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中国首位女法官,也是首位女性驻美大使

发布时间:2026-03-21 10:28  浏览量:1

1927年,上海法租界法庭。

一位身着旗袍的中国女性站在辩护席上,用一口流利的法语与法官辩论。旁听席上的人都惊呆了——这是中国人第一次在这里打赢官司。

她是郑毓秀,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法官。

从“女杀手”到女法官

很少有人知道,这位站在法庭上的女法官,十几年前还是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女杀手”。

1912年,她参与刺杀袁世凯。行动失败后,军警当场抓住十余人,她却凭借机智脱身。十几天后,她又策划炸死清廷重臣良弼,为推翻清廷立下汗马功劳 。

1914年,被袁世凯通缉的郑毓秀远赴法国留学。1925年,她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法学女博士 。

中国第一位女法官

1926年,郑毓秀回国。当时的民国法律明确规定:律师应为“中华民国之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 。

但她找到了一个突破口——法国租界。她发现,作为一名取得法国律师牌照的中国人,她可以在法租界的法庭出现 。

1926年底,她和丈夫魏道明在上海法租界开设“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 。1927年,她被任命为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成为中国第一位女法官 。

在法庭上,她屡屡为华人争得权利。当时洋人享有领事裁判权,华人打官司十有八九吃亏。郑毓秀偏不信邪,不惜与英法等国领事力争 。她代理过梅兰芳与孟小冬离婚案,让孟小冬拿到4万元分手费 。

把妇女权益写进法律

1928年,郑毓秀被任命为立法院立法委员,与傅秉常、史尚宽等五人组成民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 。

她是唯一的女性起草委员。在她的坚持下,承认成年女子有权签订或废止婚姻契约,规定女子与男子同享平等的继承权,已婚妇女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 。这些条文,让无数中国女性第一次在法律上站直了腰杆。

首位女性驻美大使

1942年,她的丈夫魏道明接替胡适出任驻美大使,郑毓秀成为“大使夫人” 。

但她绝不只是陪衬。1943年,她陪同宋美龄访美,深谙政治的罗斯福总统夫人称赞她“具有政治头脑,不同于历任中国大使夫人” 。她还出任各国援华会名誉主席,为中国抗战争取国际支持 。

事实上,早在1918年,她就受南方军政府委派,在法国进行国民外交工作,成为近代中国女性参政的先例 。她是当之无愧的中国首位女性外交特使 。

那支玫瑰枝

无论走到哪里,郑毓秀都随身携带着一支干枯的玫瑰枝。

1919年巴黎和会,中国外交失败。6月27日晚,郑毓秀组织300多名留学生包围中国首席代表陆征祥的下榻地。谈判中,她急中生智,从花园摘下一朵玫瑰枝,用衣袖蒙住顶住陆征祥后腰,厉声道:“你要签字,我这支枪可不会放过你。”

陆征祥最终没敢去签字。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

这支玫瑰枝,被她镶进画框,挂在客厅墙上,一直到逝世 。

写在最后

1959年12月16日,郑毓秀病逝于洛杉矶,终年68岁 。

从“女杀手”到女博士,从女律师到女法官,从立法委员到驻美大使——她一生创下无数个“第一”,每一个“第一”都在为中国女性打开一扇门。

她说过:“我不是希望所有的女性都投身革命——她们应该有选择的权利,但不应该因偏见而被排斥在外。”

这,就是郑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