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为女性打开更广阔就业之门” 专家:优化调整劳动法及劳动基准制度
发布时间:2026-03-10 09:58 浏览量:1
漫画/李晓军
清晨六点,天刚蒙蒙亮,在北京从业的“95后”外卖骑手王悦(化名)已经戴好头盔、检查餐箱,骑着电动车汇入城市早高峰。送完早高峰订单,她得赶回家照顾年幼的孩子,稍作休整后再次上线接单。像她一样,越来越多的女性从事外卖配送、网约车、电商直播等新业态,撑起家庭与事业的“半边天”。
从工厂流水线到数字平台、从固定考勤到弹性工时,新业态为女性打开了更广阔的就业之门,也推动劳动权益保障从传统模式向数字时代转型。近日,记者走进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群体,记录她们在数字经济中的奋斗身影,探寻法治护航“她权益”的实践与前行方向。
女性从业更有底气
“如果不是新业态,我可能还困在‘要工作还是顾孩子’的两难里。”王悦坦言。此前,她在一家工厂上班,三班倒、严考勤,孩子生病时常常分身乏术。成为外卖骑手后,时间自主、多劳多得,既能陪伴孩子成长,也能实现经济独立。
和她有着相似经历的,还有在北京开网约车的司机张女士。四十多岁的她,曾被不少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进入网约车行业后,她凭借细心、耐心和服务评分高,收入稳定。
“平台不卡性别,只要愿意跑,就有收入。”张女士说。
河北人林晓(化名)是一位全职妈妈,借助直播电商重新就业。从对着镜头紧张到语无伦次,到熟练介绍产品、维护粉丝,她不仅实现了自我价值,还带动身边几位全职妈妈一起就业。
“直播、自媒体、线上设计,这些新业态更包容,让女性有了重新出发的机会。”林晓感慨地说。
在她们的背后,是不少女性进入新业态领域就业的现状。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张丽云认为,依托网络场景实现线上就业,有效降低就业门槛,为女性兼顾家庭与就业提供了便利;灵活化、非典型用工模式打破传统劳动关系束缚,拓宽女性自主就业与收入渠道;自媒体、自主经营等新业态契合女性特质,为女性平等参与劳动力市场、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更加包容的发展空间,从就业形态层面强化了女性劳动权益的可及性与发展性。
“新就业形态也为女性劳动者法治权益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张丽云说。我国不存在针对女性的制度性壁垒,女性广泛参与社会就业,经济与社会参与度高,性别平等的社会基础稳固。在司法保障层面,妇女权益保障法构建了完善的维权体系,辅以到位的法治宣传教育,让妇女司法救济渠道畅通有效。
“当前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事业整体呈现稳步向好的发展态势。”张丽云说。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李雄表示,在国家政策层面,从“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到“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表明当前我国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法治权益保障现状整体呈现从政策驱动向法治保障转型的趋势。
仍有法治难题待解
灵活的背后,也有不为人知的压力与隐忧。
王悦告诉记者,跑单时不敢多喝水、不敢久歇,怕超时、怕差评;生理期、恶劣天气里,爬楼、赶路格外吃力,“但想到奖励和扣款,只能咬牙坚持”。
张女士也有相似困扰,夜间接单存在安全顾虑,孕期、哺乳期无法出车,没有收入。林晓则坦言,行业竞争激烈、规则变化快,收入不稳定,一旦生病或停播就失去经济来源,“我很努力,但心里总少一份踏实感”。
李雄告诉记者,新就业形态的“新”,也导致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如支配性劳动管理标准模糊),影响权益保障。女性劳动者也时常面临社会观念偏见、生育相关等问题。
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看来,受平台用工特点与监管短板双重影响,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法治权益保障仍存在不足:从监管的角度看,平台用工监管更多是政策指引、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监管机制较弱;从平台用工管理角度看,管理过程中会忽视性别以及人的个性化因素对劳动和劳动管理的影响。
“此外,远程工作中随时上下线等用工形式,便捷了女性劳动者兼顾工作和家庭,但同时也带来了负担。平台积分、奖励等体系未考虑女性的一些特殊需要,也给女性带来了与男性竞争中的过重负担。”沈建峰说。
李雄表示,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主要面临两大困境:一是维权认知不足;二是新业态下劳动关系认定困难,直接影响维权路径与风险防控。
推进国家层面立法
可喜的是,各地出台的一项项针对性举措,正在照亮新业态女性劳动者的前行之路。比如福建规定平台算法需考虑女性生理特点、广东省佛山市推出新业态女性灵活就业保险……
地方探索的背后,是法治完善的迫切需求。
“部分地方已推出针对性举措,但缺乏统一标准,需尽快推进国家层面立法。”李雄强调道。
张丽云表示,当前妇女权益保障制度待完善之处,主要集中在劳动法及劳动基准制度的优化调整上。一方面应加快健全弹性用工机制,更好适配女性就业与家庭照料需求;另一方面针对新业态就业群体,在非传统劳动关系形态下,统一规范其社会保险权益保障及其制度安排,应成为下一步立法完善的重点方向。
李雄建议,新业态女性劳动者法治权益保障应从三方面推进:明确就业是发展动力而非发展成本;坚持制度先行,强化前瞻性立法供给,切实破解实践中的问题;完善争议解决机制,修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新就业形态相关纠纷纳入调整范围。
受访专家认为,在推动立法之外,政府、平台企业、社会与女性劳动者应多方协同发力、同向而行,方能有效保障新业态女性劳动者权益。
“对于政府而言,应该结合新业态的特点,对职工劳动保护标准予以适当调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说,比如对女性外卖骑手而言,孕期的劳动保护要有更加严格的规定;因为她们需要在外奔波,涉及交通安全以及爬楼等劳动强度问题;还需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尤其是对于平台企业及其合作方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格处罚。
对于平台企业而言,范围认为,应该采取女性友好的劳动管理策略,尊重女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按照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的标准落实相应的社会责任,比如强化对于“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性劳动者的保护,在App上建立女性劳动者的特别求助报警机制等。完善考核标准,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张丽云认为,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介入,从算法设计源头提出改进建议,推动优化算法规则。
“从平台企业来说,应立足平台经济和数字技术在组织生产方面的优势发展用工管理技术,提高生产水平,推动算法向善,针对女性的性别特征进行必要的保护性算法设计,改变依靠政策红利获取发展机会的思维。”沈建峰说。
在他看来应从三个方面进行安排:应将涉及女性生理和心理特征的因素纳入算法考量中,并合理设置其比重和参数;在算法规则形成过程中经过民主程序时,应有一定数量的女性劳动者获得参与和表达的机会;针对女性劳动者相关问题设置申诉和投诉途径,及时纠正算法瑕疵引发的问题。
“对于社会而言,应该营造更加公平的职场环境。”张丽云说。
“就当下来说,希望算法能更懂女性,希望社保能全覆盖,希望维权能更简单。”这是无数新业态女性共同的期盼。
记者手记
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我们把目光投向一群奔跑在数字时代的女性——她们是穿梭街巷的外卖骑手、是守护出行的网约车司机、是屏幕前的主播、是云端上的客服。她们正在借助平台重新定义职场,用双手撑起家庭与事业,也让我们看到,新业态正在为千千万万普通女性打开一扇通往平等与尊严的大门。
采访中,最打动我的不是宏大的政策表述,而是一个个鲜活又坚韧的瞬间:为了兼顾孩子选择灵活跑单的妈妈,在风雨里依旧保持微笑;因年龄与性别曾被拒之门外,却在平台上靠服务赢得尊重的大姐……她们平凡、朴素,却有着最真实的渴望——想要一份有尊严的工作、一份有保障的生活、一份不被忽视的温柔对待。
也正是在与她们的交谈中,我更深刻地读懂了“新业态权益保障”这一命题的重量。灵活,不代表可以无底线;新就业,不意味着可以脱离保护。当算法只认效率、不问性别,当用工只讲规则、不顾差异,当劳动关系模糊,她们的每一次奔跑,都藏着不为人知的艰难与隐忧。
这也正是我们持续关注、持续追问的意义所在。法治的温度,不在于条文的严密,而在于能否照进最细微的角落;权益的保障,不在于口号有多响亮,而在于能否真正托举起每一个普通人的生活。
令人欣慰的是,从国家层面不断完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到地方探索算法向善、专属保险等暖心举措;从专家学者持续建言献策,到平台企业逐步承担社会责任,我们看到,保护新业态女性劳动者,正在从社会共识走向法治实践。
法律在进步,政策在完善,而我们的记录与观察,也从未停止。
愿每一位新业态女性,都能被看见、被尊重、被守护。愿算法多一分善意、规则多一分包容、法治多一分力量。愿她们不必在家庭与职场之间艰难取舍、不必在生理与现实面前独自硬扛。
数字时代风起云涌,而法治之光,终将照亮她们前行的每一步。愿每一位“她”,都能在自己的赛道上,安心奔跑、从容绽放,在新时代的广阔天地里,拥有属于自己的公平与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