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建议将42岁以上女性失独再生养的家庭纳入全面扶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6-03-08 22:09  浏览量:2

3月8日,据界面新闻:失独再生养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家庭在孩子离世后,通过再生育、收养等方式重新养育子女的家庭。这些家庭的父母大多已步入老年,在经历失去独生子女的巨大打击后,又面临重新生养子女的挑战。根据现行失独扶助政策,一旦失独家庭重新生育或收养子女,他们即被排除在失独扶助政策之外。

经过社会各界近十年的呼吁,这一群体的处境有望得到改善,针对失独再生养家庭的支持政策已提上日程。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十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具体建议,应将女性年满40岁失独后再生养的家庭,作为失独扶助政策的目标人群,并在其子女入学、就业、心理健康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湖南失独再生养人士“大海”告诉记者,最近一年来,国家卫健委与全国失独再生养群体代表举行了两次座谈会,认真听取了该群体的困境和诉求,这让该群体看到了曙光,相信政策出台只是时间问题。

“大海”介绍,目前该群体的主要关切有两个:一是政策覆盖范围,即失独后多少岁再生养的人为政策目标人群;二是考虑到高龄抚养子女的风险和压力,政策出台宜早不宜迟。

现行失独扶助政策针对的是年满49周岁的失独人群,但大海介绍,49周岁以上失独后再次生养的人数极少,40-49岁才是失独再生养的主体人群,尤其是45岁以上,更是人数最多、面临困境最大的群体,未来出台的政策应覆盖该群体更大的范围。他还介绍,近一年来,仅他知晓该群体中有多人突发重疾,因此政策出台时间愈显紧迫。

2025年曾提交过相关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澄今年再次建议,加快实施针对失独再生养家庭的全面扶助政策,明确将年满42周岁以上的女性、在失去独生子女后选择再次生养的家庭纳入政策目标群体,确保在养老、医疗等方面获得与失独家庭同等的待遇。

陈澄还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针对失独再生养家庭子女在入托、入学、就医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国家有关部门在出台的相关文件中,明确针对失独再生养家庭中子女出现情绪、心理问题的情形,给予特殊的心理疏导。

编辑:魏国峻

实习编辑:邓恒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