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管“剩女”标签,是多管闲事吗?立法向大龄未婚女性歧视说不
发布时间:2025-12-11 21:09 浏览量:2
山西出台办法明确“严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结果网上有人吵“为啥只护女性不护男性”,说句实在的:揪着“性别”抬杠,不如看看现实里大龄未婚女性遭遇的歧视有多离谱,立法保护根本不是“特殊对待”,而是补民生的漏洞!
法律从来不是“平均主义”,而是“哪里有痛点就往哪发力”。现实中,大龄未婚女性被贴“剩女”标签、遭言语贬损甚至职场歧视的情况,比大龄男性普遍得多,相亲市场上被挑三拣四,职场里被质疑“不稳定”,连家里的亲戚都要围着催婚数落。这些看似是“小事”的言语羞辱,实则是实实在在的性别歧视,长期下来会给女性造成心理伤害,甚至影响她们的工作和生活。山西把“严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写进法规,说白了就是把这类歧视行为关进法律笼子,这不是特殊保护,是对弱势群体的基本兜底!
有人跳出来说“那大龄男性也会被调侃,为啥法律不保护?”,这话听着像追求公平,实则是偷换概念。大龄男性被调侃大多是玩笑性质,很少会上升到“贬损人格、剥夺权利”的程度;但大龄未婚女性面临的,是系统性的偏见,比如山西同时明确的“不得以婚姻状况剥夺女性继承权”,这就是因为现实里不少地方会以“女儿没结婚”“嫁出去的女儿是外人”为由,抢走女性的合法财产。这些针对女性的歧视,是实实在在的权利侵害,法律不针对这些痛点出手,难道要视而不见?
这次立法是对女性权益保护的细化升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办法,核心就是针对现实中女性遭遇的具体歧视问题对症下药:除了禁止侮辱大龄未婚女性,还明确否定“剩女”这类标签,重申女性继承权与男性平等。这些条款不是拍脑袋定的,是因为现实里真的有女性因为未婚被羞辱、因为性别被剥夺财产,法律就是要给这些受害者一个维权的依据,让歧视者知道“嘴上没把门、做事没底线”是要担责任的!
有人质疑“立法管言语侮辱,是不是管得太宽?”,这就更错了。言语暴力看似无形,却能给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尤其是针对大龄未婚女性的贬损,往往和性别刻板印象绑定,会形成一种“不结婚就是错”的社会氛围。法律明确禁止这类行为,不仅是保护个体,更是在扭转畸形的社会观念。婚姻从来不是女性的“必修课”,选择单身的权利该被尊重,这是社会文明的进步,不是法律的“多管闲事”!
立法保护大龄未婚女性,不是“重女轻男”,而是精准打击现实中存在的性别歧视痛点。与其揪着“性别”争对错,不如看到法律背后的民生考量,让每个女性都能摆脱“剩女”标签的绑架,安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这才是立法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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