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研究】贺佳、张峰|以绣为媒:互联网语境下的乡村女性赋权——基于甘肃省H县的田野观察
发布时间:2026-06-09 01:38 浏览量:1
作者:贺佳(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张峰(西安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摘要: 乡村女性作为非遗经济的关键行动者,其生产实践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非遗政策的下沉与网络技术的支持,使得乡土规训的传统技艺转变为乡村女性的赋权媒介,并逐渐内化为女性参与市场的赋权资源。在资源的支持下,女性藉此于“义务”至“意义”的转型过程中,能动地搭构起“陇绣创业者”与“文化传承者”的新身份。新身份的出现使得乡村女性的赋权成果发生变化,从“依附”到“独立”的性别范式的重塑、从“炕头”到“网络”的社会空间的拓展,强化女性主体认同的同时巩固女性赋权成果。
关键词: 陇绣非遗、乡村女性、网络技术、女性赋权
刊发信息:《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5 年第 9 期。
费孝通将传统中国乡村定义为“乡土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往往主导着大多数乡村家庭,此时的乡村女性可能因生理(如身体强度、体力等因素)方面的限制,于传统劳动中难以发挥自我才能,更多地被赋予服务丈夫和家庭的相对弱势的角色。①改革开放以来,乡土社会逐渐向后乡土社会转变,在大量农村男性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背景下,女性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解决乡村劳动力短缺的需要,也是促进女性自身发展、提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质量与效果的需要。②
2021年国务院颁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提出引导女性农民争做乡村工匠、能人、手工艺人、农技协领办人和新型农业经营管理能手。《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则重点强调推动传统工艺振兴、融入国家重大战略。这些政策信号明确将非遗技艺作为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载体。其中,刺绣自古以来作为隶属于女性的手工技艺,随着国家政策对于乡村女性劳动力及非遗文化传承的重视,逐渐由地方性的传统技艺转变为市场经济的新模式和乡村振兴的新引擎。鉴于此,乡村女性作为刺绣经济的重要主体,能否抓住非遗文化“认同性经济”所带来的就业机会③,能否打破传统角色的“灶台困境”④,能否真正意义上达成“女性赋权”并降低“女性贫困”⑤等问题有待更多探讨。
因此,本文聚焦西部甘肃省H贫困县的陇绣女性群体,采用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系统解构非遗经济语境中乡村女性的赋权机制。受媒介学理论启示,本研究将陇绣视为一种关键的“居间之物”(mediation),既为物质载体,又是一种行为,并借特定的政策和技术资源,⑥流通和关联起乡土女性的社会资本,成为驱动女性角色变革的重要媒介。基于此,本研究将层层递进剖析三重核心问题:传统的乡土技艺如何蜕变为女性的赋权媒介?女性主体藉由此完成何种身份转型?赋权成果又以怎样的具象化形态呈现?对上述问题的解答,究其本质即是以个体赋权实践为基点,由微观视角逐步扩展至整个社会场域,条缕分析女性身份转型与乡村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勾连,以期为未来女性更好地融入非遗经济,并助力于乡村振兴版图提供本土化的理论思考和研究内容。
(一)赋权理论与中国乡村女性
赋权理论 (empowerment theory),又译为“增权理论”,最早出现于美国学者所罗门 (Solomon)所著《黑人之增权:社会工作与被压迫的社区》一书中,该理论自诞生起便天然具有对弱势群体的社会关怀意识,并于性别与发展(Gender and Development, GAD)领域产生广泛影响。⑦当前西方学界对女性赋权的探讨多聚焦社会经济层面的资产分配与服务供给,呈现出鲜明的个体主义与物质化特征。⑧然而,赋权作为主体效能实现的动态过程,需植根于差异化的文化语境与特定资源,更需突破“同质化女性群体”⑨的认知桎梏——中国乡村女性群体内部存在显著的族群、地域及生存方式分野,而不应仅仅停留在西方的物质层面。
国内学界对中国乡村女性赋权的探索已形成鲜明的在地化知识谱系,深刻揭示传统性别秩序与乡村社会转型中的结构性张力,现有研究主要沿三条脉络展开理论对话。第一,政治赋权的制度化突破:基于“留守妇女共富学堂”的田野调查,提出从“个体觉醒”转向“整体性赋权”的理论模型,不仅突破了西方赋权研究的个体倾向,更是为解析“巧媳妇绣坊”类乡土组织的赋权机制提供了理论透镜。(10)第二,经济赋权的范式革新:学界对经济赋权机制的探讨呈现二元路径,即传统路径聚焦“离土不离乡”的扶贫车间模式,该模式虽提升女性经济参与度,却加剧“家庭—工作”的角色冲突,其赋权效应因缺乏配套支持而受限(11);新兴路径则关注电商经济带来的范式革新,驱动女性实现从“留守者”到“创业主体”的身份跃迁,双重路径皆为本文研究非遗经济提供关键参照(12)。第三,技术赋权的可见性悖论:技术赋权研究则超越工具赋权的单向叙事,转而解构赋权进程的双面效果,重点集中于网络技术在打破信息垄断、赋予乡村女性“可见性”的同时,隐含着诸多“不可见”的性别权力隐忧。(13)这一论断为本文发现陇绣女性网络直播实践中潜隐的数字技术鸿沟提供有益借鉴。
既有乡村女性赋权研究虽为本课题奠定学理基础,但在地化实践的多样性昭示当下赋权理论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体系和实践路径,应考虑不同田野场域的特殊性。尤其现有成果对西部深度贫困地区缺乏系统性观照,多聚焦于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如女性经济合作社、数字创业示范基地),导致弱势群体面临“可见性”危机。此种选择性赋权现象恰恰导致边缘群体在文化资本积累、社会网络重构等深层赋权维度反而面临缺位。因而,针对西部贫困地区这一特殊田野场域构建本土化赋权机制,是本文开展的逻辑起点所在。需明晰的是,本文所研究陇绣技艺具备市场经济与非遗文化的双重属性,同其他乡村产业有较大区别,现立足其特殊性展开论述。
在“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框架下,中国乡村女性的劳动价值长期遭遇系统性遮蔽。(14)白馥兰从社会再生产视角重审“女子之术”时发现,女性因传统刺绣完成对家庭财务的贡献并得到认可。(15)李伯重对江南纺织业的研究印证了此观点:女性专力于纺织劳动方使得“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局面得以形成。(16)这种历史经验揭示出技艺劳动与女性地位间的辩证关系:技艺既是性别规训的产物,亦可成为突破结构性压迫的物质载体。随着中国由“乡土社会”迈进“后乡土社会”,男性劳动力流失使得乡村女性的力量再次凸显。非遗保护政策与乡村经济振兴的耦合为非遗经济提供了发展契机,刺绣等传统工艺凭借低体力消耗与高文化附加值的优势,藉此背景从家庭私域走向公共领域,成为乡村经济的重要构成。姚莉便提出非遗侗族刺绣构成的“认同性经济”,这一视角虽“恢复了文化生产作为社会的、物质的过程的一面”(17),但背后的女性群体却并未被关注。伴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性别平等的关注日盛,非遗保护实践中的性别关切也逐渐增强。民俗学的视角值得借鉴,即对非遗经济背后“被遮蔽的群体给以再现、被淹没的声音给以放大”(18)。聚焦本文所研究以乡村女性为主体的刺绣经济,现有研究发现,刺绣作为乡村女性的社会资本,不仅在物质层面通过扶贫车间等政策扶持提升女性的经济地位(19),更是在文化维度以其非遗属性再次为女性社会角色赋能(20)。可见,规模庞大的乡村女性正在以绣为媒,参与至乡村经济版图,并藉此提升家庭和社会地位。(21)然而,现有研究多倾向于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出发探析女性社会角色的流变,却未触及女性个体能动性与结构性资源之间的互动机制,缺乏一种全观性、过程性的叙述视角,这是本文的又一逻辑起点。
(二)理论框架
由于中西方语境的不同以及中国乡村社会的复杂性,构成赋权的话语和实践须嵌入特定的社会空间进行论述。应用最为广泛的赋权理论来源于学者奈拉·卡比尔(Naila Kabeer),她指出赋权是指“被剥夺选择权的人重获战略性人生选择能力的过程”,并提出“资源—能动性—成果”的赋权理论框架。(22)在这一视角下,赋权不仅仅是开放决策的渠道,更是明确地将女性赋权转化为一种动态地占据决策空间的过程而非结果,是一种社会交往、参与、表达与行为实践,(23)为深入理解女性自身权力的获得与外部环境资源之间的互动机制提供思路。
其中,资源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有形物质资源,还包括有助于提高选择权的各种人力和社会资源,女性需要将外部环境的资源内化为自身赋权的契机,是实现赋权的先决条件;(24)能动性则被奈拉·卡比尔视作确定自己的目标并采取行动的能力,但这一阐释未免过于抽象。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社会心理学者班杜拉(Bandura)关注于“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认为能动性是一种社会认知。(25)文化社会学者则在“认知”基础上进行补充,认为资源的获得亦是要被纳入能动性的范畴,由此“认知”和“资源”共同构成了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所称的“能力”(capability):“人们过上其想要的生活并实现有价值的‘存在和做事’方式的潜力”(26),即借助赋权资源,女性能动地构建自我身份并选择其生活方式的能力(27);成果则是赋权的产出,即女性在赋权过程中获得的福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语境下的女性将产生不同的赋权成果的差异。
基于此,本文以甘肃省H县为田野场域,以奈拉·卡比尔“资源—能动性—成果”的赋权路径作为分析框架。一方面,将陇绣视为媒介,以居间的视角介入并解析乡村女性依托非遗技艺所生成的关系网络和意义世界;另一方面,以相对完整的赋权机制回应学界对过程性缺失的批评,以期提供本土化理论思考的同时,为后续女性更好地参与至乡村振兴版图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视角。本文将非遗经济语境下的乡村女性赋权机制划分如下:
第一,赋权资源。代代相传的陇绣技艺,在国家政策与网络技术的支撑下,从传统的乡土技艺逐渐转型为非遗经济中的赋权媒介,并逐步内化为女性参与市场的技术、人力与社会资本。第二,赋权过程。以“资源”与“认知”的双重视角进行介入,即乡村女性借助陇绣所带来的自我认知与社会资本,能动地选择陇绣这一生产、生活方式,并在实践进程中实现角色突围和身份转型。第三,赋权成果。女性依托自我身份转型,进一步重塑家庭性别范式、拓展社会生存空间,并在此进程中强化女性主体认同,以此进一步巩固女性赋权成果(如图1)。
需要注意的是,“多维度”(multidimensionality)一词在赋权理论中经常被引用。因此,赋权不是单向的概念建构,而是在这个框架中可以被描述为一系列时有重叠的互动建构过程。具体至H县乡村女性的赋权机制,资源、过程与成果不同维度时而会产生交叠的情况,且赋权成果会再次加固女性的主体身份认同,这一点在后续文章中会进行说明。
图1 非遗经济语境下的乡村女性赋权机制
H县地处陕甘宁三省交汇区域,系国家级深度贫困县。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陇绣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其产业化发展被纳入当地乡村经济发展布局,并以此为核心深入实施“三大巾帼行动”,形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截至2023年,H县从事陇绣生产、销售的个体工坊、合作社及企业超过120家(含家庭作坊式经营),其中具备固定门店的实体商户达45家,行业整体人均年增收超8000元。
本研究选择H县作为田野调查对象,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考量:第一,作为陇绣核心发源地,H县能够于一定程度上呈现出非遗经济的完整脉络。当地女性自幼通过家庭传承内化针法纹样,形成具身文化资本,并依托非遗政策催化下实现收入增长。这一丰富的技艺实践可为研究提供详实资料,既具有西部贫困地域的特殊性,亦能折射出乡村振兴中非遗经济赋权弱势群体的普遍逻辑。第二,研究者之一来自H县,本土身份构成深度田野的关键方法论保障。相通的方言能力与习俗认知不仅能够精准捕捉“陪房”“变工”等“地方性知识”的文化意涵,更是基于地缘网络能够更为深入、长期地进入田野,“深描”赋权进程的动态变化,(28)从而实现对当地女性行为实践的全观性理解。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是一项旨在揭示人类互动和意义结构的田野文化研究,为了再现非遗经济语境下乡村女性赋权机制的具体样貌,研究者主要通过参与观察和深度访谈的方法收集资料,并进行了追踪调查。一方面于2019年3月至6月,分别参与当地妇联组织搭建的“陇原巧手骨干班”与“巧媳妇绣坊”,将研究观察者的身份转变成“局内人”(29)角色,参与进当地女性艺人的实际工作以及陇绣培训的日常生活,从更为细微的局部参与观察活动,从而有利于在日常的语境中通过陇绣技艺顺利进入当地女性的真实生活世界;另一方面,在2019年通过熟人介绍结识多位陇绣女性后,以滚雪球的方法扩大访谈对象,分别于2019年与2024年同参与陇绣经济的16位乡村女性进行半结构访谈。访谈环节则全部以“面对面”的深度访谈形式进行,试图以此挖掘铭刻于非遗经济中当地女性的真实生命体验。2024年5月,研究者于当地端午节庆时间回到田野场域进行追踪调查,补充和完善以往调查过程中的遗漏或模糊信息的同时,通过香包节这一研究对象所处特殊时间节点,再次观察和理解非遗经济赋权乡村女性的具体实践。(30)
16名受访者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一方面对所有受访者及其社会关系成员均做出编号匿名化处理,另一方面应受访者希望“被看到”的要求,以“姓名拼音首字母缩写”标示其身份。在此基础上,笔者与当地妇联、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获取相关资料以确保对当地陇绣女性有全观性的了解。这里需要说明一点。研究对象作为西部深度贫困县的乡村女性,其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年龄普遍偏大、内部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因此所得研究结论无法延伸至其他一些文化领域或受教育程度偏高女性的一般状况。但这或许就是乡村振兴背景下为弱势群体赋权的最好注解。
表1 受访者基本信息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长期存在,刺绣技艺天生被视为女性专职,也是待嫁女子必须掌握的所谓“妇功”。(31)罗西卡·帕克(Rozsika Parker)更是直言:“刺绣者天生是女性,二者具有天然的联系。”(32)刺绣技艺被界定为女性生活世界的所谓结构性要素与文化实践。
具体至甘肃省H县,陇绣技艺的规训使得当地女性具备进入市场的基础性技术资本。一方面,H县地处黄土高原,经济条件落后,几乎每一位当地乡村女性在经济的重担下都要学习绣工以补贴生计;另一方面,当地流传着此类谚语:“一是茶饭,二是针线”“八岁学针线,十三进绣房。进入绣房绣鸳鸯,百样故事都绣上。”尤其在当地的婚姻礼俗中,“陪房”(通常由刺绣好的鞋垫、枕头、被子、拖鞋等生活用品组成)作为嫁妆关系到对新娘的整体评价(是不是一个贤惠、能过日子的女人),同时也关系到娘家的声誉(是否从小对女儿教养有方)。因而,作为“女性亲属之间关系的联结物”(33),亲戚朋友之间往往会互相帮忙绣制“陪房”或是请绣活好的亲戚来为自家缝制绣品。
因为我绣活好,经常需要以刺绣变工(当地乡村邻里间互相帮忙以换取),也有很多人经过熟人介绍掏钱找我缝制陪房。(A5)
尽管陇绣技艺早在2006年便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但因区域经济基础薄弱,彼时未能有效转化为在地经济动能。乡村女性借陇绣实现身份转型的关键,实则有赖于后续国家政策与网络技术资源的协同支持。为响应《“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及《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意见》,政策导向的基层下沉为陇绣注入强大的政策性推力。H县政府主导的“指尖经济”新业态及“巧媳妇绣坊”等互助组织,不仅通过系统教学将个体经验转化为可传递的知识体系,提升乡村女性的技艺水平,更是依托乡土情感的亲密性,助长情谊基础上相互支持的社群网络,为女性未来进入市场提供人力资本。在研究者参与过程中,便有诸多女性前来主动进行交流。
前段时间X县妇联还请我去给培训班学员讲解陇绣。
老师带着咱们一块,学这个(刺绣)特别快。(2019年巧媳妇绣坊参训人员聊天记录)
与此同时,网络技术的介入,则充当了将政策驱动的赋权资源向深层延展的催化媒介。自2019年以来,H县政府累计开展电商运营、直播营销等数字技能培训班80余场,累计培训人数达到700余人。由此,网络技术素养转化为当地女性可掌控的新型文化资本。快手等网络平台的兴起,则在助推包括陇绣在内的非遗产品突破地域边界、行销全国市场的同时,沟通和联系起原本过于陷入家庭内部的乡村女性,超越传统“陪房”的血缘地缘网络,构建了更为广阔、异质的市场关系网络。受访者A10便在姐妹的推荐下接受网络培训,于2019年开设短视频账户,累计粉丝15.9万,仅2024年销售额达13万元,其中网络销售超4万元。
我在视频号发布了新款十二生肖刺绣枕头后,有个太原的客户结婚,一次性订购了1万多元的产品。(A10)
这一过程本身在为乡村女性累积物质资本的同时,将网络技术以及其衍生的身份认同、市场关系、表达空间等,内化为乡村女性参与市场的技术、人力以及社会资本。(34)由此,得益于乡村政策与网络技术的双重资源支持,原本囿于乡土规训的陇绣技艺才突破发展瓶颈,成为非遗经济浪潮中,驱动女性进行身份重构的核心赋权媒介。
(二)赋权过程:乡村女性身份转型的能动性实践1.义务与意愿:从技艺接收者到陇绣创业者
如果说在20世纪80—90年代,H县女性学习陇绣是受制于恶劣的经济环境和传统的社会规训,那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经济条件的改善,为何仍有大量的女性选择投身陇绣行业,对陇绣的热爱程度亦是日益增加?访谈对象A8的经历具有启示性,即便在湖南游玩休憩时,她依然在宾馆中埋头绣活,她解释道:
闲不下来,不拿个刺绣心里不踏实,(刺绣)就是一种表达美的方式,再来就是把刺绣当作自己的一份事业。(A8)
在日复一日的具身化实践中,陇绣技艺逐渐凝结为保罗·康纳顿(Paul Connerton)所言的身体“记忆”——一种通过重复性操演内化的习惯性知识。(35)但这并不意味着乡土规训的传统遗物完全形塑了女性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镌刻在刺绣习性中的女性话语与自主意愿不该埋没。乡村女性虽无法改写框定她们的传统规训,却在穿针引线的微观实践中不断强化个人主体意志,为其参与非遗经济与乡村振兴积淀关键的技术资本。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对于非遗文化的进一步重视以及具体的政策下沉,更给这种主体意愿转化为经济实践提供了机遇。H县政府通过举办香包文化节、支持小额贷款、开设扶贫车间、表彰“巾帼绣娘”等多维举措,不仅强化了陇绣的非遗经济动能,更为掌握技艺的女性搭建了就业平台。A6和A9的创业故事正是身份转型的典型代表。A6从2008年租赁小店起步,在妇联支持下于2014年成立刺绣公司,2018年又开始积极联系有空闲的本地女性开展代加工业务,如今她手底下已经汇聚了40多个绣娘,刺绣产品也发展到了枕头、耳枕、拖鞋、肚兜、订婚锁等数百个种类,年销售额逾15万元。当被问及身份变化时,受访者A6认为:
没觉得自己有变化,还是个普通农村妇女,非要说的话就是赚钱了,在家说话也有人听了。(A6)
受访者A9亦是选择2018年借助政府贷款来到县城开店,同时作为两个孩子在县城就学的“陪读妈妈”,这是当地大多乡村女性的生活轨迹。不同的是,至2024年其店铺营收平均年收入达6万元以上,A9的自身经济地位也随之强化,更是并主动教授其他陪读女性刺绣技艺,带动了更广泛的经济参与。
政府贷款开店,可以摘掉贫困的帽子。政府帮忙订单也多,一个人也赶不过来,就招来了刺绣女工,一天天地店铺也就大起来了。(A9)
这种由主体意愿与国家政策共同驱动的转型,在“巧媳妇绣坊”的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凝聚。墙上粘贴有如此标语:“一针一线绣党恩,巧手精工助脱贫。”当研究者询问绣坊成员关于该标语的想法时,某位受访者的讲述较有典型性:
在党的支持下,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你看咱们陇绣都能够帮助我们农村人实现脱贫,我学这个(陇绣)就是为了赚钱,以后和姐姐们一样,开店铺让日子过得越来越红火。(A12)
宏大的国家政策切实地落脚于贫困乡村的女性群体,一方面呈现出非遗经济为其社会角色重构所带来的新机遇,她们名副其实成为家庭经济的支持者;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政策支持下个人创业意愿和自我期许的表达,“开店铺”是诸多受访者频繁提及的个人梦想。据当地妇联介绍,截至2024年,全县经营范围包含刺绣的有46家,大多为当地女性创办,以女性个人命名的便有31家(如“YX姐妹刺绣店”)。此种“人名即店名”的命名策略即乡村女性对自我创造力的认可和期许,也代表个人自我效能感是人们对自身能否利用所拥有的技能去完成某项工作行为的自信程度。(36)尽管刺绣内容本身尚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但其意义内核已然重塑。正如高彦颐(Dorothy)所指出的,技艺成了一种“表现个人创造力的一种自我选择方式”(37)。
这一转型进程在网络技术的加持下进一步深化与拓展。H县政府积极组织陇绣女性参加各类电商展会和文化交流活动,越来越多女性变身“网络达人”,通过直播带货、短视频宣传、网店销售等各种形式,让更多人了解欣赏陇绣文化、选购陇绣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已成为重要补充,多数受访者采用“线下店铺+线上直播”混合模式,更是借助政府提供的资源契机实现经济收益的增长。研究者参与2024年度香包文化节时遇到了受访者A14及其家人,老公与女儿负责线下展售,本人则负责直播带货。
我们直播现在有流量支持呢,打上活动的标签就行。今年比去年挣得翻一番都不止,端午前后这两天线上线下每天销售额都超过5000元。(A14)
据受访者反馈,其刺绣产品曾主要依赖本地客源,市场半径有限。自采用直播与短视频推广后,作品通过网络平台触达全国消费者,外地订单经由线上咨询与预定显著提升,年线上销售额突破3万元。线下顾客的认可赞誉、线上网友的交互反馈、经济收益的实质性增长以及市场参与的主体性体验,共同构筑了“陇绣创业者”身份认同的强化机制。相较于王进文所描摹的承担农业、家务与照料复合型义务的传统乡村女性角色,(38)H县女性所进行的陇绣实践,已不再是传统乡土规训的“义务”,而是转化为女性自我“意愿”表达的关键媒介,并以此能动性为基础,冲破传统社会的边缘化桎梏,构建起属于自己的生计体系和发展轨道。
2.意愿与意义:从“陇绣创业者”到“文化传承者”
随着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及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刺绣技艺经历了重要的“重新语境化”过程,从地方性的女性手工艺转变为国家认定的非遗文化形态。(39)这一宏观文化结构的变迁,再次重塑了乡村女性的身份轨迹。具体至H县,陇绣被选入第一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后,当地政府建立起完善的传承人认定机制,并定期对陇绣艺人给予官方褒奖,如颁发民间艺术传承人、巧手工匠、民俗文化产业带头人等荣誉头衔,部分女性更是成为具备国家表述性质的“非遗传承人”。在身份转变的语境关照下,不少女性艺人逐渐脱离其原生的乡土文化范畴,将获得的表彰与荣誉转译为自身的增权动力,实现从纯粹市场取向的“陇绣创业者”向肩负非遗使命的“文化传承者”的身份转变。
相较于进城务工的乡村女性在身份建构上的“机器化”,H县陇绣女性凸显的更多是具有思考能动性的鲜活个体特质。手工刺绣并不等于机器生产,在传承传统纹样与技法(如齐针、参针)基础上,还会对配色、图案和实用性进行改进,甚至自我创新技法,“独臂绣娘”A2便是典范,2002年不慎卷入榨油机皮带失去右臂后,于2014年以左手与右脚协同探索,最终创造出冠以个人之名的“N绣技法”。
从健全人到残疾人落差很大,但是我喜欢刺绣,我更希望自己创新的刺绣被更多妇女学到,靠这个挣钱,刺绣事业也能更好地传承和发扬下去。(A2)
在被授予“脱贫攻坚巾帼带头人”头衔后,A2的角色进一步升华。2018年返乡的她积极为乡村女性传授刺绣技艺,并成为当地陇绣女性与企业之间的主要联络人,负责接收订单、监督刺绣质量、分配收入利润等,使得非遗经济惠及当地多个村落。闲暇之余则参与当地举办的各种比赛和展览,先后获得当地巧手编织类二等奖、金针花创意大赛铜花奖等诸多荣誉,助推陇绣文化的进一步传承发展。在她的表述中,“带动乡村妇女增收脱贫”“传承发展陇绣文化”成为其坚持陇绣事业的动力。身体上的残缺未能遮掩女性的思想光芒,当女性挣脱生理限制与空间禁锢,在资源的支持下借刺绣实现自我表达与创造时,她们不仅通过技艺传承强化了自身文化主体性,更以此为载体,为乡村女性创造出一个“虽有限却弥足珍贵的赋权空间”。
诸多在资历上类似于A2的陇绣女性,在非遗经济的发展中积极将获得的荣誉和声望转化为主动传承实践的内在驱动力。一方面,她们以“传承人”身份确立起行业知识权威,在商业合作与展览教学中实现经济资本积累与非遗技艺传递;另一方面,她们依托数字媒介浪潮,自觉地肩负起文化传承的使命,藉此探寻个体生命“意义”。受访者A1于2000年投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2023年在政府扶助下创建“母亲女红文化博物馆”,并开通快手账号,展示分享传统陇绣女红(绣品、香包、编织衣物等)及珍贵历史影像(黄土高原女性劳作与节庆场景),履行着文化记忆的活态守护人职责。尽管粉丝数仅1000余人,仍坚持定期发布视频,印证了非遗文化的传承韧性:
真正的丝线机器是不能绣的,而是人用感情、用心去绣,展品里面都有感情……我视频玩得不好,但我觉得发出去肯定有人会看,有人能看到咱们陇东的女红,把文化传承下去。(A1)
陇绣女性的角色转型在此超越了西方赋权理论单一的经济逻辑。它既非政策资源的机械赋予,亦非对传统义务的简单复归,而是女性作为能动主体,将经济成就与政策荣誉催化为新的增权动力,积极建构自身作为“文化传承者”的公共形象与价值定位。这一点恰好契合了阿切尔(Archer)的文化主张,即陇绣女性的身份转型实则是“能动、文化和结构三者的互构”(40)。当乡村女性以绣为媒书写非遗技艺的文化价值时,更是藉此编织属于自我的生命意义。
(三)赋权产出:家庭性别范式与女性社会空间的重塑1.从依附到独立:家庭性别范式的转换
在传统的性别范式中,凯琳·萨克斯(Karen Sacks)认为女性被认为天然地与家庭关联,从而带来了女性为家庭奉献一切(包括金钱、时间)的性别范式。(41)亦有研究认为,乡村女性因其家务劳动没有用货币表现而被价值“贬抑”,造成了男女两性的“收入差距”和在家庭内部的“闲暇差距”。(42)但在对H县陇绣女性的长期观察中,她们对自己收入和时间的支配从某种程度上否定了这一性别秩序。
于经济层面,波伏瓦(Beauvoir)指出经济独立是摆脱女性“他者”地位并获取超越性的首要条件,“女性正是通过劳动获得尊严的”(43)。随着陇绣被纳入非遗经济体系之中,“男人生产,女人消费”(44)的传统性别分工在这一进程中被打破,诸多受访者的言语中都体现出其在家庭中地位的提高,性别角色亦是依托陇绣逐渐从依附于丈夫的“第二性”转向独立的“经济人”。
女人不需要挣多少钱,但最起码有一份自己的收入,不用手心朝上向人要钱,不花家里一分钱。(A5)
陇绣女性对其劳动所得的完全支配权,凸显出非遗经济的发展使得女性在政治经济学的交换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需辩证审视的是,这并非意味着对约定俗成的乡土女性气质的彻底叛离,多数受访者仍秉持“以家庭为中心”的价值观,强调“减轻掌柜(丈夫)压力”(A5)。家庭劳动分工的变革并未造成“谁压倒谁”的现象,而是形成以“家”为核心的功能性互补协作机制:
我负责刺绣,我老公负责打包售卖、经营网店。我没觉得我们俩之间存在谁挣得钱多、谁挣得钱少的问题,都是一家人。(A5)
于时间层面,马克思、恩格斯从劳动分工的角度提出:“当家庭劳动在女性劳务时间上占比极少,且女性大规模地、长时间地参与到社会生产实践中,妇女的解放才有可能实现。”(45)艾里斯·扬(Iris Young)更是指出性别化劳动分工将女性禁锢于家务与育儿领域。(46)随着女性参与劳动市场,工作女性在参与劳动的同时并未减少家务劳动的时间,家庭照顾责任的“女性化”又约束和分散了女性参与市场的时间和精力(47),使其面临着生产劳动和再生产劳动所带来的双重压力(48)。但基于H县陇绣女性的田野观察却与这一论断略有出入。
我经常出差去苏州、杭州参加刺绣展览,妇联也会组织我们一起外出去北京学习。(A11)
当询问家庭该如何照顾时,受访者A11表示丈夫和婆婆会帮忙照顾孩子。这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多数受访女性表示当自己因刺绣业务外出工作时,丈夫和其他家人愿意替妻子照顾家庭内务,包括下一代的抚养。出色的技艺赋予陇绣女性“关系身份”(relational identities)(49)的存在,虽然在家庭中尽管仍需兼任家务、养育、照料等再生产劳动。但与此同时,陇绣带来的工作角色使得乡村女性把控着自我的收入和时间,以此得到家庭中的协商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为了家庭的正常运转和总体利益也会主动分担家务,从而进行家庭性别分工的再调试。
受访者A3从小便学习刺绣,有着丰富的刺绣经验和高超的陇绣技巧。原本的她从事服装行业,这让她积累了与市场上的他人打交道的经验,也及时掌握了市场行情。在感觉到服装行业不景气后,她决定于2012年投入陇绣事业,长此以往的刺绣实践让她比丈夫更了解陇绣的具体情况,也因此在“媳妇”“母亲”等传统性别角色外,主动地成为家庭劳动分工的领导者和决策者,其家庭成员则转变为家务劳动的分担者与经营活动中的各类分工者。
现在家里我说话会比较有分量一点的,比如包装烂了,我就不让我老公发货,他们也都会听我的。(A3)
当地大多数陇绣女性皆和丈夫或其他成员形成了互相依赖的家庭分工模式,且不仅仅表现在劳动分工上的配合协作,更是在共同经营陇绣店铺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长期的、稳定的感情陪伴与支持。这并非是赋权成果的异化,而是在自我身份的转型进程中,陇绣女性并非完全抛却以往传统的社会角色规范,重塑的性别范式也并非在强调性别平等的外力驱动下竭力追求的结果,而是在乡村非遗经济不断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下,无意识地借由陇绣这一媒介松动了家庭性别分工模式。
2.从炕头到网络:女性社会空间的突围
有学者认为:“空间”并非一般意义的空间,它不仅指实体和物质的空间,而是更多地指向非物质的空间,如性别、权力、知识等,是一种社会关系和价值的空间。(50)过去的中国社会往往以农耕经济为主导,这样的模式也注定了男性在其中占主导地位,女性则往往局限于家庭之中,从事家务劳动等日常琐事。H县女性的陇绣实践曾长期困于以家庭为半径的“差序格局”中,血缘、亲缘、地缘构成技艺流通的决定因素,其价值被贬抑为“补贴家用”或陪同制作的“工具性”存在。
“炕头经济”的兴起标志着空间自主性的初阶突破,女性将家庭私域转化为微型生产单元,在家缝制绣品后通过“赶集”进行售卖,实现手工制品向商品的初级转化。然而,此阶段陇绣尚未成为女性择业的主导,而是囿于经济困境,多用于“换回自己不能生产的日常生活或生产用品”(51)。随着非遗技艺的市场化,这一状况出现改变。受访者A4便从缝制陪房发展到2016年的店铺开设。
陪房赚的钱用来开店,而且店铺装修和布局都是我自己设计。(A4)
这一行为的本质凸显了女性主义地理学意义上的空间突围。与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空间格局完全相反,因刺绣所具备的女性亲缘属性,在A4构建的店铺空间中,家庭女性(A4与母亲、妹妹)负责在前厅(刺绣区、收银区)接待客人以及直播售卖,丈夫等其他男性成员则是在后台(仓储区)负责包装与运输等其他琐事(如图2)。由此,乡村女性得以充分并灵活地运用空间协商策略,进一步强化自我在家庭中的经济与话语权,甚至男性也自觉地“趋同于女性文化的制约之中”(52)。
2017年,《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要求以传统工艺促进就业,实现精准扶贫。随着这一政策下沉至基层乡村,陇绣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一部分,得到H县政府更为深入的政策扶持。据当地妇联统计,自2018年创立“陇原巧手骨干班”,至今已培训当地乡村女性高达1000余人。包括A4在内的多位受访者都曾参与交流学习,并在当地妇联的组织下去往其他县区教授刺绣技艺,或去往苏州、杭州、天津等地进行展览或交流。多琳·马西(Doreen Massey)提出:“空间和身份联合起来对女性实行压制的典型表现之一是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二者之间的文化差异。”(53)在过去,女性被限制在家庭,私人领域在此是一种静止的概念,似乎成为女性的专属,“公共世界”将她们排斥在外。陇绣借由市场接入与政策赋能,使得乡村女性获得跨越边界的能力,实现从“私域”(家庭)到“公域”(地摊、店铺、外地)的空间突围。如受访者A13的简短自述便揭示了空间经验对主体性的建构力量。
见的世面广了,见的人也多了,也有底气了。(A13)
图2 受访者A4店铺简图
伴随巾帼电商、数字乡村政策逐步下沉至基层乡村,直播带货成为越来越多乡村女性进行社会交往与经济增收的新手段。依托数字平台赋权,乡村女性开始组织和管理自我可见性的权利,彰显出强大的性别解放潜力与政治意涵。(54)与此同时,女性群体因特有的亲和力和共情力与电商直播活动的人文属性需要相契合,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以增加收入,并实现了身份转型与再生产。(55)
在接受访谈的16名受访者中,14名都拥有自己的快手账户,并借助这一平台进行直播带货。《被看见的力量》一书指出:截至2018年底,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每5个人就有一个是快手活跃用户,平均每三秒就诞生一条关于“非遗”的视频,其推出的“老铁经济”“幸福乡村战略”更是使得快手被誉为“有扶贫内生驱动力”的平台。(56)受访者A16便在快手这一社交媒体分享作品便高达1700余条,拥有17.9万粉丝,获得2023年度快手“指尖艺术巧手绣娘金奖”亚军。她不仅借视频分享香包、鞋垫、枕套等陇绣作品,更是不定期直播教授纹样画法和刺绣技艺。在采访过程中,她正对着手机镜头展示和售卖陇绣产品。
家人们,今天教大家绣个柿柿如意拖鞋,柿子配石榴,寓意万事如意,多子多福……都是纯手工的,有需要的家人可以直接下单购买。(A16)
在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与过去不愿“抛头露面”的传统思想不同,陇绣女性不仅以网络平台实现“可见性”,更是借陇绣成为热衷于表现自我的展演者。正如帕尔特洛(Partello)所言:“赋权最明确、最直接的方式就是真正地忠于自己、了解自己,让自己充满力量。”(57)这一点在受访者A7的论述中得以具象化。
以前挺内向的,怕别人看笑话。但是从卖货以来,像上台演出一样,不仅能赚钱,还让我变得更开朗了。(A7)
独臂绣娘A2亦是开设短视频快手账户,拥有近3万粉丝。以“一个手怎么绣花”“残疾人在努力”“喜欢刺绣活的姐妹进”等标签发布多个视频,其中一条评论令人印象深刻。
秀(绣)娘你好,即使你没有了右手,那空荡荡的袖筒,那独有的刺秀(绣),更是你亮丽的风暴(景),独特的刺秀(绣)更加散发着你耀眼的光芒。(A2视频评论)
网络技术打破了传统传播壁垒,赋予乡村女性前所未有的自我表达空间。她们得以挣脱家庭身份标签(如妻/母/媳)的单一化定义,以“陇绣绣娘”“文化传承者”乃至“网络红人”的主体身份走进公共视野,重塑个体价值与社会认同。平台的开放性则将原本私人化的陇绣技艺转化为具备公共属性的媒介实践场域,网民间基于作品的互动交流超越了地域限制,A2评论区中错字频出的质朴表达构成鲜活的数字民间文本,生动映照出女性群体间非制度性的联结与朴素的“姐妹情谊”(sisterhood)。在这一过程中,分散的女性个体借由陇绣媒介,通过持续的网络互动,编织起强大的在线支持网络与情感共同体。
可见,过去H县的乡村女性往往因传统规训而困囿于家庭与村庄这两个空间之中,限制着女性在其他空间发挥其主体作用的可能性。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对于非遗经济的进一步扶持,女性得以认识到她们的经济价值以及主体性均借陇绣媒介得以凸显,在实体店铺以空间部署重构性别分工、借政策杠杆突破公共领域边界、凭网络技术构建主体展演新阵地。这些实践绝非线性替代,而是复合叠加的赋权成果。当A4在店铺前台执针引线、A16在直播间展示“柿柿如意”的绣样时,她们正将福柯(Michel Foucault)笔下的“异托邦”概念落地为现实——那些曾经规训女性的空间,已被创造性转化为再次加固身份认同、拓展社会关系的赋权空间。在此过程中,非遗经济既维系着文化根脉,又成为刺穿性别空间枷锁的银针,最终织就一幅乡村女性在物理、社会、虚拟维度协同绽放的主体性图景。
针对甘肃省H贫困县陇绣女性进行田野观察后,研究发现,陇绣已超越传统非遗技艺的范畴,成为乡村女性实现自我身份转型的赋权媒介,并藉由本土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在传统与现代、个体与集体、经济逻辑与人文价值的多重维度间,开辟出具备中国乡土特色的乡村女性赋权路径。
第一,政策与技术协同驱动的资源转化。乡村振兴政策架起了制度支撑的桥梁,网络技术则铺设了通达市场的网络,资源的双重支撑为乡村女性注入发展动能。她们以陇绣为媒介,不断锤炼技能、凝聚人力、拓展社会连接,最终铺开创业之路并重塑自我身份与价值。第二,身份转型的能动性实践。赋权本质是主体通过实践完成的自我重构,突出表现为陇绣实践中所展开的双重身份转型路径。在非遗政策与数字乡村的帮扶下,诸多女性搭上非遗经济发展的轨道,从被动的“技艺接收者”转向能动的“陇绣创业者”;部分女性不再满足于经济层面的收益,进一步将政府授予的荣誉和头衔内化为自身的增权动力,主动承担起非遗文化的传播使命,实现从“陇绣创业者”转向“文化传承者”的角色升华。双重身份的蜕变转型,揭示出非遗经济语境下女性赋权的独特路径——不仅是单一经济逻辑下物质生活的改善,更是在非遗的文化土壤中追寻个体生命意义的过程。第三,家庭性别范式与女性社会空间的双重突破。于性别范式中,乡村女性突破传统性别角色的束缚,依靠非遗经济带来的经济独立,在家庭中获得了协商主导权;于社会空间中,乡村女性走出“灶台”迈进市场,在非遗经济的浪潮中活跃于更广阔的社会舞台。同时,借助数字乡村战略的支持,在虚拟赛博空间开拓出新空间,以陇绣展演实现自我权能的提升,编织起跨地域的新型社交网络。在性别范式与社会空间的双重突破下,乡村女性得以强化其对自我价值与身份的主体性认同,有效内化与巩固了自身所取得的赋权成果。
此外,本研究仍存在一定的局限。首先,本文对乡村女性赋权进程的描摹和阐释,是基于西部场域和陇绣媒介进行深度访谈收集而来的经验材料,其结论可能难以直接推及其他地域或依托不同非遗形态的女性群体经验。例如,在H县以男性艺人为主的皮影技艺生态中,女性从业者的身份转化与主体性建构路径是否具有共性,有待进一步探讨。其次,囿于调研条件与实践限制,研究未能充分纳入未参与非遗市场化活动的留守家庭绣娘群体。这一样本缺失客观上限制了研究视域的广度与完整性。最后,技术赋权的结构性问题值得关注。研究发现,尽管H县政府开展了基础性的网络技术与电商培训,使得部分如A14一般的陇绣女性获取数字电商新身份。但由于贫困县区的地域资源限制,此种支持在深度、持续性与资源配套方面存在一定不足,未能为陇绣女性向专业化网络营销主体转型提供系统性支撑。研究者所追踪的10余名刺绣主播案例清晰呈现这一断层:中青年女性(如A14、A16)借快手平台流量初步积累了个人影响力,成为当地“小网红”;老年女性(如A1、A11)却因较难习得技术素养被排除于主流网络空间之外。部分陇绣女性缺乏专业主播必备的流量运营和商品策划等高阶技能,其结果是尽管依靠网络平台获取了“可见性”,却未能将其完全转化为职业提升的内核,折射出当前技术赋权在特定群体中的有效性边界,不仅制约非遗文化的多元传播渠道构建,也阻碍乡村女性主体性发展的进程。因此,在数字乡村战略背景下,弥合数字鸿沟,将技术资源切实转化为适用于乡村女性的有效增能路径,成为未来研究亟待深掘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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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格式:贺佳,张峰.以绣为媒:互联网语境下的乡村女性赋权——基于甘肃省H县的田野观察[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5,47(09):124-136.
注:注释和参考文献略去。如有侵权联系后台即删除。
本文转自 | 传播与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