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离婚不离家现象简析

发布时间:2026-03-04 16:17  浏览量:1

做法律咨询,涉及生活中很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其中婚姻家庭及情感问题,着实也不在少数。这次就专门谈谈关于一些女士离婚不离家的现实情况。

请先看两个咨询案例:

一位女士咨询,因为和丈夫感情不和,虽然已经两个孩子了,但她还是主动起诉和丈夫离婚,经法院调解结案。调解书约定一个孩子超过十八岁跟着父亲,一个才几岁的孩子抚养权也归父亲,也许是两个都是男孩的原因。因为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抚养费不让她出,房子、车子就全归男方,她的说法就是自愿净身出户。说起来她所处的县城的房子也不算太贵,应分割的房款、车款折抵抚养费大概也差不多,所以她不出抚养费也不要房子、车子算是公平。

可是,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她们并没有遵守,第二个孩子实际还是由她抚养,大孩子也还是跟着她,她也还是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只要属于自愿,法律并不管这些情况。

然而,这位女士的心理却感觉很不平衡,因为这个状态属于和离婚前大部分并未改变,她还要继续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和抚养费,男方也不主动说给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也没赶她搬出居住的房子。

咨询的问题是:一是能不能跟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二是能不能协商房子给孩子让她永远居住。

对于这两个问题,我的解答是:一是孩子的抚养费当然可以跟男方要但要经过协商;二是当然可以协商房子给孩子和让女方永远居住。只要男方同意,没啥不可以的。

为什么这样解答,因为这根本不属于问题,双方都不遵守调解书的约定,只有从新协商,协商不成,那就遵守调解约定。如果协商不成,又不想遵守调解书约定,那么谁也没法说,法律也没法再管。

当然,同时我也告诫她,如果达不成协议,这个状态男方随时可以打破——意思就是男方随时有权把她从房子里赶出来。

这个情况,存在着悖论:这位女士既然主动起诉离婚,为何却不愿遵守调解书约定?既然很想抚养孩子,却为何法庭上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既然愿意净身出户,却为何还非要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不愿意搬出来?

所以呢,当这位女士请我先为她写一份和男方协商的协议,我断然拒绝,说先让她们协商好再说,因为如果协商不好,写了也没用。

一位年轻的男士咨询关于恋爱期间的情况:说他谈了一个女朋友,女朋友和前夫离婚时间不长,有两个孩子,关键是他这个女朋友和前夫还在一起住,也就是还没离开前夫的家。他这个女朋友每次在手机里和他视频,都是趁前夫不在家或者前夫即使在家也没和她在一个房间里。有时为了证明和前夫没在一起睡觉,还在晚上视频时把孩子带上,证明她只是和孩子睡觉。有时还说前夫要求到她房间里和她睡觉被她赶出来,当然这个情况没有视频作证。

我问他他女朋友既然已经和前夫离婚,为何还要继续住在前夫的家里?他说她的解释是孩子太小舍不得离开,也说过娘家没地方住,还说等孩子大点就出去找工作,找好工作就搬出去。

“你咋证明她们真的离婚了?”我又问他。

“她让我看过她的离婚证。”他说。

我再问他:“你俩现在谈到啥程度了,就是恋爱到啥地步了?”

他回答只是一起吃过几次饭,也没跟他要过钱或者要求给她买过啥礼品。

如果是这个情况,说明还没有真正陷进去,我这样作出判断。

这个情况,我就帮他分析了几个可能的情况。供他参考:

一、你这个女朋友确实已经离婚了。也就是确实如她所说,只是不舍得孩子或者离开没地方住。但这个说法大概不成立,因为舍不得孩子、没地方住,这都是离婚之前应该考虑好的问题,考虑成熟了再决定是否离婚。

二、有离婚证,不能证明她和前夫没有感情,或者真的分开了,因为当下社会为躲债而办理离婚手续的很普遍。

三、她出具的离婚证是真是假,没有经过验证。也就是说离婚真假难辨,是不是离婚还不确定。

四、她和你视频时,看不到她前夫,可能只是那会儿她所谓的前夫不在她身边。

五、在农村,她这个三十多岁的年龄,离婚了娘家不让她住,她继续住在前夫家,不符合情理。

六、现在不要钱不等于接下来的时间里不要。

总之,他的这个女朋友离婚不离家,存在多处疑点。当然一切都不绝对,我始终是以存疑或大概、一般等等词语来叙述。当然,如果是真的,也祝愿他们会恋爱成功。

女性离婚不离家这种情况,现实中确实存在。

然而,离婚不离家,却又存在着不同的情况。

第一是为了怕对子女造成负面影响:一是怕影响子女的恋爱和婚姻。因为父母的离婚可能会造成亲家的不待见或蔑视,继之连累到子女,其家庭完整也是家庭幸福的一个标志或恋爱婚姻优选的条件之一;二是为了子女的面子。因为有些地方还不能完全彻底地消除传统的封建思想,子女可能会因父母的离婚而在人前抬不起头,自感卑微。

第二是离婚时男方离开这个家。这个情况或者是男方属于离婚的过错方的原因而净身出户,或者是女方出钱男方放弃房子。如果房子多,离婚时都分割有房子,那就不属于离婚不离家的情况了。

这就是涉及到家的概念的解释了。

一般来说,夫妻一起居住的地方为家、夫妻和孩子一起居住的地方为家、一方和孩子居住的地方也为家、一方居住的地方也为自己的家,但离婚不离家的家,指的是夫妻共同居住的地方或夫妻和孩子共同居住的地方。

第三是夫妻离婚了,夫妻还在同一个房子里居住,但不会在一个房间居住,这也是一种离婚不离家的方式。但是这种情况,或者二人素质都很高,互相信任,可以做到互不干涉、互不侵犯、和平共处;或者双方都是一样的强势谁也侵犯不了谁;或者女方由子女撑腰可以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和前夫各自生活。然而这个情况应该非常少见,有些夫妻在这个情况下,可能还会感情产生变化而复合。

第四是离婚后女方真的没地方可居住,男方友好地或可怜或同情女方,同意暂时或长期居住在家里。

第五是虽然离婚了但不排除女方因为孩子或其他原因又不愿意离开。

总之,离婚不离家的说法,首先是离婚时对财产包括房子进行了协商或法律的分割,所谓的家应该属于男方的了,女方应该搬出去或者离开。现实中离婚不离家的情况毕竟是少数,并不属于普遍性的现象。离婚不离家这种情况毕竟存在着不便或风险,所以一般来说既然离婚了,哪怕存在一点出路,就不会还纠缠着居住在一起。特别是年轻人,离婚后谁都有谁的自由,都有权利重新选择自己的另一半,还居住在一起着实地不方便。

但愿婚姻、家庭都十分美满,不会出现离婚的情况,也不会出现这种离婚不离家的情形。如果真的出现了,也会在和平、友好的情况下妥善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