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护“她”权益】数字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护航女性就业公平
发布时间:2025-11-27 16:50 浏览量:2
限男性、男性优先、已婚已育……这些隐藏在招聘信息中的条款,您是否也曾见过?它们像一道无形的门槛,将许多优秀的女性求职者拒之门外。近日,蕲春县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功摸排出辖区内多家企业在招聘信息中设置性别歧视条款问题,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磋商函,推动问题整改落地,切实维护女性平等就业的社会公共利益。
招聘中的性别歧视现象长期存在,但因线索隐蔽、取证困难,往往难以有效监管。为破解这一难题,该院积极探索数字化监督路径,通过对辖区互联网招聘信息动态监测、系统筛查,一批涉嫌发布含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企业被精准锁定,覆盖多个行业领域。经调查核实,上述企业既无重体力劳动需求,也无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从事的特殊条件,此类招聘限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平等就业更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企业的歧视性行为不仅剥夺女性求职者的平等竞争权利,也破坏了公平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结合网络招聘平台情况,对案件事实和相关法规进行了梳理,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充分履职,加强对企业招录公告的监管力度,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
在协同治理与长效监管方面,该院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对存在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依法监管,清除歧视性内容;全面排查区域内招聘行为,切实维护妇女权益;加强普法宣传,引导企业树立公平用工理念。通过“立案+磋商”联动,推动监管从个案处理拓展至行业规范,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收到磋商函后,相关部门立即部署整改,向涉事企业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删除歧视性招聘内容;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企业树立公平用工意识,营造良好就业环境。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将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同类问题,加强政策宣传与招聘公告检查,对就业歧视坚持“零容忍”,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依法维权。
“此次监督是数字检察推动法律监督模式创新的有效尝试。在大数据的加持下,我们进一步提高发现监督线索的效率,以公益诉讼‘利剑’铲除就业市场上的歧视土壤,让每一位女性劳动者都能平等逐梦。”检察官表示。
来源:蕲春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