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男子猥亵20余名女性臀部获刑,案件细节披露,女性需尤其注意
发布时间:2026-04-12 23:40 浏览量:3
近年来,网络几乎无孔不入,走入了全世界几十亿人的手机。
也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有的影响当然是好的,但有的影响就未必是好的。
比如,今天这位案件的男主角,25岁,年纪不大,心智也处于将成熟未成熟的阶段。
他就是受到了网络糟粕的影响,以至于竟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对陌生女性实施猥亵。
根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从去年秋天开始,北京石景山区惊现一名大胆狂徒。
他在傍晚时分穿梭石景山区的林荫小道上,专盯着单独行走、跑步的女性上手。
他的作案手法极其大胆,他带着黑色头盔,骑着一个电动车,迅速从后面接近女性,等到靠近时,忽然伸出咸猪手偷摸女性的臀部,或者是偷拍女性的臀部。
得手之后,他也不逗留,迅速拧紧油门,驱车离开。
以至于好几名女性报警时,根本描述不出他的特征以及车牌号。
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在这个监控系统密布的时代,并不存在绝对的隐秘。
随着越来越多的受害者竞相报警之后,石景山警方通过拉网式调取监控排查,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
归案后,王某对其所犯的猥亵行为供认不讳。
2026年3月11日,石景山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仅仅两天之后,王某便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这便是猥亵女性、犯罪的代价,他也终将用一生的案底及八个月的自由去买单。
在这起案件中,有几个点值得注意。
第一,王某犯案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左右,也就是傍晚时分。
这个时候正是晚上散步、锻炼的人多的时候,可以实施猥亵的女性对象很多。
第二,他选择的猥亵对象,不是那种成群结队的,也不是那种成双成对的,而是那种独行的、一个人跑步的。
第三,他骑车并且带着一个黑色头盔,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得手之后,迅速溜走。
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王某是一个具有谋划的犯罪者,绝不是一个马大哈。
那么该怎么防范这种犯罪者呢?
笔者认为,与猥亵分子作案选择反其道而行之就可以了。
比如,猥亵分子喜欢选择傍晚天黑、在人少的地方作案,那天黑时尽量就别出去锻炼散步,就算要出去散步,也别去那种环境阴暗的林荫小道,可以去那种明亮的环境。
再者,猥亵分子喜欢挑落单的女性下手,那么女性出去的时候,可以与人组队而行,尽量别一个人独行。
有的人之所以选择去猥亵女性,一方面是寻求刺激,另一方面也是不了解法律的严厉。
其实在我国猥亵女性的惩罚是相当严厉的。
根据刑法第237条第1款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女性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那什么算是强制猥亵呢,根据本案来看偷摸、偷拍就算了(哪怕是偷摸了一下臀部),所以奉劝那些有想寻求刺激的冲动朋友,要管住自己的心,更要管住自己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