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教师在产假期间被公示解聘 多少女性被困在了这道坎

发布时间:2024-07-24 19:39  浏览量:4

正在休产假,工作没了。7月22日,第一帮帮团报道,福建厦门陈老师在休产假期间,被海沧区晨昕学校要求参加考核,即便她的成绩比另一名老师多出0.39分,也因“并列”倒数,被要求进行复试。因复试分数不佳,学校依“规”将她公示解聘。当事人向当地12345投诉后,学校撤回解聘公示,她的工作保住了。

学校一纸解聘公示就要人走,一通回复电话就要人留,好一个往事如烟,风过无痕,却只字不提,要求休产假的编外教师按规考核、按规解聘,这“规定”在哪里?考核成绩“并列”,又是以何种标准划定的?是考核无情,还是权益保护缺失?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可遗憾的是,法律保护似乎并不能完全阻止这种情况发生。社会是否真的为女性创造了一个可以安心生育的环境?一边是生育福利补贴,一边是生个孩子就丢工作,为什么?数据显示,超过60%的职场女性在生育后面临职业发展受阻。陈老师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鼓励生育,不应该停留在口号上,更要体现在每一个细节的保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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