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以来,山西永济被打掉的女性黑老大,触目惊心!
发布时间:2026-01-09 18:47 浏览量:2
在山西永济,曾有部分人为牟取私利,干起了高利放贷、恶意催讨、滋扰商户的勾当。
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搅乱了当地的正常秩序,她们是如何一步步走上违法道路,又最终被依法查处的呢?
接下来,我们就一同走进这几个发生在永济本地的典型案例,看看这些涉案女性的最终结局。
(一)张莉:盘踞城区的放贷滋扰团伙首犯
张莉是土生土长的永济人,长期活跃在永济城区及周边乡镇。
她以个人名义牵头,纠集了3名社会人员形成固定团伙,势力范围覆盖城西街道、舜都市场等繁华区域。
张莉的核心作恶手段是高利放贷和恶意催讨。
她专门瞄准急需资金周转的小商户和普通群众放贷,约定的利息远高于正常水平,还会在借贷合同中设置隐藏条款。
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她就会安排团伙成员采取滋扰方式逼债。
2023年夏天,永济舜都市场做百货生意的王老板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张莉借了一笔款项。
到期后因货款未及时回笼,王老板无法全额还款,张莉便每天安排2名团伙成员守在王老板的店铺门口。
这些人不吵不闹,但始终堵在店门口,对进店顾客频频使眼色、说暗示性话语。
短短三天,王老板的生意就一落千丈,不少老顾客也不敢再来光顾。
不仅如此,张莉还让团伙成员每天给王老板发送数十条催款信息,不分昼夜地拨打其电话进行骚扰。
张莉团伙的行径被群众举报后,永济市公安局立即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
专案组通过走访受害群众、调取监控录像、固定通话记录等方式,逐步掌握了张莉团伙的违法犯罪证据。
在摸清团伙成员的活动规律后,专案组于2023年10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将张莉及3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归案,现场查获了借贷合同、催款记录等关键证据。
经永济市人民法院审理,张莉因犯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其余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涉案非法所得被依法追缴。
(二)赵梅:操控城郊果蔬收购的涉恶人员
赵梅家住永济市虞乡镇,凭借早年在果蔬收购行业积累的人脉,逐渐在当地形成了一定影响力。
她的势力范围主要集中在虞乡镇、卿头镇等果蔬主产区,长期把控着当地部分果蔬的收购渠道。
赵梅的作恶手段以强迫交易和敲诈勒索为主。
她会组织人员在果蔬收购点周边巡查,要求农户必须将果蔬卖给她指定的收购商。
如果农户拒绝,她就会以压低收购价、阻碍运输等方式施压,同时还会向合作的收购商收取“管理费”。
2022年秋天,虞乡镇的苹果大丰收,农户李大姐想将自家苹果卖给外地来的高价收购商。
消息被赵梅得知后,她立即带领2名人员来到李大姐的果园。
赵梅当场告知李大姐,必须将苹果卖给她联系的收购商,否则就没人敢来拉货。
李大姐不答应,赵梅就安排人守在果园门口,阻止外地收购商的车辆进入。
眼看苹果熟透再不采摘就会腐烂,李大姐无奈之下,只能以低于市场价格将苹果卖给了赵梅指定的收购商。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多名农户身上,大家敢怒不敢言。
2022年底,永济市公安局在开展乡村治安整治行动时,发现了赵梅操控果蔬收购市场的线索。
为了彻底查清案情,办案民警深入乡村走访了数十名农户和收购商,收集到了大量证人证言。
同时,民警还调取了赵梅的资金流水、交易记录等证据,逐步厘清了她的违法犯罪脉络。
2023年1月,办案民警找准时机,在赵梅家中将其抓获。
经永济市人民法院审理,赵梅因犯强迫交易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她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管理费”等收益被全部没收,返还给了受害农户。
(三)陈娟:以“调解”为名实施敲诈的涉案人员
陈娟曾在永济市某社区从事后勤工作,离职后便以“调解民间纠纷”为幌子,在城东街道、城北街道等区域活动。
她凭借能说会道的特点,拉拢了几名社会人员,形成了专门以“调解”为名谋取私利的小团体。
陈娟的主要作恶手段是借调解之名实施敲诈勒索。
她会主动寻找邻里纠纷、生意矛盾的当事人,声称能帮对方解决问题。
在调解过程中,她一边向双方夸大矛盾的严重性,一边暗示不接受她的调解方案会有麻烦。
最后,她会以“辛苦费”“协调费”的名义向双方索要钱财。
2021年,永济市城东街道的两家相邻商铺因门口停车位问题发生争执。
陈娟得知后,主动找上门要求调解。
她先对两家商铺老板进行恐吓,说如果矛盾激化,可能会影响店铺正常经营。
随后,她提出让两家老板各拿出5000元“协调费”,由她来划分停车位。
其中一家商铺老板不愿支付,陈娟就安排人员每天在商铺门口徘徊,影响店铺生意。
最终,两家商铺老板迫于压力,只能各自向陈娟支付了5000元。
2022年5月,永济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娟借调解之名敲诈钱财。
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询问受害当事人、调取相关监控视频等方式,锁定了陈娟的违法犯罪事实。
由于陈娟的活动范围较广,办案民警多次走访排查,最终掌握了她的落脚点。
2022年6月,民警在永济市某小区内将陈娟抓获,其团伙成员也相继落网。
经永济市人民法院审理,陈娟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并发还受害人。
(四)刘敏:长期滋扰社区居民的涉恶团伙头目
刘敏居住在永济市城西街道某社区,自2019年起,她纠集了同住一个社区的4名人员,形成了涉恶团伙。
该团伙的势力范围主要集中在其居住的社区及周边小区,长期以滋扰居民、强拿硬要的方式谋取利益。
刘敏的作恶手段包括滋扰居民生活、向小区商户强拿硬要物品、阻碍物业正常管理等。
她会以小区环境差、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带领团伙成员到物业公司闹事。
同时,还会向小区内的小超市、便利店索要生活用品,不给就会在店铺门口逗留滋扰。
2020年,小区物业公司计划对小区内的公共绿地进行改造升级。
刘敏认为这影响了她的利益,便带领团伙成员多次到物业办公室阻挠施工。
她们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摔砸办公用品,导致施工工作被迫停滞。
不仅如此,刘敏还带领人员在小区内张贴不实信息,煽动其他居民抵制物业改造。
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不少居民对此怨声载道。
2021年3月,永济市公安局接到物业公司和居民的多次举报后,对刘敏团伙展开调查。
办案民警通过调取小区监控、询问居民和物业工作人员,固定了刘敏团伙滋扰居民、阻碍管理的违法犯罪证据。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民警经过多日蹲守,掌握了刘敏团伙成员的活动规律。
最终在2021年4月,将刘敏及4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
经永济市人民法院审理,刘敏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其他团伙成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这4名女性涉案人员的落网,彻底清除了影响永济当地治安的隐患,让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法律不会容忍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管是以何种名义、何种手段为非作恶,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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