人家庭生活”的场所,所以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和抗诉,维持了一审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