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以来,山西霍州被打掉的女性黑老大,触目惊心!

发布时间:2026-01-09 18:48  浏览量:3

垄断行业牟利、恶意催债施压、强占集体资源、扰乱市场秩序,这些作恶表现曾在山西霍州的部分领域悄然滋生。

这些盘踞在山西霍州的女性作恶者,是如何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最终又难逃法网的?

下面,我们就通过四个发生在山西霍州的真实案例,看清她们的违法行径与最终结局。

(一)

案例的主角是刘艳,刘艳是霍州本地一家殡葬服务中介的经营者,其势力范围主要覆盖霍州城区及周边三个乡镇的殡葬服务领域。

刘艳凭借纠集的社会闲散人员,长期与当地殡葬服务机构内部人员勾连,通过把控服务流程、阻断其他中介渠道的方式,操控当地殡葬服务市场。

她的主要作恶手段是哄抬服务价格、强制捆绑消费,凡是有群众家中办理丧事,刘艳的手下就会主动上门“接洽”。

若群众拒绝接受她的服务,就会遭到言语威胁,甚至被故意拖延殡葬流程。

2024年春季,霍州居民陈大哥的父亲去世,刘艳得知消息后,立即带着两名手下赶到陈大哥家中。

她不由分说就敲定了殡葬服务方案,报价比正常市场价格高出三倍多,陈大哥提出要自行联系服务机构,刘艳的手下当即拍着桌子呵斥,声称不找她办理,就别想顺利完成丧事。

陈大哥无奈之下只能接受,仅抬棺、布置灵堂两项基础服务,就被收取了8000元费用。

这起案件的查处源于多名群众的联名举报,霍州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调查。

工作组通过暗中走访、调取服务记录、收集受害人证言等方式,逐步固定了刘艳等人的违法犯罪证据,最终在掌握完整证据链后,于2024年8月实施抓捕行动,将刘艳及其核心团伙成员5人全部抓获。

经霍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刘艳因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二)

第二个案例的主角是张晓梅,张晓梅是霍州某建材销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势力范围集中在霍州西部城乡结合部的建材销售市场及周边小型建筑工程领域。

张晓梅的主要作恶手段是划分销售区域、限制同行竞争,通过拦截运输车辆、骚扰商户经营的方式,逼迫周边小型建材商户从她公司进货。

她还会针对新开的建筑工程项目,主动上门要求承包建材供应,若遭到拒绝就会安排人员在工地周边逗留滋扰,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2023年夏季,外地商户王涛在霍州西部开设了一家小型建材店,刚营业三天就遭到张晓梅手下的骚扰。

几名陌生男子每天都到店门口闲逛,顾客上门时就上前搭讪干扰,导致王涛的店铺几乎没有生意。

王涛试图与张晓梅沟通,张晓梅却提出要王涛按每月营业额的30%向她缴纳“管理费”,否则就别想安稳经营。

同年10月,霍州某乡村公路改造工程开工,张晓梅主动找到项目部要求供应水泥和砂石,在遭到拒绝后,她安排手下拦截了运送建材到工地的三辆货车,导致工程停工两天。

案件的关键线索来自王涛的实名举报,警方接到举报后,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调查。

工作人员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询问周边商户、核查建材运输记录等方式,锁定了张晓梅及其团伙的违法事实,于2023年12月对张晓梅团伙实施集中抓捕。

张晓梅因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被霍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5万元,其公司名下用于作案的车辆、仓库等资产被依法查封。

(三)

第三个案例的主角是李娟,李娟曾是霍州某乡镇的个体商贩,长期在当地中小学周边经营文具店,其势力范围主要覆盖乡镇内三所中小学的周边区域。

李娟的主要作恶手段是向学生售卖高价商品,通过言语诱导、小额赊账的方式,让学生陷入债务纠纷,再向学生家长索要高额还款。

她还会安排人员在校园周边巡查,阻止其他商贩进入该区域售卖同类商品,维护自己的经营垄断地位。

2022年秋季,霍州某乡镇中学的学生赵磊在李娟的文具店购买文具时,李娟主动向其提供赊账服务。

短短一个月内,赵磊就被诱导赊账2000余元,而实际拿到的商品价值不足500元。

李娟见赵磊无力还款,就直接找到赵磊的家长,谎称赵磊在店内多次大额消费且拒不付款,言语中带有明显的威胁意味。

赵磊家长为了不影响孩子在校学习,只能向李娟支付了2000元欠款。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十余名学生身上,有家长试图向学校反映,却被李娟的手下提前得知并进行阻拦。

这起案件的查处源于学校老师的匿名举报,霍州警方接到举报后,考虑到涉及未成年人,专门组建了专项小组开展秘密调查。

工作人员通过与学生、家长一对一沟通,固定了李娟诱导赊账、索要高额还款的证据,同时查清了她阻止其他商贩经营的事实,于2023年1月将李娟抓获归案。

经霍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李娟因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违法所得已全部退赔给受害学生家长。

(四)

第四个案例的主角是王敏,王敏在霍州城区经营一家小型借贷公司,其势力范围覆盖霍州城区及周边两个乡镇的民间放贷市场。

王敏的主要作恶手段是发放高额利息贷款,在借款合同中设置隐藏条款,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就通过上门滋扰、言语威胁、张贴催收通知等方式逼迫还款。

她还会将借款人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手下,让手下持续对借款人及其家人进行骚扰。

2021年,霍州居民张大姐因家庭困难向王敏的借贷公司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月息为5%,借款期限6个月。

张大姐还款2万元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按时偿还剩余款项,王敏就安排三名手下每天守在张大姐家门口。

这些人不仅在门口大声喧哗,还在楼道内张贴带有张大姐个人信息的催收通知,导致邻居议论纷纷。

张大姐的孩子因受到骚扰不敢回家,张大姐本人也无法正常上班,身心受到极大影响。

案件的关键线索来自张大姐的报警记录,霍州警方在梳理涉众型经济纠纷线索时,发现了王敏放贷公司的异常情况。

警方随后开展专项核查,通过调取公司账目、询问借款人、固定催收证据等方式,查清了王敏的违法犯罪事实,于2022年5月将王敏及其团伙核心成员4人抓获。

经霍州市人民法院审理,王敏因犯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5万元,其用于放贷的资金被依法没收。

这四个发生在山西霍州的案例,让我们清晰看到违法行径对群众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危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让这些作恶者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也让霍州的社会环境变得更加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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