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巾下的枷锁与抗争——为什么伊朗女性成为民间反抗的主力

发布时间:2026-03-05 17:59  浏览量:1

刷抖音看到有个女权大V在支持伊朗政权,我有点接受不了,你要是反对美以违反国际法武力攻击主权国家我还能理解,但女权支持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统治可就是真的逻辑混乱了。女权的核心是:身体自主、婚姻自主、法律平等、政治平等。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法律体系,几乎在每一点上都与之相反。用女权名义去支持一个系统性限制女性权利的神权体制,是立场与现实完全脱节了。

如果关注过近几年伊朗社会上此起彼伏的抗议浪潮,就会发现走上街头、成为反政府抗议主力的,正是伊朗的年轻女性。很多人印象里,女性天生不太热衷政治,但为什么伊朗女性反而成了反抗的核心力量?

这就要说从巴列维王朝到伊斯兰共和国,伊朗女性的权利与社会地位出现了系统性、制度化的下滑。

巴列维王朝时期,伊朗进行了全盘西化的世俗化改革,早在1936 年起就禁止女性戴头巾、穿罩袍,女性可自由着装、参与公共活动、进入职场与高校。1963 年赋予女性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理论上女性可担任任何公职。婚姻上最低结婚年龄逐步提升至18岁,禁止童婚。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娶二妻需法院批准、经济能力证明及原配同意;且女性享有离婚权,离婚后可获子女监护权。

这一时期的伊朗,尤其是大城市德黑兰,被称为 “中东小巴黎”,女性地位在伊斯兰世界里名列前茅。

而进入到伊斯兰共和国时期后,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宪法虽规定公民平等,但权利边界由宗教权威界定,公民只能享有符合伊斯兰教义的权利。因为伊斯兰革命时的口号就是:“不要东方,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

而伊斯兰传统教法的底层逻辑,是父权秩序。女性被定义为需要被 “保护、规训、管束” 的群体,强调顺从、贞洁、以家庭为中心。于是伊朗女性的权利在伊斯兰革命后出现了极大的衰减和变化:

着装:强制戴头巾、穿罩袍,违者罚款、拘留甚至鞭刑;当年最高领袖直接宣称:“伊斯兰革命最伟大的成就就是恢复了面纱”。公共场合:实施严格的性别隔离(学校、公交、泳池等),女性进入公共场所受限。政治权利:女性可投票、参选,但不得担任核心职务。比如司法界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女性法官,因为教法认为女性不具备裁决的资格,只能当低级的法律顾问或书记员。婚姻家庭:最低结婚年龄降至13 岁,如果父亲同意可低至 9 岁,童婚合法化(原因是古典什叶派圣训集里记载先知与阿伊莎6岁订婚、9岁圆房)。并恢复一夫多妻制(最多 4 妻)。女性离婚权被剥夺,仅丈夫可单方面要求离婚,且离婚后母亲仅在子女幼年时可实施监护权,7岁后抚养权自动归父亲所有。婚前女性需经父亲、婚后需经丈夫同意方可工作、出国、接受医疗手术。法律地位:法庭上女性证言效力为男性的1/2;赔偿金、继承权等方面女性权益为男性的1/2。教育与就业:男女同校被禁,女性高校、职场选择受限,部分专业对女性设限。

举个有点变态的例子,根据霍梅尼的圣训《Tahrir al-Wasilah》第三卷229页,与9岁以下女性发生性关系不被允许。然而其他行为是被允许的。并鼓励“女性未月经即出嫁为幸福”。这种将纯物化的教条,在现代文明看来无疑是反人类的。

这里解释一个国内许多媒体赞美伊朗神权的内容,就是巴列维王朝时期伊朗大部分成年妇女是文盲,而霍梅尼上台后,推行小学和初中免费义务教育,让伊朗成年女性识字率提高到97%以上。

实际上高等教育方面早在1935年德黑兰大学就向女性开放,比许多欧洲国家都要早。1943年通过《义务教育法》规定6-12岁的儿童必须接受初等教育,当时伊朗城市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很高,拖后腿的只是农村。而阻碍农村教育普及的恰好是教士集团,在其势力强大的农村地区强调女孩抛头露面上学是不体面和危险的,更不能让男老师授课。

而伊斯兰共和国时期识字率的提高,目的是为了推广其意识形态,认为受教育的女性才能更好地教育出虔诚的穆斯林下一代。因此投入了巨大的资源建设农村学校并实行严格的性别隔离,即男女分校、女教师教女生,在这种情况家长不再担心女儿接触男性或受到“西方腐化”,因此愿意送女儿上学。甚至在高等教育阶段,女大学生数量多于男大学生,根据2005年的数据,伊朗60%的女性拥有高中以上学历,这一比例高于男性。

但这也埋下了反抗的种子:受教育越高的女性,越无法接受 “家庭附属、生育工具” 的定位,越渴望平等、自由与尊严。甚至流亡海关的伊朗最大反对派联盟,以推翻伊朗伊斯兰政权、建立一个基于民主和世俗化的共和制政府为目标的伊朗全国抵抗委员会(NCRI)的最高领导玛丽亚姆·拉贾维就是一位女性。

其实早在1979年伊斯兰革命刚刚成功的时候,三八妇女节这天就有上万名女性就走上德黑兰街头抗议强制头巾令,但被血腥镇压并从此取消了“国际三八妇女节”,改将什叶派领袖人物法蒂玛的生日设立为伊朗妇女节。

许多人都知道伊斯兰世界是分为什叶派(Shia)与逊尼派(Sunni)两大势力,相互间水火不容。关于他们分裂的原因可以看我以前写的文章:

伊斯兰教什叶派与逊尼派相互敌视的原因

而这两派在对女性的地位和待遇上从教义上讲也有很大的不同。

什叶派与逊尼派在女性问题上最显著的差异之一是临时婚姻(Mut'ah),什叶派允许男性与女性在约定时间内(从几小时到几年)缔结婚姻契约,期满自动解除,女性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但逊尼派认为这就是变相卖淫,早已被先知废止。

在女性政治地位上,逊尼派世界在女性担任国家元首或高级别领导方面比什叶派世界开放的多,因为逊尼派没有“神权监护”体制,政治地位基于世俗选举或部落协商,而非严格的宗教资格认证。

身体规训与着装方面逊尼派除了瓦哈比教派或原教旨主义比较严格外,多数比较温和,形式相对多样,从面纱(Niqab)、罩袍(Burqa)到头巾(Hijab)都可以,取决于不同的学派; 对公共空间的性别混合相对也较开放。但伊朗什叶派倾向于覆盖全身(Chador),特别强调遮盖头发和身体曲线,且有严格的公共场所性别隔离政策。

不过在遗产继承上,什叶派强调血亲优先,若死者无子只有女儿的情况下,女儿可以继承全部财产。但逊尼派强调父系优先原则,如果无子但有男性旁系亲属存在时,女儿最多只能继承一半的财产,剩余部分归男性亲属所有。

虽然说我们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也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但尊重不等于认同压迫。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对女性的系统性歧视,是现代文明社会中最为沉重的枷锁之一。在一个连女性身体自主权都被剥夺的国度,那么所谓的“反美反帝”叙事,往往就是个牺牲本国人权的借口。真正尊重伊朗,应该是支持伊朗人民自己的选择—— 尤其是占人口一半的女性。