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体力和性别平等关系
发布时间:2026-02-15 14:09 浏览量:2
反对性别平等的理由里面,有一种反对理由非常有意思,因为通过对它的分析,可以让我们理解真正的性别平等是什么。
这种反对性别平等,认为女性不能和男性平等的理由是,女性在体力上不如男性。
比如,嘲笑喊着“女性力量”的女性,一个个弱不禁风,干不了体力活。
而且,持有这种理由的人,往往也会把女性是否能干体力活,当成是真正的性别平等的标准。
有一个图片是,一个女性在高楼外安装空调外机,就被歌颂为是“妇女能顶半边天”。
这就是对性别平等的错误理解。
性别平等指的是在生命、人格、权利和机会等方面,女性和男性是一样的。
性别平等不包括在生理上女性和男性一样。
因为前者是可以人为造成的、可以解决的平等,后者是完全做不到的。
比如我们说,女性会怀孕,男性不会怀孕,这种生理上的不一样又如何做到平等呢?
反过来说,承认男性和女性在生理上的不平等,而不是用男性的生理或女性的生理来要求不同的性别,这才是真正的性别平等。
如果这样说有些人难以接受,那么,我们举个男性之间的例子来证明,即使生理上不平等的人,也应该在生命、人格等权利方面平等。
比如武大郎和西门庆。
在生理上,武大郎身高不如西门庆,相貌不如西门庆,力量不如西门庆。就连财富和社会地位都不如西门庆。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因为武大郎这也不如那也不如西门庆,于是就认为武大郎在生命权和人格权等权利上,和西门庆不是平等的,因此武大郎应该任由西门庆支配呢?
我们显然是不会认同这样的观点的。
我们只会认为,即使在生理上武大郎不如西门庆,但在生命权、人格权等权利上,武大郎和西门庆是平等的。
因为如果生理上的差别,可以导致其他权利的不平等的话,那人类依靠合作才能维持的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就会崩溃,人类的群体就只能退回到十几个人规模的小群体。
而即使在小群体里,合作起来的成员,依然是可以战胜一个生理上更强壮的个体的。
这一幕在人类的亲戚黑猩猩群体中就常常发生。
决定一个阿尔法黑猩猩是否能够统治的,除了体力,还有联盟的能力。
既然生理上存在差别的男性之间,比如武大郎和西门庆在其他权利上是应该平等的话,那同样的道理,用到男性和女性之间,也应该是一样的。
所以,如果武大郎体力不如西门庆,但武大郎和西门庆的权利是平等的,那女性体力不如男性,但女性和男性的权利也应该是平等的。
有趣的是,当我们在用武大郎和西门庆举例,讲解男性之间生理不同,但权利也应该平等时,这是很容易被接受的。可一旦把这个结论用到男性和女性的性别平等上,就可能会被拒绝接受。
有些人会固执地认为,只有从事体力劳动的女性,才配拥有性别平等的权利。
可是,在男性群体内,从事体力劳动的男性和从事脑力劳动的男性在权利上都是平等的。如果非要固执地把体力劳动当作权利是否应该平等的标准的话,那为什么男性群体内就不用遵守这样的要求?为什么不认为从事脑力劳动的男性没有资格和从事体力劳动的男性享有平等的权利呢?
如果答案是下意识的“哪能一样吗!”的话。
我们需要知道,为什么不一样?
其实要回答这个为什么不一样是很简单的,因为性别不同的生理差异。
通常来说,男性往往更高,肌肉更发达,肩膀更宽。
而女性往往更矮,脂肪含量更高,臀部更宽。
男性和男性之间是争夺交配权的竞争对手,而男性不会怀孕,所以为了在竞争中获胜,男性在身体上向着更强壮的体型和更强大的力量演化,因为拥有这些身体特征的男性在男性群体中的地位会更高。
美国的调查数据显示,超过60%的体育比赛观众是男性,男性尤其喜欢健美、足球、拳击等项目。
以奥林匹亚健美大赛为例,男性观众的数量是女性的六倍以上。
男性还是举重、摔跤等体育项目的主要观众。
我们可以发现,男性喜欢的体育项目,几乎都是纯粹的依靠力量取胜,或者展现力量的。
这是男性在和其他男性竞争中演化出来的天性。
这种天性使得男性会下意识把力量和地位联系起来。
所以,我们就知道为什么明明性别平等指的是权利、机会上的平等,不是生理上的,女性群体在力量上不如男性群体,但还是会有人下意识把女性是否从事体力劳动,当成是平等的标准的原因。
因为这是男性重视力量,把力量和地位联系起来的天性。
人类终究也只是一种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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