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以来,山西侯马被打掉的女性黑老大,触目惊心!
发布时间:2026-01-09 18:48 浏览量:2
操控市场经营、实施威胁骚扰、破坏正常秩序,这些危害群众利益的恶行时有发生。
在山西侯马,就有这样几位女性靠着不法手段妄图称霸一方,她们是如何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深渊,又最终被依法查处的?
下面,我们就一同走进这些真实案例,看清她们的真面目。
(一)张小惠:依附犯罪集团兴风作浪
张小惠是临汾市尧都区人,原是临汾市公安局退休民警,也是李光辉犯罪集团核心成员的家属。
她的势力范围主要围绕临汾及侯马周边区域,依托李光辉犯罪集团的影响力开展违法活动。
张小惠的主要作恶手段是协助集团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为集团的违法活动提供便利。
在具体场景中,每当集团成员实施不法行为后,张小惠会利用自身过往身份的影响,出面协调关系掩盖罪行。
有一次,集团成员因纠纷与他人产生冲突并实施骚扰后,正是张小惠从中周旋,试图让受害者放弃追究。
2021年1月,临汾市公安局对李光辉为首的犯罪集团立案侦查,成立专案组全力推进案件办理。
专案组通过摸排走访、收集线索,很快锁定了张小惠的涉案证据,于1月13日将其逮捕。
最终,张小惠因参与涉黑犯罪活动,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相应财产刑。
(二)赵美兰:操控市场扰乱经营秩序
赵美兰是侯马市轻工城周边的商户,她的势力范围集中在侯马轻工城及周边商贸区域,长期影响着当地的货物采购与经营环境。
她的主要作恶手段是借助所谓“维持市场秩序”的名义,纠集人员对其他商户实施威胁恐吓,强迫商户从自己处采购货物。
具体作恶场景十分常见,有商户刚入驻轻工城时,赵美兰就会安排身边的闲散人员上门“打招呼”。
若商户拒绝从她那里进货,后续就会频繁遭遇货物被莫名损坏、顾客被无故骚扰的情况,导致正常经营无法开展。
随着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推进,侯马市公安局在日常线索摸排中,多次收到关于赵美兰的举报线索,随后成立专项小组开展调查。
专项小组通过暗中走访取证,固定了赵美兰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的关键证据,最终成功将赵美兰及其团伙骨干成员抓获。
赵美兰因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团伙其他成员也分别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三)薛丽:非法放贷滋生系列危害
薛丽长期在侯马市范围内活动,势力范围覆盖侯马市区及周边乡镇,主要针对有资金需求的普通群众开展非法放贷业务。
她的主要作恶手段是通过高利息向群众放贷,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采取上门骚扰、张贴不实标语等方式进行催收。
具体作恶场景在多个社区都曾出现,有借款人因生意周转借了薛丽的款项,后续因资金回笼困难未能按时还款。
薛丽便安排人员在借款人居住的小区门口张贴带有侮辱性的标语,还多次在深夜上门敲门骚扰,不仅影响了借款人的正常生活,也让周边邻居感到不安。
侯马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后,高度重视这一线索,立即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
专案组通过调取相关转账记录、走访受害群众,逐步查清了薛丽非法放贷、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最终将薛丽及其团伙成员全部抓捕归案。
薛丽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相应罚金,其非法获利的财产被依法追缴。
(四)李张红:依托经营培植势力作恶
李张红是临汾市尧都区枕头乡岭上村人,她的势力范围主要集中在尧都区枕头乡及周边区域,依托当地的矿产开采、运输等经营活动发展起来。
她的主要作恶手段是通过控制当地的非法采煤和煤炭运输获取不法收益,进而网罗人员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
具体作恶场景有明确的时间节点,1995年9月,李张红在梁国章煤矿因利益纠纷,组织人员与他人发生聚众冲突。
2003年7月25日,她又组织人员冲击临汾市政府、尧都区委,凭借这些过激行为扩大自身影响力。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李张红的违法犯罪线索被逐步梳理出来,侯马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行使管辖权,成立专项审判组推进案件审理。
办案人员通过梳理大量历史案卷、走访受害群众,查清了李张红涉及的23起犯罪事实和19起违法事实。
最终,李张红因多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团伙成员也分别受到法律制裁。
这些案例中的女性,都曾试图通过不法手段谋取私利,最终却都难逃法律的严惩。
扫黑除恶的深入推进,正是为了清除这些破坏社会秩序的毒瘤,守护群众的安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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