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女性退休年龄该“平权”了,呼吁统一50岁退休
发布时间:2026-02-14 09:14 浏览量:2
在社保退休政策里,有一道针对女性的“身份鸿沟”:企业女职工50岁就能退休,灵活就业女性却要干到55岁。这延续20多年的差异,如今愈发凸显不公——灵活就业女性的工作强度并不比企业女职工低,却要多奋斗5年,背后是千万家庭的额外负担。
一、“5年之差”:灵活就业女性的退休困境
2001年,灵活就业女性退休年龄被定为55岁,初衷是扩大社保覆盖、延长缴费年限。但20多年过去,灵活就业群体早已从“边缘补充”成为就业主力军,其中女性占比超40%。她们从事外卖配送、家政服务、个体经营等高强度工作,劳动强度并不输企业一线女职工。
55岁的退休门槛,忽视了一个现实:多数灵活就业女性50岁左右就面临身体机能下滑、就业竞争力减弱的困境,却仍要为社保缴费和家庭开支奔波;而企业女职工50岁退休后,能全身心投入家庭,既减轻子女“养老育幼”压力,也能让自己修养身心。这种政策差异,让家庭负担变得不均,也背离了社保“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初衷。
二、多地实践:灵活就业女性提前退休并非不可行
公平是社保制度的生命线。近年来,多地已在探索打破“身份决定退休年龄”的框架:
- 江苏:灵活就业女性若退休前最后由企业参保,可50岁退休;
- 河南:灵活就业女性退休前连续2年由企业参保,可按女工人身份50岁退休。
这些实践证明,调整灵活就业女性退休年龄具备可行性。
三、呼吁:打破身份壁垒,让女性退休权益“一视同仁”
我们呼吁,尽快打破“身份决定退休年龄”的陈旧框架,将灵活就业女性的退休年龄统一为50岁。让所有女性劳动者在退休权益上享有同等待遇,真正实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而非由“身份”决定福利多寡。
这不仅是对灵活就业女性劳动价值的认可,更是社保制度迈向公平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